羌族
服饰
今天的羌族人,大多还穿着传统的民族服装。
羌族人民的服饰朴素、美观而具特色。古代羌族多着皮制、毛制衣装。明代以来纺织业发达起来,则较多以麻布衣服取代皮、毛装。解放后至今,服饰的面料更加多样化。男子喜包青色头帕,冬季有的还喜带狐皮帽,穿麻、棉、绸、毛面料的长衫,有的长衫饰有花边。外套为无袖的羊皮或毛、棉制皮褂,可以防寒、遮雨、垫坐,且适于劳动。
男子脚裹毛制或麻、棉制的绑腿,有的饰有花纹,能保温、滤水、护腿,脚穿皮鞋、云云鞋、绣花编耳子鞋和胶、布、草等鞋。束毛、麻、棉制腰带,系吊刀、火镰和皮、绣花绸、绵裹兜子,用以装钱、子弹、火药及烟等物。
妇女服饰鲜艳多彩。头饰因区域不同分三类。一类绝大多数包青色头帕,绣以花纹,再覆绣花头巾,鲜丽多彩。黑虎地区妇女则包白色头帕,纪念传说中的英雄格鲁从波,以为孝。西北部包括赤布苏、理县等地妇女头顶瓦状绣花黑头帕。羌族妇女皆着绣花长衫,系黑色羊毛腰带或红棉腰带、绣花围腰,后腰系绣花飘带。喜戴银牌、领花、耳环、耳坠、手镯子、戒指等金、银首饰和称为“色吴”的椭圆形项链。每逢节日喜事,羌女盛装艳丽,雍容华贵。
建筑
羌族一般由几十户聚寨而居,村寨多建在半山腰、高山上,形如城堡,故名羌寨。现代羌族的住房方形平顶,墙壁以片石砌成。羌族建筑手艺高超,砌墙时不绘图、不吊线,信手而成。壁面平整,棱角分明,结构匀称。远看似碉堡,故俗称碉楼。屋有立柱、大梁,椽子上加油竹或树枝,上糊泥土盖顶,坚固耐用。一般为二层或三层半,顶层客房储物,中层为主人家住宿、起居,下层养畜,房顶可脱粒、晒粮、晾衣。传统窗口很小,光线差,烟尘不易散出但利于防寒防盗,现大多已改为大窗户。传统上下楼用独木梯,现绝大多数已改用宽体木板梯。中层起居大堂中间用石料砌一火塘,用于取暖做饭。火塘上置三个精制石桩或置铁三足架,用以置铁锅等。火塘里的火种,长久保存不熄,有“万年火”之称。
解放前,尤其是1933年地震以前,羌族地区的住房多为高数十丈的“邛笼”,往往是一大家人或一家族分层而居。同时还有村落公共拥有的“邛笼”。羌区往往群碉林立,极为壮观。这种碉楼也用不规则乱石砌成,壁面平整,有四角、八角等形状,棱角突出,结构匀称,十分坚固,现存的都系历经数次大地震而未被毁者。内分几层到十余层,每层以楼板相隔,用独木梯上下,窗口很小。这种建筑除居住外,还作为防卫作战的城堡,特别是每个村寨在寨中央、四周及路途关隘上所建的公共碉楼,主要用以抵御外来侵犯之敌,平时则闲置不用。据《后汉书·南蛮西南夷传》等史书记载,这种建筑在汉代乃至汉以前就有了,“众皆依山居止,垒石为室,高者至十余丈为邛笼”。“邛笼”为羌语名称音译。羌族这种历经几千年的高超建筑艺术是对人类文明的一大贡献。
解放后,这些碉楼已无防御之功能了,因此,现在羌区农村已无新建的4层以上的碉房邛笼。现今居于城镇和邻近汉区的羌族民居已多为羌汉合璧或为现代建筑,特别是近20年来,羌族古城茂县、汶川、理县、北川等县城已建成经济文化较为发达的现代化中心城镇。
交通
