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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陵柄政

明神宗称帝后的前十年,张居正取代强臣高拱为首辅,控制了内阁,他从军事、政治、经济等方面进行整顿,尤重于经济的改革,企图扭转嘉靖、隆庆以来政治腐败、边防松弛和民穷财竭的局面。这一段时间,史称“江陵柄政”。柄政是指掌握政权,执政,把持权柄、治理朝政。

简介

“江陵柄政”一词出自《明史纪事本末》,见于《明史纪事本末》第六十一卷。顺治三年(1647年)谷应泰官至浙江学政,于其间编撰此书,这本书是在官修《明史稿》、《明史》之前完成,属于私人著述。

17世纪,一度强盛的明帝国继续着前一个世纪中叶开始的衰落,一些王朝暮日的景象也渐渐显露出来,明王朝一步一步地走向它的终结。谈论明后期的政局,有一个人无疑是不能忽略的,不仅因为他在出任首辅的十年期间独揽大权,不失为明之第一权相,更在于他在这十年期间的所作所为使得没落的明王朝现出一瞬暮色中夺目的光亮。他就是张居正,因他是湖广江陵人,故这十年被史家称作“江陵柄政”,也叫做“张居正改革”。 

背景

明隆庆六年(1572),这年皇帝病故,遗诏命高拱、张居正、高仪共同辅佐十岁的小皇帝朱翊钧(神宗,即北京定陵的墓主)。不久因权力之争高拱被挤走,高仪病逝,张居正得以循序升为首辅。张居正本是小皇帝的老师,又是唯一健在的顾命大臣,得到皇帝的完全信赖。在他主政的十年间,实际上掌握明帝国的大权,这为他实行改革创造了极为有利的条件。

明神宗即位时不足十岁,政局出现了权力“真空”,故由其母李太后、太监冯保和首辅张居正共同行使皇权。史家将这种特殊的权力格局称之为“三驾马车”或“铁三角”。而需要指出的是,这三种力量在明代是被禁止干政的。三者之中,李太后显然不能垂帘听政,冯保更不能对天下指手画脚,于是张居正便被推到风口浪尖上。这种内外结合的权力格局是一种特殊现象,脆弱而不可能持久。洪武型皇权体制能够强力防范各种政治势力对皇权的觊觎和侵害。不论何人,亦不论其出于何种动机,只要被认定其言行侵犯了皇权,顷刻间就会身败名裂。不明乎此,也就无法理解张居正的沉浮和荣辱。正因为如此,与其说张居正是一位改革家,不如说是一位务实精明的政治家。张居正对明代政治体制的特性有充分的体认,深知处在当时的情境下,他所能做的就是以自己的最大能量借助李太后和冯保之手利用幼主神宗的皇权将已有的、行之有效的法规真正落到实处。 

改革

政治

张居正辅政十年,推行改革,在内政方面,提出了“尊主权,课吏职,行赏罚,一号令”,推行考成法,裁撤政府机构中的冗官冗员,整顿邮传和铨政。张居正还启用潘季驯治理黄河,变水患为水利。同时张居正严惩贪官污吏,裁汰冗员。 

在张居正看来,“致理之道,莫急于安民生;安民之要,惟在核吏治。”他首先从“尊主权、课吏职、信赏罚、一号令”入手,大刀阔斧地进行政治改革。

“尊主权”、“一号令”的关键在于克治明朝权力机构运行不畅的痼疾。明初洪武年间,废中书省,不设丞相,由皇帝直接掌管六部。虽然后来内阁首辅权势渐重,但六部和负责稽察六部的六科均绕过内阁直接向皇帝负责。而皇帝处理政务则倚重宦官,由司礼监掌理章奏文书,甚至代皇帝朱笔批红。明中后期诸帝多“帘远高堂,君门万里”,尤其嘉靖后期,“政务偷玩,事无统纪”,朝廷诏旨被视为故纸,来往公文多至沉埋,统治机构几乎陷入瘫痪。

针对这种机构窒碍不通的积弊,张居正力主“天下之本在政府”,开始大力强化内阁事权,由内阁通过六科、都察院控制六部,而各省抚按则听命于六部,最终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机构都受内阁节制,从而加强中央集权,使内阁成为推行变法的中枢。为排除宦官干政,他告诫冯保“裁抑其党,毋与六部事”,从组织机构上保证事权归一,政令畅通。

为了破除无所事事、坐啸画诺、命令不行的官场沉疴,张居正于万历元年创设颁行考成法以责吏治,即由各部衙制定一式三份收发文簿,分别留部作底本,送六科备注,交内阁查考,据其道途远近、事情缓急,“定程限,立文簿,月终注销。抚按稽迟者,部院举之;部院容隐欺蔽者,六科举之;六科不觉察,则阁臣举之。月有考,岁有稽”,据此“考其勤惰”,决定赏罚升降。此法一行,立见成效。

