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族
回族人民热情好客,礼貌待人。回族相见,先互致“色俩目”(阿拉伯语,问好),接着问候对方个人、家庭老小的生活、身体、饮食起居等,以示关切。宾客来访,男主人要出门迎接,请进客房,按辈分就坐,陪客人拉家常;女主人则沏茶倒水后,下厨房将家中最好的食物做好给客人吃。邻里之间,一家有事,大家帮助;谁家做了好食物或来客带来的礼物,也要给邻居家的老人奉送一些。回族有洁净的起居卫生习惯。回族成员大都十分熟悉“清真”一词。清真在宗教意义上是指回族成员虔诚的伊斯兰教信仰及其相关的宗教行为;在个人生活行为意义上是指讲求心净、身净、居处净和饮食净。“心净”强调回族成员要在正确思想指导下,重视伦理道德素质的修养,寻求心理上的健康与平衡,区分真伪善恶,“命人行善,止人干歹”。“身净”是回族穆斯林长期按照伊斯兰教规范沐浴净身而养成的清洁卫生习惯,主要表现为日常活动中坚持大净和小净,程序包括洗手及肘、净下、漱口、呛鼻、灌耳、洗头、洗全身或其局部。即使在干旱缺水的山区,回族成员也一年四季身体力行。回族男子在9岁还行割礼;成年后,特别是老年人,常修剪胡须。已婚妇女定期用线绞去面部汗毛(俗称“扯脸”)。回族男女都随时清理身体有关部位的毛发。“身净”还包括衣着整洁得体。
回族男子喜戴无檐小帽,俗称“礼拜帽”、“白帽”、“号帽”,颜色以白色、圆顶居多,也有深绿、灰、黑色及六角尖顶、四角平顶的,精致的帽子上绣有美丽的花纹或经文。男子还喜欢穿白色衬衫,外罩黑色马甲(俗称“坎肩”);冬天在北方,还喜欢戴狐皮、猫皮或黑棉布绣花耳套。过去回族未婚少女喜扎辫子,戴绿色或粉色盖头,已婚妇女多盘头,戴黑色盖头,老年妇女则戴白色盖头。20世纪50年代始,妇女兴起戴白色仿护士帽,老年妇女仍外罩盖头。历史上回回先民戴耳环、头花、首饰、项链、手镯、戒指,有用凤仙花染指甲的习俗,在中国社会产生过广泛影响。服饰无论新旧,都以整洁、得体为上。“居处净”是指生活环境的清洁与美化。回族民居讲求整齐、美观、大方;室内外多饰以山水风景、几何图形、植物花卉、砖雕等,室内喜挂阿文中堂字画;院内喜种葡萄、果木、花草,院内鸡棚、鸽舍、畜圈各有所处,里外总是打扫得干干净净。回族有严格的饮食习惯和禁忌。一般选择“禽食谷、兽食草”,且貌不丑陋、性不贪婪懒惰、蹄分两瓣能反刍的牛、羊、驼、兔、鹿、獐、鸡、鸭、鹅、雁、雀、鱼、虾等为食,并且除水产物外须念“台思米”,断喉宰杀方可食用。狼虫虎豹熊、驴马骡猪狗、狐猫鼠蟒蛇、鹰鹞鸷鲨鲸等与酒、动物之血属禁食之物。早期回回穆斯林喜吃甜食,在中国茶文化影响下,形成了以甜味为特色的饮茶习惯。
回族群众喜欢唱“花儿”。民间有不少花儿歌手。在西北,回族青年男女在劳动中、路途上、集会时都喜欢唱“花儿”(又名“少年”)。这种民间歌曲有《尕娃儿令》、《河州令》等百余种曲调,歌词取材于生活、情景、山川、草木、民俗、人物、历史事件等,信手拈来用比、兴、赋的艺术手法即兴唱出,形成生活、爱情、时政、劳动等内容的花儿,优秀者被广为传诵,传承下来,成为具有浓郁特色的回族艺术形式。回族一般禁止在家里和村庄唱歌跳舞,但在青年人结婚期间例外。
回族姑娘喜欢一种叫做“口弦”的乐器,据说源于阿拉伯。口弦分铁制和竹制两种,长约10公分,宽为一头3公分、一头2公分,中空,有一剑状薄簧片。演奏时口噙弦身,左手握柄,右手扯动另一端的线穗,口弦便随口形、力度发出音调。口弦是回族妇女表达心理情感的一种艺术形式。
回族主要节日有开斋节、古尔邦节和圣纪节,日期分别在伊斯兰教历10月1日、12月10日和3月12日。均源于伊斯兰教节日,经过数百年,已经成为回族人民群众的传统节日。
回族实行有限开放的婚姻制度。回族视婚姻家庭为人生的必然过程(“瓦直卜”,意即“当然”),反对独身,支持寡妇再嫁。历史上回族经历过从开放的民族外婚制向以民族内婚制为主,辅以“族外教内婚”的有限开放婚姻转化的过程。唐宋元时期的回回先民多娶“汉女”为妻,回回民族形成后,以民族内部通婚为主。与外族通婚,多为回男娶汉女,对方入门前要举行皈依伊斯兰教仪式。在当代,一方面城市回族青年中的族外婚姻比例正在上升;另一方面,乡村中回族通婚半径正在缩小。回族实行一夫一妻制。新中国成立前一夫多妻制的比例也很低,这与伊斯兰文化的影响有关。回族的婚姻程序有相亲(彼此了解对方家庭、举止、相貌)、定婚(从道义和宗教方面订立婚约)、纳聘礼(赠送给女方适当数量的聘金和衣服)、定日子(商定结婚日期)、举行结婚典礼等。其中结婚典礼最为隆重,有穿喜衣、迎亲、接亲、念“尼卡哈”(证婚词)、撒喜果、闹洞房、耍公婆、认大小、摆针线等大小仪式,十分热闹,别具风格。
回族在历史上受伊斯兰文化熏陶,形成了“两世吉庆”的人生观。回族视人生如白驹过隙,故对生老病死持达观态度。回族视死如归,认为死亡是人生的最终归宿,人死亡后安拉依据每个生命体生前的善恶行为进行审判。回族以现实的奋斗谋求后世天堂的幸福,故虔诚的回族穆斯林绝少自杀轻生。回族成员临终前,一般要请阿訇念“讨白”,向亲朋邻里讨“口唤”(原谅)。回族实行土葬、简葬,主张速葬。称死亡为“无常”或“归真”,称尸体为“埋体”,夜亡晨埋,早亡午埋,停尸最多不超过3天。葬礼包括“着水”(洗尸)、穿“卡凡”(用白布裹尸)、“站者那子”(为亡者举行祈祷仪式)、入葬等四道程序。墓穴为南北向长方形土坑,埋体头北、脚南、面西平放其中,不用棺木,不放任何陪葬品。成年亡人“入土为安”后,家属一般要定期为之过“乜贴”,进行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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