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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野史

元宵节竟是宋朝人的狂欢节 比春节还热闹呢!

对于生活在宋朝的人们来说,最盛大、最隆重、最热闹的节日,并不是春节,而是元宵节。

东风夜放花千树,一夜鱼龙舞

“正月里,正月正,正月十五闹花灯。”说起正月十五元宵节,我们必想到花灯。元宵放灯的习俗兴于唐而盛于宋。唐代放灯时间为三天(从正月十四到正月十六),赵宋立国后,宋太祖于乾德五年正月下诏:“上元张灯旧止三夜。今朝廷无事,区宇乂安,方当年谷之丰登,宜纵士民之行乐。其令开封府更放十七、十八两夜灯。后遂为例。”将元宵放灯时间延长至五天。南宋淳祐年间,又增为六夜,正月十三日就开始放灯。

而元宵放花灯的节日气氛,老早就开始酝酿了。才过了冬至,在汴京宣德门前的御街上,开封府早已用竹木搭好了用于放灯的棚楼,饰以鲜花、彩旗、锦帛,挂着布画,“皆画神仙故事,或坊市卖药卖卦之人”,这种棚楼叫作“山棚”。

从岁前开始,汴京御街两廊每天都有各色艺人表演各种娱乐节目:魔术、杂技、说唱、歌舞、杂剧、蹴鞠、猴戏、猜灯谜,“奇巧百端,日新耳目”,节目单绝对比央视春晚的要丰富得多、精彩得多。《东京梦华录》收录了一份当时最受欢迎的节目名单与艺人名录:吞铁剑的张九哥;演傀儡戏的李外宁;表演魔术的小健儿;演杂剧的榾柮儿;弹嵇琴的温大头、小曹;吹箫管的党千;作剧术的王十二;表演杂扮的邹遇、田地广;筑球的苏十、孟宣;说书的尹常卖;弄虫蚁的刘百禽;表演鼓笛的杨文秀。

随着元宵节临近,人们又在御街山棚的左右,摆出两座用五彩结成的文殊菩萨与普贤菩萨塑像,身跨狮子、白象,从菩萨的手指,喷出五道水流——这是最早的人工喷泉装置吧!从山棚到皇城宣德门,有一个大广场,官府在广场上用棘刺围成一个大圈,长百余丈,叫作“棘盆”。棘盆内搭建了乐棚,教坊的艺人就在这里演奏音乐、百戏。游人站在棘刺外面观赏。

到了放灯之期,山棚万灯齐亮,“金碧相射,锦绣交辉”。上面站着身姿曼妙的歌妓美女,衣裙飘飘,迎风招展,宛若神仙。山棚还设置有人工瀑布——用辘轳将水绞上山棚顶端,装在一个巨大的木柜中,然后定时将木柜的出水口打开,让水流冲下,形成壮观的瀑布,灯光映照之下,甚是好看。宣德门楼的两个朵楼,“各挂灯球一枚,约方圆丈余,内燃椽烛”。“诸坊巷、马行、诸香药铺席、茶坊酒肆,灯烛各出新奇”,“有灯球、灯槊、绢灯笼、日月灯、诗牌绢灯、镜灯、字灯、马骑灯、凤灯、水灯、琉璃灯、影灯”,等等,灯品之多,让人目不暇接。

南宋临安府的元宵节庆,也是早早就拉开了序幕。时序才进入冬季,街市上已开始销售各种漂亮的花灯,“天街茶肆,渐已罗列灯球等求售,谓之‘灯市’”。“一入新正,灯火日盛”,正式的闹花灯时间尚未开始呢,市民们已先试着放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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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市上出现了很多支歌舞队,表演“傀儡、杵歌、竹马之类”的节目,她们“首饰衣装,相矜侈靡,珠翠锦绮,眩耀华丽”。贵邸豪家经常邀请这些歌舞队前往表演。杭州三桥等处,“客邸最盛,舞者往来最多”,每夕华灯初上时分,客人到酒楼饮酒,“则箫鼓已纷然自献于下”,只要不多的一点赏钱,便可欣赏到精彩的表演。“终夕天街鼓吹不绝”,节日的浓烈气氛,“自此日盛一日”。

转眼就到元宵放灯时候。每夕入夜之后,从大内到坊间,各种花灯争奇斗巧。宫廷的花灯无疑最为豪华,某年宫禁制作的“琉璃灯山”,高五丈,上面有各式人物,由机关控制,活动自如。至深夜,则“乐声四起”,“放烟火(即烟花)百余架”。

民间也是“家家灯火,处处管弦”,“灯品至多”,“精妙绝伦”。走马灯,“马骑人物,旋转如飞”;珠子灯,“以五色珠为网,下垂流苏,或为龙船、凤辇、楼台故事”;羊皮灯,“镞镂精巧,五色妆染,如影戏之法”;罗帛灯,“或为百花,或细眼,间以红白,号‘万眼罗’者,此种最奇”。有一种“无骨灯”,浑然是一个大玻璃球,非常奇巧;还有一种名为“大屏”的巨型灯,“灌水转机,百物活动”,用水力驱动旋转。“又有幽坊静巷好事之家,多设五色琉璃泡灯,更自雅洁”,如花女眷,“靓妆笑语,望之如神仙”。

西湖诸寺,以灵隐山上天竺、中天竺、下天竺三寺“张灯最盛”,而且,“往往有宫禁所赐,贵珰所遗”,“都人好奇,亦往观焉”。宋人说,“君王不赏无人进,天竺堂深夜雨时”。清河坊的蒋检阅家、张府等富家林苑,不但挂出“异巧华灯”,还放烟花,唱雅戏,“笙歌并作”。这些私家林苑是对外开放的,游客可以进来观赏,“游人仕女纵观,则迎门酌酒而去”,林苑主家还会向客人提供“奇茶异汤,随索随应”。怪不得“游人玩赏,不忍舍去”。杭州各大酒楼也点起灯球,“喧天鼓吹,设法大赏,妓女群坐喧哗,勾引风流子弟买笑追欢”。

