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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野史

1871年日出兵台湾无耻借口:我琉球人民被杀

中日辛未(1871年,同治十年)条约并未能遏制住日本谋图侵华的野心,条约的墨迹未干,它已经紧锣密鼓地策划制造衅端。就在签约这年冬,发生了所谓“琉球船民事件”:有66名琉球船民因遭飓风漂流到台湾,被当地高山族人杀害54人,其余12人获免,清地方政府妥为遣回,并进行了善后处置。台湾为中国的领土和辖区,而琉球历史上久为中国藩属,船民事件本来与日本毫无关系。但它居心叵测地借端生事,不仅为此事大兴舆论,更于事件发生的第二年将琉球划为它的藩属,封琉球王为藩王,强行确定日琉宗藩关系,张开了并吞琉球的贪婪大嘴,并且进而制造侵华借口。当时日本外务卿副岛种臣可谓鼓吹武装侵华的急先锋。美国极力怂恿和支持日本,比较熟悉台湾情况的美国驻厦门领事为此去职,专任日本侵台顾问,成为其得力策士。日本一方面派员直接去台湾窥测形势,一方面借“换约”的名义来中国大陆进行情况侦探和外交讹诈。可见,当时的“换约”背景是复杂的,成约的实施前景也是不妙的。<br/>1873年(同治十二年)春,日本一个庞大的“换约”使团来华。副岛种臣亲自带队,柳原前光为一等书记官,李仙得以准外务省二等官的身份随行,另外有外交和军事官员多人。行前,日本天皇公然布谕说,“台湾岛生番,数次屠杀我人民,若弃而不问,后患何已”,并告以交涉和处置要旨:<br/>一、清政府若视台湾全岛为其属地,承受谈判,负责处理此事,则为横杀者责以伸冤之处置。但此处置之法,须予罪人相当之处罚,为死者遗族给予若干扶助金,并立以管束,保证以后不再发生如次暴逆之事。一、清政府若以政权所不及,台湾全岛非其所属地,而不承受谈判之时,则由朕任此事之处置。一、清政府若视台湾全岛为其属地,而又左右推托,不承受谈判时,则将清政府丧失政权之事,逐次辨明,且责生番无道暴逆之罪,若不服时,则由朕处置此事。{1}可见,日本方面此次组织使团来华,“换约”之事只是虚张的幌子,实际上满心想的只是如何借琉球船民事件大做侵华文章,正所谓“醉翁之意不在酒”。但是李鸿章却昧于此局。尽管他对日本效法西方幡然图强的势头不无了解,但对其“贪”、“诈”的视点仍主要聚焦在对通商之利的谋图上,对其兴兵侵地并没有多少警惕,甚至因为有了《辛未之约》的议订,就幻想它可为约束日本的万能法宝。他致函曾为他幕僚的福建巡抚王凯泰(补帆),函中,他这样陈述对时局的看法:“若谓英、布各国有图占澎湖之意,虽无其事,不敢谓必无是想也。日本颇为西人引重,其制造、铁厂、铁路、练兵、设关一仿西洋所为,志不在小。惟诸侯擅权,有似列国纷争。近撤各藩回京,实无图我之心……今因中国肯与通商议约,喜出望外。不独东人无虑,即西人亦不多觊觎。”① 看,在他心目中,中日邦交简直是一团和气了。直到“换约”使团抵华之后,李鸿章所顾虑的,充其量不过是对方或许又要在约款问题上再作些争议罢了。谁想到,届时日本竟未提一点改约的要求,话语中还流露出几分“作检讨”的意味,说“约章甫经互换,两国和好日敦,无不共相体谅”,上年提出改约,“自悔多此一举,今日更不必另生他议”。这令李鸿章喜出望外,称赞日方“明达大体,毫无矫强”②。其实,这不过是日本的关注点转移了,以此作个障眼之法,迷惑一下中方的眼目而已。李鸿章却没有起码的警惕,显得不免有些懵懂了。这恐怕与被议约的“胜利”冲昏头脑不无关系吧?日本使团在天津换约完毕后径赴北京,乘各国公使要求觐见同治皇帝的时机,副岛种臣坚执自己以头等钦差大臣之尊,应优先觐见,因交涉未果,便提出抗议,甚至以撤使即行回国相挟,大肆进行讹诈。他又派柳原前光等人前往总理衙门质询澳门、朝鲜的管辖权问题,并特别针对琉球船民事件,声称“日本拟遣人赴该生番处说话”。这些事情与换约觐见全无关系,纯属节外生枝,其险恶用心暴露无遗。对于日本借琉球船民事件发难,总理衙门有关大臣诘问:“二岛(指台湾和琉球)俱属我土,属土之人相杀,裁决固在于我。我恤球人,自有措置,何预贵国事而烦为过问?”