张居正的政治改革,通过整顿机构形成高度集权而又层叠有序的行政系统,并建立起相应的稽察问责机制,确保官僚机器高效运行,在一些重要的方面已初具现代社会行政体制的特点。如傅维麟《明书》所赞扬的,虽“万里之外,朝下而夕奉行,如疾雷迅风,无所不披靡”。 

经济

经济上,清丈全国土地,抑制豪强地主,改革赋役制度,推行一条鞭法,减轻农民负担。

以前,明王朝的赋税以粮为主,银绢为辅,分夏秋两季征收。除赋税外,农闲之际,农民还要服各种徭役。一条鞭法是将赋税和徭役合计折算为银两,以亩为单位缴纳。相对于以前,一条鞭法不仅大大简化了征收手续,而且使得没有土地的工商业者可以解除赋税和劳役负担,从而促进了工商业的发展,更重要的是使得占有大量土地的地方豪强难以作弊,乖乖地按照田亩数纳税。通过一条鞭法,政府的财政收入明显好转,国库储备的银两可供五、六年之用! 

洪武年间,全国耕种田地有八百五十万零七千六百卅二顷。到了弘治十五年(1502年)降低到四百二十二万八千零五十八顷。而万历九年经过张居正的治理后达到七百零一万三千九百七十六顷。

军事

军事上,加强武备整顿,平定西南骚乱,实行“剿抚并用,以抚为主”的政策。委任名将戚继光李成梁分别镇守西北和东北边疆,使得“胡马”一度不敢“度阴山”达30年之久!更重要的是在边境进行茶马互市贸易,使得少数民族政权可以通过贸易换取中原的茶盐等必需品,边境的和平得到了进一步的保障。

夺情风波

万历五年(1577)九月十三日,张居正父亲病逝。按明代礼制,内外官吏人等都有“丁忧”制度。如果父母去世,须辞官守孝二十七个月,不计闰月,期满起复。但是,如果国事需要,由皇上特别指定,不许辞职守孝,继续留任,则称之为“夺情”。不过,明朝立国以来,除了直接带兵打仗的官员外,在朝大臣是很少被“夺情”的。

万历皇帝给张居正写了一道谕旨,安慰老师,接着又下了一道“夺情”的圣旨:“安定社稷,朕深切依赖,岂可一日离朕?父制当守,君父尤重,准过七七,不随朝,你部里即往谕着,不必具辞。”

尽管张居正一再上疏要求“守制”,而小皇帝却坚持“夺情”。张居正毕竟是玩弄权术的老手,他最后提出了“夺俸守制”的要求,即在守制期间,照常给皇帝办事,不拿薪水。万历皇帝同意了这一要求,同时命令光禄寺每日给张先生家送酒饭两桌,有关衙门每月给张居正送米十石,香油三百斤,茶叶三十斤,盐一百斤,黄白蜡烛三百支,柴薪二十杠,炭火三十包,到服满为止。但是,在以宗法、礼教立国的明朝,父死不守孝是有关天理、人伦的大事。适逢十月初五,天上出现彗星,当时人们认为这是不祥之兆,皇帝下诏求言,于是有人把这件事同“夺情”之举联系起来。

率先上疏的是翰林院编修吴中行。这位隆庆五年(1571)的进士,与张居正有师生之谊,但此时却上了一道《因变陈言明大义以植纲常疏》,以为“夺情”既不近人伦情理,也不合义理法度。第二天,翰林院检讨赵用贤再上疏,请令张居正奔丧归葬,事毕回朝。第三天,刑部员外郎艾穆、主事沈思孝又联名上疏,奏请令张居正回籍守耕。小皇帝朱翊钧龙颜大怒,他觉得吴中行四人的矛头不只是对着张先生的“夺情”,也是对自己权威的藐视。他决定效法列祖列宗,对直言犯谏的大臣施行惯用手法——廷杖。吴中行、赵用贤各六十棍,被打得死去活来;艾穆、沈思孝各八十棍,刑后收监充军。

朝臣中竟也有不被这场吓倒的,那就是刑部观政进士邹元标,他对张居正素无好感,就在四人廷杖的当天,他义无反顾地将自己的奏疏呈上,矛头直指张居正的诸般过失。结果,邹元标也被廷杖,遣戍都匀卫。同时遭廷杖的还有一位来自浙江余姚的布衣姚韩,他也上了一道万言疏指责张居正,被打后发送原籍。

反对张居正“夺情”的斗争终于被镇压下去了,但张居正在士林中的声望却从此一落千丈! 

