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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参《初授官题高冠草堂》注释翻译

《初授官题高冠草堂》是唐代诗人岑参的作品。此诗是天宝三年(744年)岑参举进士授官右内率府兵曹参军后为辞别终南山隐居地高冠峪而作。

作品原文

三十始一命,宦情多欲阑。

自怜无旧业,不敢耻微官。

涧水吞樵路,山花醉药栏。

只缘五斗米,辜负一渔竿。

注释译文

词句注释

高冠:长安西部的高冠峪,因山内石帽峰恰似巨人头戴高帽故名,有著名的高冠瀑布,岑参曾在此隐居耕读十载。

一命:最低等的官职。周代的官秩为九命,一命最低。《左传·昭公七年》:“三命兹益共。一命而偻,再命而伛,三命而俯。”岑参初授右内率府兵曹参军,职位低微。

宦情:做官的志趣、意愿。《晋书·刘元海载记》:“吾本无宦情,惟足下明之。恐死 洛阳 ,永与子别。”阑:尽,残。

自怜:自伤;自我怜惜。汉王褒《九怀·通路》:“阴忧兮感余,惆怅兮自怜。”旧业:祖传家业。

微官:小官。唐岑参《早秋与诸子登虢州西亭观眺诗》:“微官何足道,爱客且相携。”

涧水:指从高冠峪流过的溪水。樵路:打柴人走的小路。唐李白《鸣皋歌奉饯从翁清归五崖山居》:“鸣皋微茫在何处?五崖峡水横樵路。”

药栏:芍药之栏。泛指花栏。唐杜甫《宾至》诗:“不嫌野外无供给,乘兴还来看药栏。”一说,药、栏同义,指一物,即栅栏。唐李匡乂《资暇录》卷上:“今园廷中药栏,栏即药,药即栏,犹言围援,非花药之栏也。有不悟者,以为藤架蔬圃,堪作切对,是不知其由,乖之矣。”

五斗米:指官俸。《晋书·隐逸传·陶潜》:“郡遣督邮至县,吏白应束带见之,潜叹曰:‘吾不能为五斗米折腰,拳拳事乡里小人邪!’义熙二年,解印去县。”后用以指微薄的官俸。

渔竿:钓鱼的竹竿。此处作垂钓隐居的象征。清吴烺《寄德甫》诗:“何当与尔乘船去,手把渔竿变姓名。”

白话译文

人到三十才得个一命官,仕宦的念头快要消磨完。

自怜没有什么祖传家业,总不敢嫌弃这微小的官。

涧水吞没了采樵的小路,美丽的山花醉倚在药栏。

只因为这五斗米的官俸,竟然要辜负这根钓鱼竿。

创作背景

岑参系江陵(今属湖北)官宦家庭出身,但在唐玄宗开元八年(720年),其父任晋州(今山西寿阳)刺史时不幸早丧,家道衰贫。他自幼从兄受书,遍读经史。二十岁时,随兄至长安,求仕不成。长安城中,居之不易,他便随兄长来到山水秀丽的高冠峪中,置业并建起了简陋的别墅草堂。耕读于此,希望通过科举应试,进入仕途。天宝三年(744年),三十岁的岑参应进士科考试,高中一甲第二名,但官运不顺,经吏部试后,仅授右内率府兵曹参军这样的小官,他非常失望。他回到高冠准备辞别草堂赴任,看到经营十载的高冠草堂,却为了一个小官职,不得不离去,不禁感叹自己辜负长期隐逸的闲适生活,违逆一向的情怀,于是作了这首《初授官题高冠草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