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条诫命
第一条:除上帝以外,不可有别的神。
第二条:不可拜偶像。
第三条:不可妄称上帝的名。
第四条:当记念安息日,守为圣日。
第五条:当孝敬父母。
第六条:不可杀人。
第七条:不可奸淫。
第八条:不可偷盗。
第九条: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
第十条:不可贪恋别人的一切。
(参出20:1-17;申5:6-21)
一方面,我们尊崇上帝所启示的圣经,但也不排斥对大自然、对人类社会,历史的研究与关注,因为在其间,也有上帝要对我们说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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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除上帝以外,不可有别的神。
第二条:不可拜偶像。
第三条:不可妄称上帝的名。
第四条:当记念安息日,守为圣日。
第五条:当孝敬父母。
第六条:不可杀人。
第七条:不可奸淫。
第八条:不可偷盗。
第九条: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
第十条:不可贪恋别人的一切。
(参出20:1-17;申5:6-21)
一方面,我们尊崇上帝所启示的圣经,但也不排斥对大自然、对人类社会,历史的研究与关注,因为在其间,也有上帝要对我们说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