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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文化

壮族的宗教信仰

 壮族信仰多神。全民族没有统一的宗教信仰。大约在原始社会后期,壮族宗教思想开始萌芽。随着壮族社会的发展,壮族的宗教思想逐渐发展成本民族的宗教——巫教。至迟在南朝时期,由于汉壮文化日益频繁的交流,汉族的道教传入壮族地区,并与壮族的巫教融合,形成为巫道教。巫道教、巫婆(即仙婆),为壮族人民所普遍信仰。佛教于东晋时传入广西,宋明时期佛教扩大到桂南、桂西壮族聚居区,但壮人信仰不多。18世纪中叶以后,基督教、天主教相继传入壮族地区,但均未能形成影响。

万物有灵

壮族祖先相信万物有灵,周围的一山一石,一草一木都是有灵的。从天上讲,认为太阳是太阳神,打雷是雷神擂鼓,刮风是风伯作崇,下雨是雨师作法。天上的星星不仅是神灵,而且还分雌雄呢。在神话《三星的故事》里,太阳、月亮和星星是一家神灵,太阳是父亲,月亮是妻子,星星是儿女。因为父亲过去严厉,所以他一露面,妻子、儿女便匆匆地隐去了,直到太阳落山他们才出现在天空,儿女们愉快地在妈妈周围眨巴着眼睛。人们按照人的性格、家庭和社会,赋予天上的自然现像以人的特征,创造了神。而在早期是人神不分的。地上的鬼神就更多了,山中花草树木无不有灵。特别是奇花异草,怪藤怪树。长得异乎寻常的,莫不以为神。有的树被奉为神树,不让砍伐,逢年过节还要祭它。因此,在壮放地区的自然崇拜有:日、月、雷、山(洞穴、山脉)、河水、火、树、草、禾等的崇拜。

图腾崇拜

壮族也跟世界上各民族一样,曾普遍存在过图腾崇拜。图腾观念是从万物有灵,演化而来的。因为人们觉得周围一切都有神灵,并在诸物之中总有一种与本氏族生产生活关系特别密切,直到认为该物与自己氏族有亲缘关系,可以佑护氏族繁荣,尊之为“图滕”。对之特别敬畏,不准破坏,不准杀害,不准亵渎,还要有祭祀父式。氏族成员以成为该图腾子孙而自豪,并把其形象刻画在额头、手腕或胸脯上,甚至衣饰也依照图腾的色彩和式样。于是图腾又变成了氏族的标记。壮族的很多姓氏原来就是氏族的标记。隋唐以后才用近音的汉字姓氏来表示的。如莫姓为黄牛氏族;侬姓为森林氏族;梁姓为禾稻氏族;潘姓为游猎氏族;区姓为蛙氏族,等等。

壮人曾崇敬过的图腾天象方面有太阳、月亮、星星、云彩、雷电、雾霭、暴雨等;动物最多,有鳄鱼、蛇、野鸡、鸟类、犬、蛙类、牛、犀牛、熊、虎、鹿、猴等;植物有森林、榕树、竹、木棉以及其它怪树;其它还有怪山、怪石、怪岩、山泉、伏流、河流、深潭等。其中比较重要的图腾有这些:雷王、鳄、图腾、蛇图滕、狗图腾、牛图腾、蛙图腾、而这些图腾又以蛙图腾最著名。蛙图滕,蛙大约开始是瓯部落的图腾。瓯是中原汉族人记的壮语蛙的近音。故瓯部落即蛙部落。春秋战国时代,西瓯人统一岭西各部,他们的图滕也就上升为民族的保护神。这时期留下的花山崖壁画,上面的蛙人形象十分明显,表明这些画不过是当时人们敬奉民族保护神——蛙神的遗迹。直到1949年前,壮人对蛙依然敬若神明,认为它是雷王公子,被作为天使派到人间来的。其身份与宙斯之子阿波罗极其相似。所以壮族祖先铸的铜鼓上有蛙的立体雕象。东兰、凤山还保留有祀蛙的“蛙婆节”。不少地方禁杀蛙。

祖先崇拜

随着父系氏族的确立,从图腾崇拜中产生了祖先崇拜,而且两者最初是合而为一的。正如汉代的龙,人首蛇身,人首乃是夏人祖先伏羲和女娲。壮族的蛙神也是人身蛙形。祖先崇拜的前提是认为灵魂存在。壮族人认为,人死之后,灵魂依然在奈何桥(壮人观念中的阴阳分界)那边生活下去。还认为,在阴间的祖先,能给阳世的子孙福佑。平安发财,消灾除难。这就是一系列葬仪和祭祀祖先的前提和依据。壮族干栏厅堂正中板壁跟前,立着一个高约五尺的长条形神台,神台下为八仙桌,是放祭祖供品的地方。神台往上是神龛,稍往里凹,有遮檐,壁上写“×门历代宗亲考妣之神位座”,下方摆一溜白瓷香炉。一年的很多节日,祖先都可以优先享受香火,其中春节和中元节是两次大祭。在人们观念里,祖宗在天之灵是很神圣的,切忌亵渎。大新县有些地方特在墙壁中留有祖先出入的神道,从门侧直通神龛,并禁止妇女站在神道出口。清明节,还要给祖先扫墓。如果是一族人的祖先,还有蒸尝田,收入留作同族人祭祀之用。到时子孙不管住在何方,能聚集的聚集,不能都来的派代表,十分隆重。祖先崇拜曾是维系家庭、氏族的强大力量,在阶级社会里曾被地主阶级加以利用。但它也常常和追念祖先艰苦创业、弘扬传统优良道德渗合在一起,成为教育激励后人的一种力量,有一定积极意义。

