列强要求清政府土地签订一百年 清政府为什么誓死只签99年?
在清朝末年的时候大量的鸦片流入中国,导致中国人民处于水深火热之中,而那时候西方列强不仅来到我国大肆掠夺,甚至还想永久性的占领我国的领土,西方列强要求清政府租借期为100年,最终签订99年的协议,清政府为什么死咬着这一年不放呢?
从鸦片战争开始,列强就不断的从清王朝割让和租借领土,其中清王朝割让给列强的领土,要比租借给列强的领土多得多。仅仅当时的沙皇俄国,就从西北和东北地区割让走了150多万平方公里的土地,日本从清王朝的手中割让走了辽东半岛和台湾以及澎湖列岛,英国也从清政府的手中割让走了香港岛。
这些领土要比列强租界的旅顺、青岛、天津等地大的多,而且很多都没能收回来。因此网上流传的清政府宁死都要签99年,不肯签100年是为了保护领土的传闻并不属实。
从一些欧洲国家古老的法律中不难发现,他们对于土地的所有权问题一般有两种处理情况,一种是永久占领,世袭继承;另一种是租借,但是必须规定是最高年限,那时定为999年,而999年已经是很长的时间的使用权了,和永久占领几乎没有什么区别了。
到了近代,英国把土地的租借期限变成了100年,对任何人而言,这100年也是不短的期限,所以这个一百年的做法在欧洲各地流行起来,慢慢的形成了一项法律传统。
欧洲列强是不可能守着他们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他们必须要对外扩张,当时的满清就是一块肥肉,德国鬼子首先看中了胶州湾,强行要求清政府把胶州湾及其南北两岸租与德国,租期是100年,把他们的老传统带到了亚洲,清政府是死活不同意,他们认为如果签了这个100年的条约就等于把这块地方拱手送给德国了,就跟德国人软磨硬泡,讨价还价,比较两者不是对等谈判,要想德国鬼子作出大的让步是不可能的,最后德国人只是象征性的让了一点点,将100年租期改为99年。
尽管是这样的让步,但对于清政府来说就是耻辱,但也是别无选择,不答应也得答应,其他列强看到这个先例后,担心在未约定租期的情况下,清政府如果有了实力会随时反悔,因此纷纷补签租期条款,将租期都定为99年。
自从《南京条约》开始,所有关于割让或者说租借的一项,期限全部都是99年,在清朝那段历史上,国际中有一个惯例,就是一片土地如果租借给别的国家,期限长达百年,只要超过一百年,这片土地就属于别的国家了,清政府也清楚知道这个规定,他们再怎么昏庸,在大是大非的问题上也不会糊涂,他知道自己签的这些条约是迫于无奈,可是如果真的签了100年,这些土地将永远属于别人,那就是历史的罪人,签到99年,就是希望到时候后人能将这些土地收回来,他们这样做也算是给后人留下了一线机会。
至于后人能不能成功将这些土地收回来,就看后人的能力了,至少当时的清朝肯定是没有那个能力的,正因为当时一些开明官员的一再坚持,清政府租借土地的期限都是99年,这为中国政府后来收回香港、澳门提供了依据,避免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其实任何条约都是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才有效,清政府签订的那些条约大多是在被迫之下签订的不平等条约,所以不管是多少年的期限,我们只要有能力、有机会就要收回,就根本不用去管条约的期限。
《胶澳租界条约》于1898年由中德双方签订,这便是“德国德国强租胶州湾”的事件。当时的德国大使便率先以咄咄逼人之势提出:要求租借胶州湾100年,但是清廷也明白其中的端倪,于是据理力争,只是以99年的最久时间租借给了德国,这样一来,德国的“割让计划”没有成功;还有一个众人熟知的典例便是英国租借香港了,《南京条约》中对于香港(九龙)的租借期也是99年,在改革开放之后,邓总理先后三次会晤撒切尔夫人,新时期的中国,凭借着强势的综合国力在国际上不容小觑,任凭英国乘着刚刚打败西班牙的盛气火候来压制中国,“只要99年租借期一到,中国人民解放军便会收复香港,不服一切代价!”面对如此杠的中国,英国也是无能为力。不过历史上中国的澳门地区确实是被葡萄牙强行占领400多年的,(1553--1999),只不过后来中国还是强势收复了!
值得庆幸的是,清政府即便丧权辱国,但是却没到极点,在民族大义面前,他们还是充分坚定国家立场的。与此同时,我们更应该为如今国之强盛而感到荣幸,在一定程度上来说,清廷租借的99年为基本,中国凭借今日之实力才顺利将租借出去的领土重归中华!假如当时清廷真的以世纪将领土出租于外国列强的话,即便我们有实力,但是却没有合法理由去讨要那些原本属于我们的领土,毕竟武力不是一切!
到了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时候,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国际上的影响力大大增强,收回香港的底气也十分充足。因此英国在交付给我国香港的时候,不仅把新界按期交付,还将九龙和香港岛都还给了我国。香港的回归充分说明了,只有拳头硬了,才能有外交的底气。如果我国没有硬实力做支撑,即使香港真的到期,英国恐怕也不会交还。不过清朝租借99年的确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那就是我们收回香港的时间,要比租借100年提前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