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是亡国之兆,史上七个国家,皇帝带头搞贪污,结果直接亡国
众所周知贪污是亡国之兆,可是你知道么历史上却有七个国家,皇帝直接带头搞贪污,这是怎么回事呢?今天就由小编来说说。
早在尧舜时代,就有了针对贪污的刑罚。上古时代,统治者们对于贪污的态度时很坚决。《夏书》曰:‘昏、墨、贼、杀。皋陶之刑也。’”在那个时候的法律条文中,将贪污和抢劫、杀人一样都被列入暴力犯罪之中,而且,处罚非常的重。
可见,贪污这件事令当时的人们十分痛恨。
夏之后,商代崛起,并慢慢走上正轨。并且,最早见诸文献的反贪污受贿立法就是在商朝,《尚书·伊训》中记载,商朝制定官刑打击、预防统治阶级集团内部的职务犯罪,规定了“三风十愆”罪,“三风”即巫风、淫风、乱风,巫风、淫风即沉湎歌舞,贪财好色。
但是,这个一开始欣欣向荣的国度,最终,也逃不开灭亡的命运,到了纣王这一代,开始迅速解体。如果,不是因为商纣王,商朝极有可能会在寿命上超过后世延续了八百多年的周朝。按照司马迁的观点,纣王其实和其他亡国的君主不太一样,他既不是脑子有问题,也不是精神上有毛病,更不是变态,相反,他极为能干。
他资质好,善于辩论,见闻广泛,体力也好,能赤手空拳降服野兽。而且,他还十分擅长享受生活,著名的酒池肉林就是他率先开辟的领域。有人或许会因此辱骂他,可是,哪个皇帝不是如此?就算再勤俭能干的皇帝,在酒色上都不会亏待自己。例如:李世民,都这么大年纪了,还不是照样宠幸年仅14岁的武才人?
只不过比起李世民,商纣王太爱美人了,对宠妃言听计从,为了取悦妲己,还特意弄出“炮烙”这种刑罚,惹得民众怨气不断。周文王因为多说了几句,导致纣王以为他有意讨好天下百姓,所以,不管不顾地将他囚禁起来。周地的人为了救出自己的主心骨,将能收集过来的奇珍异宝都进献给了纣王。
之后,纣王收了一通贿赂,觉得周人识时务,所以,一开心就放走了文王。
可以说,这场行贿应该是中国上最早的一次政治行贿,而且,受贿的竟然是君主本人。不过,这也是值得庆祝的,要不是纣王的贪婪,或许人们还找不到翻身的机会,以此来推翻他的暴政。
武王灭了商后,第一件事就是赶紧将纣王累计的财物尽数清点出来分给民众。此举,也真正实现了让这些金银财宝从哪儿来,回哪儿去。
周代,社会总体来讲是比商代更进一步的,各项刑罚也更加完善,对于贪污的处理办法也更加严密。
穆王在修刑法时,曾经特意指出,官员应该避免的过失几种:畏惧权势、以权谋私、贪赃枉法、做人情。由此可见,在执政过程中,这几类现象已经很突出了,所以,穆王才特意提出这些规定,为的就是进一步规范官员自身行为。不过,虽然已经有具体的惩罚措施了,但是,这种贪污受贿之风并没有被遏制。
到了厉王时期,朝廷听不得丝毫批评之声,谁说朝廷不好谁就要被直接杀掉。不久之后,西周自然也没有避免亡国,周厉王被暴动的国人赶下了台。
春秋时侯,诸侯国之间也开始各种行贿受贿。一般来讲,实力较强的诸侯国总是会主动向弱小的诸侯国索贿,虞国就是因为受贿而亡国。晋国想要灭了虢国,中中间必须要从虞国借路,于是,晋国人用精美的玉璧和肥壮的马匹来向虞国国君行贿。有大臣劝国君不要因小失大,否则,迟早也会被晋国吃掉。但是,国君在美玉当前,哪里听得进去,于是,晋国成功从虢国分掉一块肉。
过了三年,晋国再次借路,大臣又苦口婆心地劝诫国君,可是,仍旧没能阻止国君享用珠宝。大臣无可奈何,只好带着一家老小避祸去了。之后,晋国顺利地将虢国全盘拿下,回来的时候一高兴,又把虞国灭了。
到了秦朝时期也一样,秦始皇虽然丰功伟绩,但他也是个奢靡之人,在世时就建造兵马俑和皇陵,等他去世后,秦二世有过之而无不及,奢靡浪费更加严重,最终被农民起义推翻,到汉朝时期,或许统治者已经发现贪污的危害,在《汉律》中有"主守而盗,值十金弃市"的规定,并且"三代禁锢"。
也就是说汉朝官员贪污十两银子,就要被贬值流放,而且三代之内不能为官,可见问题多么严重,要是都按照汉朝这个操作,任何时代都没有贪官了。但后世之君的疏于管理让汉朝也没能幸免于难。后期的汉朝贪污之风盛行,中央想要管理都无从下手。宣帝、元帝时期,出现了不少贪污腐败的大案,在全国掀起了不小的风浪。以至于到了汉代末期,国家制度混乱,底层民众不得不揭竿而起,推翻了延续四百年的大汉王朝。
要说最讨厌贪污的开国皇帝,那么非朱元璋莫属了。这与朱元璋的出身有关,朱元璋出自贫民,当过和尚也做过乞丐,这样的经历让他更懂得天下来之不易,也深知贪腐对一个国家的危害,因此上位之后以铁血手段治国,凡是贪污达到60两就会扒皮抽筋,然而即便是这样,朱元璋还是感到无奈感叹“我欲除贪赃官吏,奈何朝杀而暮犯!”
