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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文化

为居家过日子而设的北京庙会

庙会起源于祭祀。但由于中国人一向缺乏西方人那样纯粹的宗教态度,所以往往抱着实用的态度来看待鬼神。宗教体系和信仰不是他们亲近宗教的理由,反过来认为谁有理由就信谁,需要谁了就找谁,没有的还要立一个(如痘疹娘娘);不需要时不论属于哪教的神,都被抛到了九霄云外。再加上存在各地、形式多样的原始民间信仰也主动与佛道教相配合,参加佛道的节日庆典活动,为其助兴,这有助于广大群众逐渐以庙观为场所,形成以宗教活动为依托的聚会,最终为庙会的诞生创造了条件。这在另一方面,也标志着宗教活动的日益世俗化。这主要表现在,庙会的主办者一般并非庙观中的僧人、道士,而是由民间俗众出面,协商举办。无疑,这也极大地扩大了庙会本身的吸引力和热闹程度,广大俗众的参与意识逐渐增强,商业气息随着群众性、娱乐性的加强而相应增加。这正是在历史上的唐宋时期。庙会的正规化、经常化和普通化,对所在城市的繁荣和发展,都起到了相当大的推动作用。像北京隆福寺商业区的形成,就有赖于隆福寺庙会的兴盛。而以蓝岛为中心的东大桥商业区,也是以东岳庙庙会为基础发展起来的。在那“触鼻尘污”、“衢巷气蒸”的庙会上.官员、客商、乞丐、僧侣各色人等,不分贵贱,熙熙攘攘,比肩继踵。参谒神灵的、买东卖西的、游玩观景的混为一体,呈现出热闹繁华的景象。二

北京地区的庙会起源于一千多年前的辽代,称为“上巳春游”。分析上千年北京地区庙会发展兴衰的历史过程。可以看出其产生的一些基本特征: 首先,庙会的兴起,与人们对它的需求,及它在人们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生活中的重要作用有关;其次,也与国人,特别是北京人实用主义的宗教观联系紧密。尤其是在春秋两季,正是北京最好的季节。加上寺庙大多在城外佳山秀水之间,风景清幽,便于玩乐,于是,把祭祀与春游结合起来,成为敬神自娱的极好形式。再次,这也是商业不发达情况下,商品买卖的必然要求。尤其是在祀神的同时能够满足购物、娱乐的多种需求,更成为人们乐此不疲的原因。从主办者来说,寺庙宫观也可借出租场地设备的同时,一方面扩大佛教、道教本身的影响;另一方面征收“香钱”,以补所收布施之不足。以至于在那些地势宽敞、游人云集的地方,逐渐形成经常的市场。最后,庙会的举行,尤其是经常性庙会的举行,又必以集镇和市区为主要场地,就是交通通衢、人口聚居之地。当然,上述四方面原因往往不是单独存在,而是互相影响、交互作用的。 在有史可查的记载中,尚存的北京城内最早修建的庙宇,可能要算白塔寺了,其具体年代为辽朝。当时的白塔寺尚不位于辽代都城之内。不过,由此可以推算的是,既然位于辽代都城东北部的地方都能建佛寺——白塔寺,那么在都城内建寺也属必然。况且人口集中,这为庙会的举办,创造了独厚的条件。故此,辽代北京地区已有庙会是完全可能的。 到了金代,天长观改名为太极宫(元代为长春宫,明代以后更名为白云观),虽然没有直接记述其庙会情况的文字,但《元史》上有其香火极盛、香客络绎不绝的记载,因此而推算出有庙会也是有根据的。而当时的护国寺、东岳庙、九天宫、十八狱及城隍庙都有庙会,不仅如此,这些庙会还因每月定期举行祭祀活动,而成为定期开办的庙会。 在元代,京城举行的各种以宗教祭祀为主的庙会中,以道家宫观类为多。这是因为,在金元战乱之际,北方道教宗派全真派乘机兴起,并得到金章宗、尤其是元太祖的赏识。 与此同时,还由于当时的元大都系世界瞩目的政治、文化尤其是商业中心。因此各地、各国的商人都前来从事贸易活动,这里出售的商品数量和品种,比其他任何地方都多。无疑,这也为元大都的庙会市场提供了丰富的商品,促进了庙会经济的发展。这当中,自由出卖掠夺来的奴隶.也成为元大都庙会上公开的甚至是大规模的活动。不少庙会上都有贩卖人口的奴隶贩子。这说明,元代的许多地区,尤其是北方少数民族地区,仍然存在奴隶制的残馀。另外,作为定型伊始的庙会活动,疏于管理也在所必然。这些都说明了元代的庙会仍属于发展的初级阶段。 除了上面提到的白塔寺、白云观和东岳庙庙会以外,元代著名的庙会还有土地庙(位于宣武门外下斜街)、九天宫、十八狱等无一例外,均属于民间道教系统。