庙神崇拜

昔日,壮乡的村村寨寨,都在村前建造庙宇,庙内设神台,立神位,供奉祭祀。壮族的庙宇较多,主要有“盘古庙、土地庙、北帝庙、三界庙、观音庙、雷王庙、水神庙、竹王庙、药王庙、伏波庙、莫一庙、文庙肉庙等。

巫教壮族的巫教大约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人们认为,巫教的教土是天神和人间的沟通者,也是祖先和人间的沟通者,因而教士是祭祀天神的组织者及祭神者。在古代,壮族巫教的社会功能是多方面的,参与祭祀、战争、生产及文化娱乐等各种社会活动,随着社会的发展,巫教的职能才限于祭祀祈祷、符咒治病的范围。壮族的巫教,有巫公、巫婆。

巫婆壮语叫“雅禁”,俗称禁婆。她们声称是神鬼的替身,可沟通阴阳两界,能卜吉凶、问鬼怪,跳神驱鬼治病。巫婆多单独活动,能说会道,善于察言观色。打听虚实,而且多是民歌高手。当巫婆的,事先可能得个什么病,昏迷当中说胡话。或者精神分裂。或得过癔病。好了之后,便顺水推舟说鬼神附身,吃斋守仙百把天,便当起巫婆来。再则巫婆不要经典,法事仪式简单,只要能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会唱山歌,也就行了。

巫公(师公)活动方式与巫婆不同。古代他们进行茅卜、鸡卜、鸡卵卜、鸡骨卜、牛卜、田螺卜、篾卜等。巫公是巫教向宗教最高发展的标志。但它还没有达到世界三大宗教那样的高级阶段。它没有全民族统一的组织,各自为政,教义、收徒、作法也不统一。大体上是一个小范围(区或乡)有一个老师公当头领(师父),活动限于几十里范围。师公的活动一是跳神,每年几次,内容是祭祀、敬神、游神,以后发展到立庙、安龙、打醮。跳神有时一年一次,开始是敬三元,后来发展到敬邓保、赵光明、马光华、关志明四帅。后来又加上朱统鉴等九官。其它神还有楼头圣母、天宵三十郎君与三十娘子,宝山三十郎君与三十娘子,等等。一般是三十六神各有一个鬼脸壳(假面具)。跳神时边唱边舞,舞蹈有花灯、鲤鱼跳龙门等,是按一定的符箓路线走的。这表示请神驱鬼,祈福消灾。再就是占卦,为人卜吉凶。超度亡灵也是师公的重大活动。这种道场是与道公同时做的。但各做各的法事,互不干扰。其最主要的活动是按一定程序唱有关经书。有时还要戴假面具。唱词中有的不堪入耳。所以壮人把说庸俗话及假话的人叫做“带鬼脸壳说话”。一般唱两句,敲一阵锣鼓过门,有一定锣鼓曲牌。也有的地方乐器较全,有大鼓、蜂鼓、大锣、大钹、小锣等,无弦乐和管乐,只用打击乐。师公最经常的活动是送鬼。

佛教和道教

大约在唐代,佛教传入壮族地区。它与巫教差不多,没有全民族性的组织,没有严格的戒律。门徒不出家,也没有出家的寺庙,可以成家,照样结婚生育女子,照样喝酒吃肉,下地干活,没有法事时,与平常人一样。其宗教团体也是以师父为核心组织起来的小团体,各地互不相属。因此壮族地区的释教实际上还不能算是一种宗教。他们挂的佛像,雷王和如来混杂,不伦不类。其活动主要是授戒、超度亡灵、安祖、安墓、赶鬼、做斋、解关、解命、看课、算命、造房念咒等。其法器有法衣、昆禄朝珠、海螺、神像、木鱼、铜板、皮芦帽、红僧鞋等。有的袈裟带花,称花僧;也有穿青衣的,称青衣和尚。做法事时念《金刚经》、《地藏经》等汉文经卷,但并不严格按和尚做法事的仪式。有些地区竟释、道、巫合一,不僧不道。

道教在壮族地区流传较广,与巫教处于同等地位。道教门徒壮人称为道公。他们尊张道陵为天师。道公除不吃牛肉和狗肉,每月有几个斋日,没有什么特别的禁忌,与常人无异。所供神像老子居前,老子所化三清随之,跟着是张道陵、葛洪,有的地方雷公也混在里面。他们以《道德真经》、《正经》、《太平洞一经》为主要经典。其组织与释、巫教一样松散,各自为政,无全民性组织。

道公专做赶鬼、除病、造屋择日、看八字、解关、超度亡灵、打醮、安神、安花等迷信活动。其中做道场和社祭是较大的法事活动。

道公的法器除了神像、短剑,还有笏、小饶钹、小铃铛,法衣以及后面拖着一根飘带的方土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