宋朝人的元宵夜,恰如辛弃疾《元夕》词所形容:“东风夜放花千树。更吹落、星如雨。宝马雕车香满路。凤箫声动,玉壶光转,一夜鱼龙舞。”

奏舜乐,进尧杯,传宣车马上天街

元宵节在宋代发展成最热闹的世俗狂欢节,跟市民文化的兴起、商品经济的繁荣,以及宋政府对元宵闹花灯的赞助是息息相关的。

与元代“每值元夕,虽市井之间,灯火亦禁”、明朝因“正月上元日,军民妇女出游街巷,自夜达旦,男女混淆”而“痛加禁约,以正风俗”的做法不同,宋政府对于元宵节的国民狂欢表现得非常宽容,诚如宋太祖所言,“宜纵士民之行乐”。北宋时,应天府倒发生过一出“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故事,但这个故事在流传的过程中走了样,事情的真相其实是:应天府留守田登,名字与“灯”谐音。下属为避讳,遇到“灯”字一概改为“火”字。“忽遇上元,于是牓于通衢:‘奉台旨,民间依例放火三日。’”台谏官获悉此事,立即弹劾,田登因此被罢了官。宋朝从未有“不许百姓点灯”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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恰恰相反,民间放灯一直受到宋政府的鼓励。南宋时,依照惯例,元宵期间,临安府会蠲免公租房的三日租金;从正月十四日起,官府每天都要给各支歌舞队发钱发酒,以资犒赏;每至傍晚,临安府还要差人到各家各户询问:点灯的油烛是否够用。若不够,官府“各给钱酒油烛,多寡有差”,领取酒、烛到升旸宫,领取钱到春风楼。

到了放灯最后一夜,即正月十八日晚上,临安府尹要出来拜会市民。每当这个时候,府尹大人就坐着小轿,在舞队的簇拥下,招摇过市,“箫鼓振作,耳目不暇给”。临安政府的“吏魁”跟在小轿后,背着一个大布袋,里面装的都是“会子”(纸币),每遇到在杭州城做生意的商民,便给他们派钱,每人数十文,祝他们新年生意兴隆。这叫作“买市”。不要以为这是我编出来的,《武林旧事》有记载:“吏魁以大囊贮楮券,凡遇小经纪人,必犒数十,谓之‘买市’。”有一些狡黠的小商人,用小托盘放着梨、藕数片,在人群中钻来钻去,重复领赏,官府也不去计较。

宋朝的元宵节还有一个惯例:天子与民同乐,以示亲民。一首宋代小词写道:“奏舜乐,进尧杯,传宣车马上天街。君王喜与民同乐,八面三呼震地来。”说的便是宋朝皇帝在宣德门与民同过元宵的情景。每年的正月十四(或十五,或十六)之夜,皇帝都要“乘小辇,幸宣德门”,观赏花灯;随后,“驾登宣德楼”,宣德楼下早已搭好一个大露台,诸色艺人在露台上表演相扑、蹴鞠、百戏等节目,皇帝坐在楼上欣赏表演,“宫嫔嬉笑之声,下闻于外”;“万姓皆在露台下观看”,先到宣德门下的市民,“犹得瞻见天表”,得以近距离一睹龙颜。

这时候,叫卖“市食盘架”的小贩守候在门外,等着赏灯的嫔妃宣唤,皇室中人叫买小吃零食,出手非常大方:“妃嫔内人而下,亦争买之,皆数倍得直,金珠磊落”。有些幸运的小贩,一夜之间就发了财,“有一夕而至富者”。

北宋徽宗年间,皇室还在皇城端门摆出御酒,叫“金瓯酒”,由光禄寺的近千名工作人员“把着金卮劝酒”。“那看灯的百姓,休问富贵贫贱老少尊卑,尽到端门下赐御酒一杯”。侍卫呼喝提醒游人:“一人只得吃一杯!”

话说有一年元宵,某女子游了皇城后,已是深夜时分,见端门摆着“金瓯酒”,也饮了一杯。饮酒后,又顺手牵羊将金酒杯塞进了怀里,想偷走。谁知被皇室卫士发现,一把抓住,问她为什么偷东西。女子说:“妾身的夫君平日管得严,我今天喝了酒,面带酒容,回家后夫君会不高兴的。我将金杯带回去,做个证物,说是皇帝御赐的酒,夫君就不敢有意见了。”只听隔帘有人笑道:“将金杯送给她罢。”帘后那个说将金杯送给女子的人,便是宋徽宗。

这个故事记录在宋人万俟咏《凤皇枝令》诗的序言中,应该是可信的。后来又被改编进话本《宣和遗事》,就更有戏剧性了:“宣和间,上元张灯,许仕女纵观,各赐酒一杯。一女子窃所饮金杯,卫士见之,押至御前。女诵《鹧鸪天》云:‘月满蓬壶灿烂灯,与郎携手至端门。贪看鹤阵笙歌举,不觉鸳鸯失却群。天渐晓,感皇恩。传宣赐酒饮杯巡。归家恐被翁姑责,窃取金杯作照凭。’徽宗大喜,以金杯赐之,令卫士送归。”

元宵节宋朝君主登上宣德门楼看花灯,当然不是贪图声色享受,而是“秀亲民”,用宋仁宗的话来说:“朕非游观。与民同乐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