或许是被压抑久了,朱元璋死后贪腐之风即刻袭来,要说明朝官员们得俸禄之低历史有名,然而这种制度在朱元璋死后名存实亡,官员们开始通过各种手段敛财,黑色收入大大增加,一时间“当官求发财”成了共识,贪腐也成了光明正大的行为了。
官员们搜刮钱财的做法无非两种,一种是侵占国家财产,挪用公家财物为己用,第二种则是明抢暗要,官员们的升迁贬谪都是发财的好机会,每逢节日盛典,下级官员们都会准备好贿赂财物,而他们的这些钱也是从百姓身上搜刮来的,甚至在一个偏远地区,县官一家独大,鱼肉乡里。
明朝时曾设置驿站,维护驿站的费用都是从当地的居民田粮中取得,明朝初年,各地安稳,官员们按照朝中惯例使用驿站,管理还算严格,那些负担驿站的驿户门日子也过得安稳,不过到了明朝晚期,朝中上下都需要钱财,许多驿站都被废弃裁撤,保留下来的驿站管理也出现了问题,很多官阶低微的官员们本来都没有使用驿站的权力,在此时带着家眷老小在驿站安了家,享受着国家带来的优质服务,同时驿站还成了不少人的生财工具,私底下与商家勾结揽私活。
当时很多官员都在用轿子,根本用不上马匹,反过来以没有马为名要驿站倒贴钱,这就是所谓的“马干银”,索要钱财的名目千奇百怪,如果他们拿不到这些钱的话,就会是使手段折磨这些马匹,很多马都因此被毁。
要知道当时国家并没有专门的养马机构,都是要靠百姓养着,这些马却成了敛财的工具,起初养马户按照朝廷规定可以免除大部分赋税,还能得到专门的草料供应,但是随着明朝势力下降,养马的人非但没有得到最初的承诺,还要自己出钱建造养马场,甚至贿赂掌马政官员,因为只有他们能决定马匹好坏,如果被定性为劣等马,只能有养马户自行承担损失了。
发展到后期:“养马之费什一,为马而费者恒什九””,说白了就是此时养马的代价是明朝初年的十倍之多,到了这种地步还有多少人能心甘情愿的为朝廷做贡献呢?
驿站的人大力剥削当地百姓,生活在城镇中的下层人民也没有逃过一劫,古代城池设备完善,有专门负责消防安全和维护治安的“火甲”,这些则是由城中的百信负担,朝廷采购的许多物资都出自百姓身上。
经商的则有“铺行”,朝中规定“铺行”管辖所有商户,经商人士都需要通过“铺行”向朝廷缴纳赋税,并且商户有义务提供各种物资,这些物资都是商户采购得来,有人说了既然是为朝廷采购物资,岂不是一件肥差?恰恰相反,当时几乎人人逃避。
原因是采购物资需要自己垫付,之后政府才会拨款补足,运气好了也要几年的时间才能收到货款,大部分时候朝廷都不认账,负责采购的商户只能自己吞下苦果,这些钱自然都进了政府人员的腰包,对于采购的商品,会有专门人员进行验收,对于他们来说好与坏都是一句话的事情,如果没有得到“好处”,采购的商品就被打上“次等货”的标签,不仅会被重新退回到商户手中,还会采取惩罚,严重的则被打入大牢,因此买办这个职位人人避之不及,如果被选中很可能就意味着家破人亡。
当然面对种种处境,已经有人意识到了危机,高拱在担任大学士的时候就曾感慨“富室不复有矣”,为政者已经意识到了贪腐带来的危害,但是对于这种现象却没有任何办法,随着国家越来越弱,贪腐更加严峻。
如果说一个国家背离了初衷,掌权者都成了中饱私囊的贪官污吏,受苦的老百姓们为了生存,只能拿起手中的武器,他们不是要救国家,而是推翻这个让自己失望的朝廷,当官不为民做主还算哪门子官员,他们唯一能做的就是加剧百姓的负担,让百姓对这个国家更加失望。
崇祯10年,曾出台乐“罪己诏”,“张官设吏,原为治国安民,今出仕专为身谋,居官有同贸易… …嗟此小民,谁能安枕?”然而却没有任何挽回的余地,七年之后,这个曾经无比庞大的朝廷轰然倒塌,这一切都离不开贪腐的影响。
可以说任何亡国的原因都离不开贪污,对此你怎么看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