新中国成立前羌族地区山高谷深,交通险阻,勤劳勇敢的羌族人民在悬崖峭壁上,开凿了人行通道,虽然是崎岖难行的羊肠小道,但全境内各地数道相通。由于境内江河纵横,水系发达,水流湍急,羌族人民几千年前就发明了“悬筒渡索”的溜索和竹索桥及挑桥、偏桥、木桥、石桥等,使生活在险恶环境中的羌民保持与外界的交通往来。竹索桥一般长达二三十丈,不用铁钉,没有桥墩,只是用多条竹索并排横跨江面,上铺木板,可通行人畜,是古代桥梁工程技术史上的奇迹。溜索是古老羌族的一大发明,并保留至今,只是竹索已换为钢绳了。建溜索,两岸立柱,竹索系于木柱、树根或巨石,横跨江面,长约六七十丈至百丈不等。渡河时用麻绳将人身捆在硬木制的半圆形溜筒上,顺着竹索悬空溜过河去,观者惊心怵目。溜索分平索与陡索两种。平索依两岸水平安装,与河面平行,只有一索,需用手攀行,或由彼岸用人拉动引绳牵着溜筒过渡;陡索则由两索交叉安装,一来一往,一头高一头低,便于迅速溜渡。挑桥又名悬臂木桥,羌区有上百座。两岸用圆木纵横排列层层叠压,以纵层逐层向河心挑出,延伸到河心相接,在其上搭平桥面铺木、置板,以利人畜通行。偏桥与栈道同,主要建在傍岩上,无桥基、无桥墩,沿崖凿孔,将硬骨椽木楔入孔中,在其上置木板、石板以过人畜。人行其上仰视不见崖顶,脚下则绝壁千仞,谷底江水奔腾。石桥,用乱石建筑成的石拱桥和平桥。现今羌区留存的石拱桥多为唐代、明代建成,分单孔和三孔桥。最著名的是茂县土门三元桥等,堪称又一奇观,已成为国家保护文物。
解放后羌区交通巨变。公路从无到有,如今乡乡通公路,一半的村有机耕道,还有两条国道,四条省道通过羌区。解放前到成都要行走数十天的路程,如今半天即可到达。交通的发展促进了羌族地区经济文化的发展。
婚姻家庭
羌族的婚姻制度为一夫一妻制。解放前,婚姻由父母包办。妇女地位低,盛行入赘,还有指腹为婚、订娃娃亲、篼篼亲等。其他还有姑舅表优先婚,新娘婚后一年内返居娘家、兄死弟纳其嫂、弟死兄娶弟妇等遗俗。解放后,特别是现在,婚姻方面的一些落后习俗已得到改变。
从正式订婚到结婚一般要经过以下程序:首先要办开口酒席。男方请介绍人到女方家正式提亲,如女方家同意,由其家长开口,定某日办开口酒席。届时,由男方在女方家办席,未婚婿拜见岳父母。其次办斟订酒。开口酒过后一段时间,男方又到女方家办一次席,并送去部分礼。再次办大订酒。男方在女方家宴请女方所有家族和该寨每户一人,交清聘礼,商订和宣布婚期。最后是择吉日成婚。婚礼举行三天,第一天由女方家办女花夜,进行送亲和庆贺,此日,男方要派出迎亲队伍若干到女方家参加庆祝活动。第二天由迎亲队伍率领,女方亲朋、邻里送亲到男方家,男方要大宴宾客做正席,是夜饮咂酒、跳沙朗舞、唱酒歌,通宵达旦。第三天做谢客酒,送新娘回娘家,叫回门。此后新娘择吉日再返夫家居住。由于履行这些程序,花费较多。现今青年男女一般经父母同意后,办好结婚证外出旅游结婚,回家后以两坛咂酒招待亲朋正式宣布结婚,婚事新办已蔚然成风。
历史上羌族长时期保留着父子连名制,多见于秦汉史籍和唐宋,此后则多以寨名加人名命之。同寨的人一般都是由一个由流传几代的家族、家支构成,现在虽有几个家族同寨,但看得出除由于特殊原因迁入外,均大多为同宗族分支。因此即使现在已冠以不同的汉姓,但均认同为是同宗不同姓,视为内部。羌族最早使用汉姓约在唐代。明清以来便普遍改用汉姓、汉名,同时保留寨名加人名的羌名,离开羌区正式上学、登记等用汉姓、汉名,在本区域则用羌名。赘婿必须随妻改姓,而将其本姓附在妻姓之后,并在中间加一个吉利字成为他的姓名。其子女也随母姓,但允许多子女中的次子女有一个姓父姓,表示两姓皆有宗祧。这类同胞兄弟即有了不同的姓氏,这也是同寨中不同姓氏增加的直接原因,五代以后即成为同宗不同姓的分支。
