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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野史

古代女子守寡之后,不能改嫁,她们靠什么来维持生活?

在古代封建社会执行男尊女卑的思想下,大多数女人遵循着“一女不嫁二夫”的思想,那么在她们守寡之后,不能改嫁的情况下,她们靠什么来维持生活呢?今天就由小编来说说。

一、纺织

守寡妇女依靠自己生产,维持家庭生存下去的主要途径是纺织。明代开国皇帝朱元璋“希图创造一个作为政府坚实基础的、强大的、以自耕农为主体的小农社会”,非常重视桑、棉、麻的种植,史载“太祖初立国即下令,凡民田五亩至十亩者,栽桑、麻、木棉各半亩,十亩以上倍之”,到了明代中后期,政府继续提倡纺纱织布。

中国纺织业历史悠久,汉唐已以东方丝国闻名于世。进入封建社会后期的明代,丝纺织生产已形成著名的产区,如山西的潞绸、漳州的天鹅绒、四川蜀锦、山东柞绸、广东的光缎,云缎等都是著名的产品。江南的苏杭丝织业更是兴盛,万历年间已形成居民多以丝织为生的局面。

棉花的种植,宋元时代,只是在南方的局部,到了明代已遍及全国各地,并且由于北方地广人稀,气候宜于种棉,河南、河北成了棉花的主要产地,成为棉纺织技术较高的长江三角洲的原料供给中心,可以说“到了仰其利的程度”。

纺织业发展极大地推动了商品经济的发展,且传统社会中,一般女子均具备“妇功”,纺织是女性必备的一项基本技能。按《礼记·内则》所述,“女子十年不出……训学女事,以共衣服”,这里的女事即姆教婉娩,麻丝织纫之类的教习,这对于失去丈夫的寡妇来说,成为其守节维持生存的一个重要手段。

当时,许多寡妇就是靠纺织来生存。无论是上层的家庭,还是处于底层的节妇,都会依靠纺织生活,纺织成为明代节妇首选的职业之一。在失去男性劳动力的家庭中,往往是寡妇纺织独立支持生计。

据李伯重先生研究,节妇从事纺织维持生计是有可能的。明清“家庭妇女劳动日收入约相当于农夫的80%。换言之,如果一个农妇一年从事纺织为200日,那么她的收入约合5.6石,够1.5个人吃一年;如果她纺织265日,那么她的收入约合7.4石,够2个人吃一年;如果她纺织360日,净收入为10.1石米,够2.8个人吃一年。因此,农妇从事棉纺织生产,养活自己全然没有问题,此外再养活一到两人,也是做得到的。”

如李氏,王永任妻,“任早亡,遗三幼孤,家贫以纺织供舅姑”,“与永任在日无异,终舅姑之世无缺焉。”当然,我们也应看到,在明代,尤其是中后期,纺织品市场价格竞争激烈,为了生存,寡妇们只好将自己的产品低价出售以换取必须的生活用品,这就造成部分守寡妇女生活每况愈下。

二、女红

女红是守寡妇女们谋生的又一重要手段。有的孀妇甚至仅靠做女红为生。如林氏,“举人蒋龙妻,龙计偕卒,氏无子,姑老,藉女红以养”。再如,隆庆年间,陈黄氏,丈夫死,她“矢志孀守,执女红以自给,藜羹含糗,甘贫教子”。

当然,也有仅靠女红难以为生,辅助以其他手段的。河北水平府的节孝妇王氏,“惟以针、纺织,自持始终”。江西赣州庠生钟大芳妻张氏,“夫亡孤幼,矢志苦守,日资女红自活,不继以蔬果充之”。

三、靠遗产过日子

如果有儿子,而且孩子也大了,那么遗产肯定是要被儿子继承的,那么这时候就会选择跟着儿子一起过,毕竟也是孩子他娘。

如果没有儿子,但是婆家或者娘家的实力比较雄厚的话,那也不必为生活担忧,依然可以从容生活。

还有就是儿子还小,婆家实力可以,那么这时候自己是可以当家的。《红楼梦》中李纨的丈夫贾珠死后,不仅生活无忧,每年还有不少的生活补助,平日除了抚养儿子,也就读书,游园写字,打趣,日子过得美滋滋。

如果儿子小或者没有儿子,这种情况就悲剧了,是要吃绝户的,因为那个时候女人没有继承权,所以会有外人来抢财产。很多这种情况的女人最后不得不上街乞讨,比较典型的例子,鲁迅笔下的祥林嫂就是这样的情况。

