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历史网 > 传统文化

传统文化

柯尔克孜族的婚嫁习俗

清朝,黑龙江柯尔克孜族不许与其他民族通婚,只许在本族吴、常、韩、蔡、郎、司6姓间通婚,同姓不能通婚,实行一夫一妻制,不许纳妾。

后来,柯尔克孜族与蒙古族通婚,后逐渐和满、汉、达斡尔族通婚。柯尔克孜族表兄弟姐妹之间可结婚,兄死后弟可娶嫂或弟死后兄娶弟媳。可招养老女婿,招扛活女婿,女婿给女方家扛活5年,不花彩礼,女方家提供吃穿,不付工钱,到期分开过。亲友双方儿女出生前,也有指腹订立婚约的,如双方所生为一男一女,男孩父亲便带酒至女孩家,给其祖父母磕头,和女孩父母认亲家,正式订婚。如双方皆生男孩、皆生女孩即做结盟兄弟或姐妹。

柯尔克孜族订婚,由男方父母托请女方亲友做媒,至女方家提亲。女方父母听媒人介绍后,如认为合适,即告诉媒人需考虑一下,几天后媒人再去求婚,女方祖父母、父母才应允。随即媒人带酒肉等给女方祖父母磕头。女方老人留媒人吃饭,即正式订婚。女方不多要彩礼,一般父亲给一些钱或马一匹,给母亲奶牛一头,报答父母养育之恩即可。如果男方贫困,只要女方同意,彩礼还可以不要。

过彩礼后,男女双方到结婚年龄时,由媒人说合,择定结婚日期,临近结婚,男女双方杀猪宰羊备宴、请客,招待两三天,新郎与其陪同的兄弟姐妹骑马至新娘家迎娶,女方家远迎。新郎至岳父家后,新娘的嫂子、姐妹、叔婶送亲。新郎至新娘家给新娘母亲牵奶牛一头,或随车捎些酒肉,报恩致谢。

柯尔克孜族男女很少离婚,寡妇孝期内不许改嫁,由男方兄弟托养。孝期满后可改嫁,改嫁给男方兄弟较普遍,若改嫁他姓,只许带女孩和随身用的东西,3年内不许回家。

现在,柯尔克孜族逐渐革除了旧婚俗,接受以汉族为主的各种新的婚姻习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