羌族小孩出生后命名是一件很隆重的事情。一般由"释比"命名,也多由父母或祖父母命名。多在婴儿满月时正式举行命名仪式,现在称为喝满月酒。届时父母要宴请八方亲朋,来宾皆持厚礼并在仪式上致吉祥颂词和祝福等,同时也宣布正式接纳被命名的小成员于社会,相当于到户口登记机关登记了户口。
丧葬习俗
羌族具有自己民族特色的丧葬习俗。葬式分火葬、土葬、岩葬、水葬几种。火葬是其传统葬俗,每个家族或早期部落都有自己的火坟场,用石砌围圈,往往有碑记载姓氏与开始设立坟场年月。目前仍盛行火葬。60岁以上正常病故,认为是寿终归天,要唱丧歌,举行火葬。也有遵老人遗嘱是否选择火葬的。凶死或传染病死者则必须火葬。婴儿死后装小木棺置于岩洞为岩葬。也有的死婴装棺放入河水中飘走称为水葬。
土葬是羌族较为古老的一种葬法,这从战国以来的岷江上游石棺土葬墓群的发掘中足以证明。清朝以来土葬更为普遍,各个家族有自己的墓地,流行汉区传来的木棺土葬。
葬仪特别隆重的叫“大葬”。大葬最早是对民族、家族有过重大贡献的人举行的一种最高规格葬仪。近世以来,殷实之家都办“大葬”。大葬一般历时三至九天,先由“释比”做几天法事,最后一天,客人才参加。届时由一名有威望的“释比”,身披牛皮铠甲,右手执刀,左肩挎枪,枪头挂一牛舌,带头歌舞,歌词内容是赞颂祖先功绩;紧跟着八名“释士”,头戴面具,右手摇手皮鼓,左手摆铜铃;跟着还有八名较亲的家族成员,也都戴面具,敲羊皮鼓;后面一百人以至更多人右手持刀,左肩挎枪,枪缠彩色飘带,排成一字长蛇阵,边唱边舞。先到火坟场转三圈,将飘带撒于坟地敬献祖先。然后到坝子转圈歌舞,有时扮演对阵战斗。最后,所有参加大葬礼的其他人也要到火坟绕场三圈,以示悼念。规模一般少至数百多则千人以上,皆携酒、粮食、牛、羊、猪等肉类为礼,丧家设大宴款待。这种丧葬习俗花费甚大,解放后鲜有人为。现在的葬礼普通简化。
礼仪习俗
羌族是个重礼仪的民族,他们在各种社会交往中,处处以礼待人,讲究长幼有序,待客热情,尊重师长,重义气,纯朴,真诚,忌讳不雅之习。无论是在家里还是社会上首先要尊老爱幼。家庭里的一切事宜,首先要征得老人长辈的同意。老年人和长辈进屋,屋内的人都要起身迎接。宴席上老人、长辈坐上位,等他就坐后其他人才可入坐。要给老人、师长敬酒、敬歌、盛茶、盛饭。在屋里老年人、长辈坐火塘上方。家中或村寨举行的各种庆典上,老年人、长辈首先发言。饮咂酒时首先由老年人、长辈致开坛词并以长老顺序饮之,即使达官贵人也要让长老为先。路遇老人、师长,要让立路旁,骑马遇老人、师长,要下马行礼,问安。歌舞开始由老人长辈领唱。不得顶撞老人长辈。儿女、晚辈不得直呼父母、长辈的名字。对长辈要使用敬语。对小孩备加关怀爱护,尽力使其不受疾苦。
羌家好客尚礼,家中来客,全家热情相迎,问寒问暖。远客临门,立即备酒饭茶招待,并献敬酒歌。客人进房要让座于上方,招待咂酒、糖食、水果、茶水,唱敬酒歌以示祝福。客人谈话,不能随意打断。晚上睡觉,先安排客人睡下,除老人外,不得睡于客人先。早上起床,要向长辈、老人和客人问安。有客人和长辈及老人在场不准翘腿而坐。坐火塘四周,男女、宾主有别。任何人不得把脚放到火塘上面。客人不能擅自进主人家未安排他住的任何房间,以示对主人家尊重。客人要走时,主人家要挽留,当要离开时,要在家中及门外敬送路酒并热情欢送到寨外目送一程。客人无论尊卑贵贱,踏入别人村寨附近要下马,不得吆喝嬉戏,以示对该村寨之尊重。