但是,话语中又把杀害琉球船民的肇事者说成所谓“化外”之民 ①,日方便以此为把柄,企图否认高山族聚居的台湾东部为中国的有效管辖的领土,哓哓横辩,蛮气十足,借端挑衅的恶意溢于言表。副岛种臣一行回国后,日本更积极进行武装侵略台湾的准备。第二年(1874年,清同治十三年)春,日本政府设台湾事务局,任命大偎重信为长官,以陆军中将西乡重道为台湾事务都督,在美国的直接支持下,很快发动了对台湾的武装进犯。日本部署发兵之时,李鸿章得到上海方面侦知的警讯。事已至此,但他对日本是否真的用兵台湾尚存怀疑。当时有英国人说,“日本并未出有向中国称兵战书明文,且有钦差大臣前来中国之议”,也许没有“称兵之心”。李鸿章觉得有其道理。不过,他又明确主张,“此事不论虚实”,都要有所防备,并强调说:“各国垂涎台湾已久,日本兵政浸强,尤濒海切近之患,早迟正恐不免耳!”② 显然,这时李鸿章虽说对时局谈不上洞若观火,但在日本军事动向的刺激下,对该国迟早要为中国大患的忧虑业已生成。及至确知了日军行动的事实,李鸿章在惊愤交集之中,一方面做出军事应对的建议,一方面仍寄希望于通过外交途径化解事端。他致函总理衙门,建议会晤美国外交官员,说服其撤消从人力、物力等多方面对日本的支持,使日本力量孤单,“其谋当渐寝息”,并且认定“此为第一要义”,说这样“内外兼筹”、“不落后着”①,即可定人心而息浮言,遏制事态发展。但日本方面并没有像李鸿章希望的那样收敛凶焰,而是公然对台湾进行武装进犯。清廷任命福建船政大臣沈葆桢为钦差大臣督办台湾军务,李鸿章则积极筹备兵力增援,提出调提督唐定奎统带的淮军部队铭军武毅马步十三营六千余人前往助防。及至此军抵台,大陆东渡兵力已达万余,有效地加强了防务。加上当地民众积极配合抗敌,军力有限又加受到瘟疫流行威胁的日军陷入越来越困难的境地,遂一面陈兵台湾,一面从外交途径进行诱骗和讹诈。尽早通过外交途径解决争端,正是李鸿章所希望和着力谋求的。但是,他也并非陷在不问青红皂白唯和是求的迷境之中。时局的复杂、日方的表现,不能不使李鸿章受到越来越大的刺激,再联系多年来与洋人打交道的经验教训,李鸿章深切感受到,“向来办理洋务,皆为和、战两议举棋不定所误”,并且强调:“明是和局,而必阴为战备,庶和可速成而经久。洋人论势不论理,彼以兵势相压,而我递欲以笔舌胜之,此必不得之数也。”② 李鸿章此番关于“战”“和”关系的重要论说,值得注意。所谓“洋人论势不论理”,对于揭示列强的本性、认识其真实面目来说,可谓一语中的。正因为如此,欲求真正的“和局”,不能不以有实的“战备”作为保障。但是,近代中国积贫积弱,从“势”也就是实力方面远不抵列强,这也就是战祸频生,不能久和,即使“和”则多属中方屈辱苟和的根本原因。在这种大环境下办理外交,难以摆脱悲剧的命运。李鸿章个人是如此,“大清王朝”也是如此。面对日本这个岛国“新客”,清方与它的外交对垒中,呈现出逐步走低的下行线,这与日本国势趋盛走高的上升线,形成鲜明对照。让我们再具体看看双方外交棋局上的下一步是如何走的。这时的柳原前光已被派任驻华公使。他于7月24日(六月十一日)到天津与李鸿章会谈。他们可谓谈判桌上交锋的“老对手”了,关于这次对谈,李鸿章留下了“问答节略”,由此可了解有关具体情况:见面后的礼节性寒暄自然是要有的。然后,李鸿章便问起上次率“换约使团”来华的副岛种臣回国后告退的原因,柳原前光回答是因为与现执政的岩仓具视“议事不合”。李鸿章又联系到前曾来华谈判签约的伊达宗城也已告退,对柳原前光说,贵国用人行政无常,你现在做公使可要小心些呦!李鸿章这自然是巧妙地借题发挥,敲山震虎,柳原前光只是笑了笑算是回答。李鸿章又问“台湾的(日本)兵如今怎么样”?这显然是接触到正题了。柳原前光以天热多病、“正在休养”作答。“你们如何说台湾生番不是中国地方?”可以想见,李鸿章进一步发此责问时一定提高了嗓音,板起了面孔,甚至带上几分咄咄逼人的气势。柳原前光说:“系中国政教不到之地,此次发兵前去也有凭据。”李鸿章紧紧追问:“你有什么凭据?”柳原前光没能回答。双方议及台湾兵事,柳原前光说,出兵、退兵是朝廷旨意,他作不了主,只是“奉旨来通好的”。李鸿章闻听此语,质问道:“一面发兵到我境内,一面叫人来通好,口说和好之话,不做和好之事。