尤其是城隍,作为传说中的道教守护神,在元代格外受到重视,不仅数量多,而且规模大。像最大的都城隍庙,在每年的五月十一的祭祀之日,成为全城最热闹、聚集人数最多的地方。此时的城隍庙,可算是京城庙会史上最繁盛的时期了。即便是明朝代替元朝,再次定都北京以后,道教的正统地位依然如故。以至于东岳大帝、城隍、药王、碧霞元君等民间道教诸神成为道教、乃至大部分宗教崇拜者的祭祀对象.由此也带来祭祀上述诸神之庙的极盛香火和庙会的繁荣。而此时的朝廷已不再对宗教采取“放羊”的政策,而是加强了管理,建立了严格的制度。其中,管理道教的机构为道录司。而其办公的地点,居然就是东岳庙。不过,与元朝比起来,道教的发展势头虽然迅猛,可比起佛教来似乎显得略逊一筹。因为,明代的佛教发展比以往任何朝代都盛。仅就目前京城尚存的庙宇来看,建于明代的占有很大比例,其次是清代乾隆年间的。佛教的兴盛当然主要源于朝廷的支持。 统观佛、道两教,自明代定都北京以后,新建或重修、扩建,且较著名的宫观庙宇计有花市火神庙、吕祖阁、隆福寺、吕祖观、吕祖祠、南药王庙、北药王庙、东药王庙、财神庙、卧佛寺、蟠桃宫、灶君庙、善果寺、江南城隍庙、大钟寺、北顶、南顶、东顶、西顶、中顶、妙峰山碧霞元君庙、涿州碧霞元君庙等。上述庙观中,几乎都办有庙会。加上前朝已有的土地庙、白云观、护国寺、东岳庙等庙会,一时间,京城里几乎成了庙会的海洋。在这些庙宇中,有些是皇家进香之地。在此处搞庙会,朝廷与宗教两大势力结合,无论是香火,还是集市、娱乐,要不热闹非凡才怪呢。 至于都城隍庙之市,起自刑部街迤东的教坊下,延至都城隍庙,绵亘十里庙市。开市为十五与二十五。所到之物必买,适用之物必买,奇异之物必买,希帛之物必买,可以奉上之物必买,可贻后人为禧必买,妾嫔花婉之好必买。仙佛供奉之用必买,儿女婚嫁之备必买,公姑寿诞之需必买,冬夏着身之要必买,南北宜之具必买,侣官之所宜有必买,衙门之所宜备必买。由于以上14项“必买”,等到走出庙会时,必然是置办山积,人的狼狈相不难想见:尽管如此,却没人去讥笑。 除上面提到的两处庙会(市)以外,道教寺庙的庙会活动尤其有个性,像崇文门外西花市大街上的火德真君庙(火神庙),自明朝隆庆二年(1568)建成以后不久,就成为庙会集市,出售商品一应俱全,直到民国年间,仍然祭祀香火不绝。以后又演变为纯粹的集市——花市。明代京城修建最多的药王庙,也同样成为举办庙会的好地方。最著名的药王庙——南药王庙也位于崇文门外,自明朝初期,这里的香火极盛,除夕至元旦彻夜不断。清中期以后,虽然香火逐渐冷落,可庙市却蓬勃发展起来,并以此为中心,形成商贸交易市场。东晓市街就是这样发展起来的。这里还因为供奉着戏曲界的创业神,故此在该庙真武殿后建有一座戏楼,成为城南一带举办堂会演出的理想场所。这也可以算作祭祀场所世俗化的一个代表。自康熙年间开始,位于北京城内的三大佛教寺庙——隆福寺、护国寺和白塔寺开始兴盛,此外北京城外尚有广安门外财神庙、潭柘寺、妙峰山碧霞元君庙等地的庙会在清代也盛极一时。 到了清朝末年,国事日颓,外辱不断,维持了两百多年的大清王朝日益陷入风雨飘摇当中。政治动荡必然导致民众生活凋蔽,而依此而生的庙会也自然变得岌岌可危了。不久,外商开办的洋行逐渐增加。王府井商业街很快发展起来,继之,又兴建了东安市场。这里虽无庙会之名,却有庙市之实。在出售的商品中,包括古玩、钟表、钻石、金银器皿、高级衣料,以及各种装饰品。无疑,对此最有兴趣的,自然是那些住在东、西交民巷内的洋人。在此情况下,原以出售古玩、古茗、珠玉等高级商品为主的隆福寺庙会,渐渐地失去了很多固有的上层人物客源,不得不转向一般劳动民众。由此,隆福寺庙会上不仅日用百货迅速增加,而且风味小吃、文娱杂耍等为劳动民众所喜闻乐见的游乐活动尤其丰富。 由于庙会服务对象的改变,扭转了一时间存在的危机,从而进入了庙会发展的第二个兴盛期。 不仅如此,庙会还适时地延长开放时间,增加了庙会次数。比如隆福寺庙会于1929年由原来的每月九、十2天,改成每月12天。到了大月月末,再增加1天,共13天。 由上表可见,隆福寺庙会在每月各处庙会中是开办天数最多的。不仅如此,其规模也最大。据1935年北平庙会调查显示,隆福寺庙会期间,庙内共有摊位460户,庙外商摊486户,总计946户。可以说在京城各庙会中,庙会之规模以隆福寺为最大,护国寺次之,白塔寺又次之。