结局

张居正死后不久,是年十二月壬辰(初八日)江西道御史李植上疏弹劾冯保十二大罪状。明神宗览奏之后大喜说:“吾待此疏久矣!”查抄冯保家产,并将冯保发配南京孝陵种菜。梁梦龙、曾省吾、王篆一概勒令致仕。这时候,宦官张诚及江西道御史李植、云南道御史羊可立、山东道监察御史江东之等纷起攻讦张居正与冯保“交结恣横”、“宝藏逾天府”,陕西道御史杨四知因上疏劾张居正“贪滥僭奢,招权树党”,神宗诏令“姑贷不究,以全终始。”万历十一年(1583年)正月,南京刑科给事中阮子孝又上疏弹劾张居正“各子滥登科第,乞行罢斥”。这时张四维上疏代辩,说“居正诸子所习举业,委俱可进。惟其两科连中三人,又皆占居高第,故为士论所嫉,谤议失实”。神宗批文:“都教革了职为民”。羊可立弹劾张构陷辽王朱宪㸅,同时辽妃上书为辽王辩冤,并说辽府家产无数,全入张家。

于是万历皇帝下令籍其家,一些老弱妇孺因为来不及退出被封闭于张府,饿死十七口,其中有三名婴儿。

长子张敬修不堪严刑逼供之重负,在写下一份“丘侍郎、任巡按,活阎王!你也有父母妻子之念……何忍陷人如此酷烈”“有便,告知山西蒲州相公张凤盘,今张家事已完结矣,愿他辅佐圣明天子于亿万年也!”血书之后自缢身亡;二子张嗣修投井自杀未遂,又绝食未果,后发配边疆。三子张懋修后戍烟瘴地而死。

在“夺情”事件中得罪张居正而受到排挤的于慎行曾给办案的邱橓写信:“当其柄政,举朝争颂其功而不敢言其过,今日既败,举朝争索其罪而不敢言其功,皆非情实也。”

蓟州总兵戚继光调任广东任总兵,不久贫困而死。内阁大学士许国连上三疏求去,说:“昔日颠倒是非在小人,今乃在君子(言官),党同伐异,罔上行私。”

皇帝迫于物议,恩准给张家留空宅一所,田十顷养张老太太赵氏,余子皆充军。李植以及江东之、羊可立三人,以“尽忠言事,揭发大奸有功”,分别晋升为太仆寺少卿、光禄寺少卿和尚宝司少卿。

张居正至天启时方恢复名誉。崇祯时“抚髀思江陵,而后知得庸相百,不若得救时相一也”,为张居正彻底平反。识者感慨其“功在社稷,过在身家”。《明史》评价他功在社稷,张居正故宅有题诗云:“恩怨尽时方论定,封疆危日见才难。” 

评价

明王朝经过两百多年的风风雨雨,到了嘉靖年间已是百病丛生,危机四伏。紫禁城里每日设坛修醮,青烟缭绕。幻想长生不死的嘉靖皇帝陶醉于《庆云颂》的华丽词藻,闭着眼睛将朝政托付给奸相严嵩。严嵩父子趁机为非作歹,贪赃枉法。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平民出身的内阁首辅张居正被推上了历史的前台,以其非凡的魄力和智慧,整饬朝纲,巩固国防,推行一条鞭法,使奄奄一息的明王朝重新获得生机。

张居正不惜摩顶放踵为之点燃的革新之火,为衰败的王朝赢得一度光华。明末有人说他是“救时宰相”,这是褒奖,也是不幸而言中,救时者救得了一时,救不了一世。那发生在衰老机体上蓦然一现的迥光,并不能招还那逝去的青春,匆匆就被泯灭了。

在他身后迄于明亡的六十多年中,各种社会矛盾急剧地发展,一发不可收拾,再也没有一个能人志士力挽狂澜。这表明地主阶级当权派再也无能医治封建社会的痼疾,即便是有识者也不过尾随张居正的后尘,梦想“循居正成规”,要求各衙门按照万历十年之前的规章行事,作一东施效颦。当初大骂张居正是禽兽被廷杖致残的邹元标,竟然拖着一条拐腿,为张居正的昭雪奔走呼号,试图召回失去的新政,然而无可奈何花落去,古老的帝国大厦终于被历史的巨浪冲击得分崩离析了。 

在认识张居正的历史地位时,人们应理性地看到,他所依靠的权力是不可靠的,他也无法取得合法的行政权力。当人们赞誉他为“宰相之杰”或“救时宰相”时,恰恰忘记了朱元璋废除丞相以杜绝朝臣干政的制度设计。后世之人不遗余力地揭露包括明神宗在内的反张势力阴险丑恶的嘴脸,却忽视了其背后强大的制度支持。终明之世,包括张居正在内的任何人都无法对这一制度有丝毫的触动。一味地替张居正鸣不平和异口同声地讨伐反张势力,都不能真切地解读万历前期的明代历史,也难以真正吸取历史教训。张居正在特殊时期利用特殊权势成就了其一时的特殊功绩,但他没有也不可能变革明代政治体制,没有也不可能确立新的施政理念,没有也不可能造就一批从事变革的中坚力量,万历初政只打上了张居正个人的烙印。在机遇与制度的碰撞中,张居正又成了一位牺牲者。“世间已无张居正”,其物故后,强大的制度惯性将其轻易地碾碎,张居正主导下的万历初政便成了明代历史中一束“耀眼的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