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尼黑协定正文:英法德三国决定了捷克的命运
德国、英国、法国和意大利考虑到苏台德领土割让给德国在原则上已达成协议,同意于有关上述割让的下列条款和条件以及由此而产生的措施,并且通过本协定它们对保证履行本协定所必要的步骤各应负其责任: 一、撤退将在1938年10月1日开始。 二、英国、法国和意大利同意从领土上撤退应于1938年10月10日完成,不得破坏存在的任何设备,并且捷克斯洛伐克政府将被责成履行撤退,不得损害上述设备。 三、关于撤退的条件,应由德国、英国、法国、意大利以及捷克斯洛伐克的代表等所组成的国际委员会制定细节。 四、自1938年10月1日起,德国军队将分阶段占领德意志人(在数量上)占优势的领土。在附图所标出的四块领土,将由德国军队按照下列次序加以占领。 其余德意志特征最突出的领土将由上述国际委员会迅速确定,并由德国军队在1938年10月10日占领。
五、第三款所指国际委员会将决定应举行公民投票的领土,该项领土在公民投票未完成前,应由国际机构占领。同一国际委员会将确定举行公民投票的条件,以萨尔地区公民投票的条件为基础。国际委员会并应指定举行公民投票的日期,这一日期将不迟于十一月底。 六、边界的最后确定将由国际委员会完成。该委员会也将有权在某些例外情况下,严格地从人种学来确定有些地区可不必举行公民投票予以移交,向四国即德国、英国、法国和意大利建议作出非主要的变动。 七、应有自由选择迁入或迁出被移交领土的权利,选择权应在本协定签订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八、捷克斯洛伐克政府自本条约签字之日起四个星期内将从其军队中解除任何希望解除的苏台德地区德意志族人的职务,并且捷克斯洛伐克政府将在同时期内释放因政治罪行而在服徒刑的犯人。 1938年9月29日订于慕尼黑。 阿道夫·希特勒 爱德华·达拉第 内维尔·张伯伦 本尼多·墨索里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