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族婚姻习俗
苗族严禁同宗族者婚配,一般是异姓通婚,同汉姓不同宗有的也可以通婚。苗族婚姻实行一夫一妻。婚姻缔结有自主婚姻和包办婚姻两种形式。包办式婚姻是新中国成立前苗族地区流行的婚姻形式,一般是通过亲友说合而成。自主婚姻是青年男女通过“游方”、“玩花山”等传统的社交活动来达到的。“游方”是青年男女在传统节日集会谈情说爱、选择配偶的社交活动,即青年男女在公开的场合通过跳芦笙、踩鼓、对唱情歌等活动自由择偶恋爱。农闲之夜或赶场晚上,男青年结伴来到特定的游方坡上,用吹木叶、打口哨等信号邀请女青年出来游方。寨上女青年听到这些信号,结伴到游方坡同客人对唱情歌。通常,一对男女青年要在游方中结成伴侣,须经过对唱情歌和单独接触两个阶段。通过歌声相互盘问,增加了解,建立友谊。单独接触阶段主要是双方单独或偕同“中间人”深谈了解,加深感情。男女双方建立感情后就互赠信物订婚。女的通常送男的戒指或手镯,男的一般送女的一块手巾,然后,经过说亲、订婚、结婚等程序,正式结为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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