在节日喜事期间,以欢乐为本,不得说不吉利的话。不得说脏话或讥讽他人,凡事要忍让、大度,宽以待人。遇人要主动问候、祝福。农忙季节要换工互助。婚丧大事全村寨共同操办,不分彼此。修房造屋全村出力无偿帮助。如遇各种灾祸大家援手相救不图回报。村中如遇死人,该村当年不开展大型娱乐活动,死者家属三年不参加娱乐活动,以致哀悼。
羌族有尚武的传统,以往每户至少有一名武装男丁,一般装备有:一把刀、一枝枪(多为明火枪)、一圈火绳、一个皮弹药袋(内装一千克火药和弹丸),还有一口袋烧馍、干肉等。每半月检查一次。每年正月初五左右打靶子,男丁各自带上肉和咂酒,牵猎狗到靶场,以熊形和獐形的馍为靶子,轮流射击。中靶,象征当年吉利,获得各种距离级别第一名的予以奖励和武士荣誉。打靶毕,大家饮酒、聚餐。举行祭山会或婚礼时,也往往举行打靶盛会,枪法好的得奖。
羌族有木刻传信习俗,这是在遇到敌情时,羌寨之间迅速联系集合武装丁壮的一种办法。木刻是长2尺左右的方木块,刻有痕印,上面捆一根鸡毛表示有急事,再加一块木炭表示非常紧急,绑个辣子表示不来要处罚。各寨要连夜按照规定的路线传送,并把本寨接到和交接木刻的时辰记上,以备追查。接到木刻后,各寨首领要立即集合本寨武装男丁,向指定地点出发,不得延误。
羌族有保护森林的优良习惯。由于羌族处于林区,很久以前就认识了森林的重要性,并将每村邻近的森林称为神林,认为与风水有关,关系当地羌民存亡,因此严禁砍伐。每座羌寨在冬季举行吊狗(有的地方以草人或鸡等代替)封山盟誓仪式。择毕吉日,全寨男子在寨边林间集会,把一只狗(或鸡、草人)吊在树上。先由德高望重的长者致誓词:为了羌寨的万代幸福,必须保护好所有森林,严格砍伐神林。如有谁违反规定,乱砍树木,就会受到神灵惩罚,像这只被吊的狗(鸡、草人)一样。接着,每户男丁依次走向被吊之狗(鸡、草人),一边对其狠狠吐唾、棒打,一边说自家拥护封山,如果违反,愿受惩罚。有的地方则每人用枪射击一次狗或鸡、草人表誓。还有些地方,每生一个孩子时,就在一棵树上拴一绳子作为标志,将此树视同孩子加以保护。
羌族有诸多成文的乡规民约和不成文的习惯法。那些以维护私有制为核心,以维护阶级统治为本质的习惯法和条文已在新中国成立后废除,但以维护人权,平等互利,团结友爱,反对暴力欺压等等具有进步意义的习惯法仍延续至今,起着道德规范作用。
羌族还有许多禁忌。生孩子一般忌客三至七天,生男孩在屋门挂副枷单,生女孩则挂个背兜,表示忌客入内。家有病人,门上挂一红纸条,表示忌客。大牲畜产仔,也忌客入。
产妇未满月不准去河边、井边,不准进别家房门,更不准去神塔、神龛、庙宇等有神灵的地方。丧偶不满两年不准再婚,不准跨过火塘或脚踩铁三足架,不能吐唾于火塘。惊蛰不动土,春分不上山。逢戊日不动土、不上山、不干重活等。这些禁忌有的带有迷信色彩,有些不利于生产和健康。现已基本上改掉了落后习俗,形成了文明、现代的生活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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