昔日的北京城,不仅庙宇多,庙会也多。 上表为庙会举办场地中,建于各朝的庙宇、宫观情况。显然,建筑数量最大的是明朝。分析起来,可能是因为辽、金和元三朝系北方少数民族成为统治者。皇权和宗教权均集中在上层人物手中,民众对它的了解程度和宗教对民间的支配程度很有限。同时,也由于占统治地位的这些少数民族其经济水平尚处于封建性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甚至是奴隶制经济水平。商品交换的欲望还很低。而明朝就不是这样。作为统治者,朝廷对于宗教在维护其统治方面的作用认识较清。同时,这也与明太祖朱元璋本身就是出家的和尚有关,因此,学佛风气远胜于前朝。再加上明朝迁都北京以后商业发达,经济条件较好,从而有可能供养较大数量的僧侣从事佛教活动。而大量朝廷敕建庙宇及僧侣人员的迅速增加,结合几朝延续下来的庙会传统,从而才会有明朝庙会的逐渐繁荣,并延及清代及民国时期。 在如此众多的庙会当中,因时间、地点、内容等多方面原因,要想以单一或一两个简单的标准对其分类是不可能的。这种分类必然是多标准、多层次的。 首先,按庙会开办的日期分类,可分为每月定期轮流开办和每逢年节定期开办两类。这当中,每月定期轮流开办的庙会,已将祭祀方面的内容淡化到几乎没有的程度:代之而起的是纯粹商贸和娱乐性活动,仅仅因为活动的地点在寺庙内外而定。因此,参加活动的民众人数必然较多,这是此类庙会存在的必然条件。这类庙会必然开办在内域,至少是人口聚居之处。而每逢年节定期开办的庙会,其最大特点就是具有较突出的祭祀活动,大多为神、佛的诞辰、出家等纪念日或年禧之际。此外还有以庙会上的内容进行分类。这些内容包括:祭祀、商贸、文娱、观光。 第一类:宗教的,礼佛奉神,烧香还愿。每逢祭日,庙寺住持人开庙,让信仰佛道的人们进香火敬神。这种庙会以宗教仪式作为庙会的主要内容,而游乐、商业活动只不过是其附属行为。这类庙会在形式上又可分为两种:一种是所谓的“香火”。在农历每月初一、十五两日开庙之际,人们或成群结队,或单独前往,进香火敬神。吕祖阁、吕祖祠、吕祖观、南药王庙、北药王庙、东药王庙、九天宫、十八狱、以至初二、十六开会之财神庙等庙会便是。另一种是“香会”或“香市”,一般是每年有一次或两三次节期,为佛道人息祭日,人们于这一天结队进香敬神,或举行“赛会”,不仅有许多种娱神自娱的活动和商业交易,甚至有的还有迎神出游活动。如旧历正月之大钟寺、白云观、财神庙、黄寺、黑寺、雍和宫,二月之太阳宫、涿县碧霞元君庙、文昌祠、精忠庙,三月之东岳庙、城隍庙、潭柘寺、天台山,四月之戒台寺、西顶、碧云寺、妙峰山、北顶、东顶、城隍行宫,六月之都城隍庙、卧佛寺、城隍行宫、北顶关帝庙、雍和宫,五月之中顶、善果寺、戒台寺、白云观,七月之城隍庙、妙峰山,八月之灶君庙,九月之白云观、财神庙、十月之城隍庙、白塔寺等便是。 第二类,商贸的。在庙会初创时期,这类商贸活动即已产生。但所售之物,仅限于与生活有关的商品。而在乡村庙会则除了生活消费品外,有的甚至扩大到生产资料的经营。市场大抵在寺庙内外的空地上,后来延至附近街巷,甚至把街上日常的固定商铺也带动进来。这类庙会上也有娱乐活动,但娱神的色彩越来越淡,以至成为纯粹的娱人自娱的活动项目。至于宗教祭祀活动,或仅存其遗迹,或连遗迹都已不存。正是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将原来的庙会称为“庙市”。上面提到的隆福寺、护国寺、白塔寺等五大庙市便是。 第三类,文娱的。这本来只是传统庙会上的一个附属项目,或者本来是为酬神的。但发展到后来,它竟然成了庙会中占主要地位的一部分活动项目,而庙会也就成了庙市。在华北地区,这类庙会干脆被改称为“市集”。像后来的花市就属于这种情况。它纯粹由火神庙庙会发展而来,隆福寺商业街也是由隆福寺庙会扩展而成。在这类庙市上,从套圈、摸彩等小型游戏。到跑车、赛马之类的大型竞技;从吹拉弹唱到什样杂耍,甚至到正式的戏剧演出,娱悦耳目,调节身心,即所谓“酬神者,正所以酬己”也。 第四类,观光的。即纯为看热闹,尤其是一些规模大、名声显著的庙会上,这类观光者众多。这四类内容产生时间、发展速度各异,但皆兼容而不排斥,同依热闹程度为转移。至于是否齐备,则因时、因地而异。特殊情况下,最初的宗教内容可能淡化,以至虽不礼神拜佛,但庙会盛况依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