四、耕种

明代时期女性也有像男子一样下田耕作的。传统社会所提倡的“男主外,女主内”的思想,在很大程度上只是一种理想而已,实际生活中,人们并不完全遵守,现实生活往往使人们背离无力的教条。尤其是在江南,妇女从事田间劳作,并不是个别事例,而是蔚然成俗,“其四乡,俭且勤,妇女皆天足,从事田亩,杂男子力作,樵渔蚕收,拿舟担物,凡男子所有事,皆优为之”。

李伯重在分析明清江南农家妇女劳动问题时指出:“在明代后期以前,以‘夫妇并作’为代表的男女同工模式仍然占有重要地位。一直到了清代中期,以‘男耕女织’为典型形式的男女分工,才真正得到充分的发展。”

在有些地区甚至“男人不勤农业,而专业耕事责之妇人”,“乡妇耕田者,则绞裙扎裤,俨然男子状”,女性耕种时的穿着装束完全男性化。

在这样的环境下,一些失去丈夫的女性,再加上天灾人祸等因素的影响,迫使她们不得不下田劳动,从而打破了女性“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主内观念。如临淮詹奎妻周氏,丈夫死后家道衰落,“田地荒,氏率童仆布种,以供衣食,奉养太祖母及姑”,詹家一门三个寡妇的生活维持就靠詹周氏率领家中僮仆耕种劳作。

当然,传统社会中,在农田耕作上,节妇往往无法完全顶替男子的位置,有些节妇仅靠土地难以为计,因而多兼有纺织。如江西赣县的刘谢氏,年二十七岁守寡,“遗腹生禄,舅姑衰老,家无余资,仅存田五亩,谢纺织供具。”还有“徐氏,上三都民郭盟妻,夫亡时年十九,纺织种植,恪守妇道。”

五、靠政府补贴

政府会对那些特别守贞洁的寡妇立贞节牌坊,对这些人是有一定的奖励的,除了给她们一定奖励外,还会免除一些苛捐杂税。类似于现在的贫困户或者低保户,给她们一定的物质帮助,用来维持生活。

六、经商

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商业也迅速发展,尤其中后期的江南地区。如《杭州府志》中“杭民半多商贾”,何良俊《四友斋丛说》云“正德以前,百姓十一在官,十九在田……今去农而改业为工商者,三倍于商矣”。

在如此众多的经商大军中,同样活跃者寡妇的身影。她们有的做些小买卖,如泗州生员袁睿妻刘氏二十岁守寡,“上有孀姑,下无子女,家更贫乏,止有家僮一人,与同磨面,作豆腐为生”。六安州何献文妻李氏24岁守节,不久唯一的儿子也死了,她无依无靠,只得在“屋角片畦杂植时卉,令老婢操入市,皆曰此何节妇家妪也,竟买之,日得数十钱糊口”。

也有部分坚忍而又有能力的寡妇经商规模较大,甚至实践了振兴家业的期许。如《顾祖母朱孺人墓志铭》所载朱孺人,“年方三十有四,扶衬以归,执丧哀毁,矢志弥笃,孤灯只影,茹孽啖火者六十余年,扶衰拯坠,充拓家业,资雄于乡,乃创田宅,以赡族贫。”

经商不仅拓展了家业,“扶衰拯坠”,还救济了族中贫者。在这些没有男性劳动力的家庭中,寡妇成了家庭经济的支柱,是家庭收入的主要创造者,在个体家庭的维持与发展中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然“积家而成国,家恒男妇半”,常态下,夫妇各尽其职,共同经营家庭生活,丧偶后,寡妇只身负重勉力为家,生活的重荷挤压着坚忍背后的脆弱。

虽然寡妇尽其所力,采取多种营生手段,能够以自己的辛勤劳动维持家庭基本生活,但在传统农业社会,对大多数守节寡妇来说,生活仍然困苦艰辛,她们不得不通过依靠他人的帮助生存下去。寡妇主要依靠夫家的亲友,有时也依靠娘家人。如萧东山妻徐氏26岁夫殁,“家甚贫,依母氏,佣绣纺织,苦苦三十四年”。

再如“禹州生员李绍妻,绍故遗子洞二岁,氏抚孤依父马恺佐以针自给,六十余年,寿八十五卒。”

寡妇门前是非多,这是一群比较特殊敏感的人群,人们总是带着有色眼镜看待她们,她们不仅要忍受精神上的,物质上的,生理上的煎熬,还要忍受一些莫须有的流言蜚语。

生容易,活容易,生活本不易,特别在死了丈夫之后,维持生计的同时还要忍受来自各个方面的压力,真的比常人要付出更多,尤其是在古代男尊女卑的思想下,更是不易。

对此你有何不同的见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