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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文化

“业”在佛教中如何解释的

社会上,由于士、农、工、商各行各业的经营运作,因此世间得以运转不息;人类则因为身、口、意三业造作各种善恶行为,所以生死轮回不已。佛法将此主宰轮回的动力,称之为“业”。造业的主人翁就是身、口、意;“业”有驱使造作的力量,故称“业力”。

由身口意所造的业,分为善业、恶业、无记。能招感三界五趣的总报者,称为“引业”,而令此总报体的种种差别得到圆满决定的,称为“满业”;“业”表现在外、并能示予他人者,称为“表业”,持续潜隐于内的业果力量,而无法表示于外、令他了知者,称为“无表业”。

各人所造的善、恶诸业,往后必招感相应的苦、乐果报。当招感果报的受果、受时俱定,称为“定业”;反之,受果、受时俱不定,暂不受报,称为“不定业”。

因此,因果报应不能只看一时,因为业依照受报时间分有:现生造业,现生受报的“顺现受业”;现生造业,次生受报的“顺次受业”;现生造业,二生或多生后受报的“顺后受业”。

业报之所以有现生成熟、来生成熟、后生成熟等不同的差异,主要的原因有二:一、因的力量有迟早,如一粒瓜种和一粒桃种同时下种,瓜种当年即可生长结果,而桃种须待三四年后才能结果;二、是缘的力量有强弱,如诸缘具足,则成熟自然早些。否则助缘不够,力道不足,自然业果的成熟亦慢。

不过,尽管果报有迟速,可以肯定的是“因果不会消灭”。经云:“假使百千劫,所作业不亡,因缘会遇时,果报还自受。”“不思议业力,虽远必相牵,果报成熟时,求避终难脱。”

因果业报,如影随形。众生除非不造业因,否则善恶种子永留八识田中,一旦遇缘,必起现行,而且“善恶不相抵销”,已种恶因,必受其报,不能以做些好事来抵销应得的恶报。除非多做善事,多聚善缘,可使恶报由重转轻;或善缘增多,善力加强,令善果速疾成熟,使恶缘逐渐减弱。譬如一杯盐水,表示恶因,若多加以善因的淡水,则可冲淡恶果的咸味,转为甘美。因此,多行善因,多聚善缘,极为重要。

业是行为或造作的意思,它是意志力的反映,这个行为无论善恶,都会产生一股力量,推动我们造作新的行为,新的行为又会产生新的力量,如此辗转相生,就形成一循环式的业力推动圈。因此,业有如念珠的线,维系着众生的生命,永无休止地在六道轮回不已。

在佛经中,佛陀曾将业力比喻“如种”、“如习”。譬如植物开花结果,花虽然凋谢枯萎,但保留下来的种子一旦遇缘,仍会发芽、抽枝、开花、结果。众生业力的感果,也是这种现象。又如一个装过香水的瓶子,虽然香水用罄,但是瓶子里仍留有香水味道。

从上面的譬喻可以知道人的祸、福、穷、通,都是自身的业力所感,所谓“欲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欲知未来果,今生作者是”。造什么因,就得到什么结果,善恶果报须由自己承担,并非有神明、上帝能够赏赐祸福,也不是阎罗鬼王可以任意司掌赏罚。我们要能够确实地体认:业是自己创造,不由神力;业是机会均等,绝无特殊;业是前途光明,希望无穷;业是善恶因果,决定有报。如此则能掌握自己的命运,开创自己的人生,成为自己生命的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