除非有两日本国,一发兵,一通好也?”双方又争论一番,柳原前光作“西乡带兵与柳原通好各是一事”的狡辩,他还是强调,自己虽然作为来华的“全权大臣”,但退兵之事实作不了主。几番唇枪舌剑之后,话题又回到所谓“台湾生番”之地属否中国的争议上。柳原前光竟说:“台湾生番如无主之人一样,不与中国相干。”李鸿章难免气愤地发问:“生番岂算得一国么?”柳原前光只好回答:“算不得一国,只是野蛮。”李鸿章又质问:“在我台湾一岛,怎不是我地方?”柳原前光扯赖说:“贵国既知生番历年杀了许多人,为何不办?”李鸿章辩驳:“查办凶手有难易迟早,你怎知我不办?且生番所杀是琉球人,不是日本人,何须日本多事?”这就又涉及琉球的归属问题。李鸿章坚持琉球“是我属国”,柳原前光也只能以“琉球国王曾有人到日本诉冤”之类的话语搪塞。李鸿章又就日本“去年换约,今年就动兵”的失信非义予以切责,并这样相告:“如要动兵,不但要说明白,且应用公文商议……(日本)今日如此办法,中国文武百官不服,即妇孺亦不服。中国十八省人多,拼命打起来,你日本地方小人少,吃得住吗?大丈夫作事总应光明正大,虽兵行诡道,而两国用兵题目总要先说明白,所谓师直为壮也。”又说:“今甫立和约,而兵临我境,你对不起我中国,且令我对不起我皇上百姓。若有约各国皆如是,天下岂不大乱了?”{1}柳原前光借故推托他在天津办不了什么事,李鸿章则意将他先留在天津谈出个大致眉目,尽可能使其就范。但柳原前光执意进京,李鸿章无奈只好将会谈情况通报给总理衙门。并特别告明:“鸿章系原议和约之人,深知若辈伎俩,又恨其行径诡变,不得不嬉笑怒骂,厉声诘责。该酋先尚强词夺理,至无理可说时,一味躲闪支吾。”对谈中李鸿章生恐翻译郑永宁传话不清,还特别取案上纸笔写下如下字句给对方阅看:“此事(指日本违约出兵)如春秋所谓侵之袭之者也,非和好换约之国所应为,及早挽回尚可全交。”柳原前光“嘿然首肯,遂将此纸携去”②。当然,即使柳原前光当时真的是所谓“嘿然首肯”,也或是虚作姿态,或是在当时比较尴尬场合下的一种机械反应,决不是真正的心折口服。这从他在李鸿章这里没有讨到想要的东西、执意进京讹诈的情况,就不证自明。不过,从会谈中李鸿章的表现看,他坚持了原则,也能抓到关键,同时谈判“技术手段”和语言艺术的运用也比较到位。当然,限于当时的认识条件,他的说法上也有欠妥的地方,譬如,将杀害琉球船民肇事者所属的族人称作“生番”,这既有轻蔑和歧视意味,又会给日方提供借题发挥的口实。柳原前光赴京之后的交涉,清朝方面的直接当事人就不再是李鸿章,而是总理衙门、军机处和部院的有关大员了,角色情况发生了变化。不过,李鸿章还是身在异地的参议者。柳原前光之后,又有日本特使大久保利通来华。他们坚执己见,顽劣地向中方讹诈,甚至不止一次地摆出撤使决裂的架势。涉局的朝内大员们,越来越倾向于作出一定妥协以求尽快了事。英、美、法等国人员,也纷纷以“调停”的姿态向中方作让步的劝说。李鸿章不能不受到影响,开始主张争取“能就(在台湾择地)通商一层议结”,而尽量杜绝所认定日本实际注意的“占地、贴费二端”{1},在“贴费”亦即赔款难免的情况下,则认可以“恤银”和付还日军在台湾建造用价的名目给款,他自己也明白,这不过是以抚恤名义代兵费而已。10月31日(九月二十二日),主持总理衙门的恭亲王奕■等人(没有李鸿章)代表清政府,与日方签订了《北京专条(附会议凭单)》。规定日本从台湾退兵,付给日本“抚恤银”和“修建费”共五十万银两。而首条中特别写明:“日本国此次所办,原为保民义举起见,中国不指以为不是。”① 是非颠倒,而清方妥协屈从的情况是显而易见的。综观李鸿章这数年与日本交涉的表现,虽说也有一个到后来趋于妥协息事的变化,在某些时候、某些问题上也有偏颇、懵懂的认识和做法,特别是到最后更难免陷入无法挽回妥协局面的尴尬。但从他的思想到实践,积极、可取的地方也是显而易见的。有了此番经历之后,他对日本的看法明显发生转变,开始认识到日本“诚为中国永远大患”② ,将其“连为外援”而“以东制西”的幻想,自然也就随之在李鸿章的心中破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