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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社会的官员是怎么发工资的?

古代皇朝政府按规定给予各级官吏的报酬。主要形式有土地、实物、钱币等。不同的朝代给官员发放俸禄的方式其实都不一样的,毕竟每个朝代都有属于那个朝代特定的国情已经皇帝的做事方式。今天我们就来看一下唐朝社会的官运是如何发放工资的?

唐高祖建立大唐,同时也制定了唐朝官员的俸禄规格,跟隋朝相比,工资水平有所下调,原因可能跟战乱破坏了生产力、民生凋敝有关吧,具体的还得看工资表。

《隋书》的“百官志”里有一张不太详尽的工资表,标明了基本情况:古代的年薪以粮食为基本发放单位,一品官年薪九百石,然后按照品级递减,低一级就减一百石,所以从一品就是八百石,正二品是七百石……到正四品,年薪为三百石,接下来每降一级就减五十石,到正六品,年薪为一百石。九品和不管事的闲官没有年薪。

唐朝建立后,我们看《新唐书》里的工资簿,发现确实有所下调,公元618年,正一品的年薪变为七百石。正四品的年薪倒是相当的,都是三百石,再往下差别也不大。而唐朝的九品芝麻官也列入了财政,年薪四十石。

这些以粮食为单位的薪水都是一年之内一次性发放到位,“皆以岁给之”。悲催的是,京师以外的地方官吏没有年俸,“外官则否”。在唐朝的相当一部分时间里,地方官员的待遇远不如京师官吏。名臣倪若水曾在地方为官,有一回,他给一位回长安为官的朋友送行,朋友动身后,倪若水望着其远去的背影,羡慕嫉妒恨地说:“这哥们回京城做神仙去了。”

当然,外官的困难还是有人关心的,贞观六年,公元632年,中书省的官员高季辅上奏说,外官同事们实在太苦了,级别低,又没薪水,已经到了“饥寒切身”的地步,还是要发俸禄才行,“宜给禄养亲”。

到中晚唐时,出现了京官不如外官的情况。例如唐穆宗的时候,堂堂工部尚书郑权,居然惨到薪水养不活家人的地步,“俸薄不能赡”,所以他绞尽脑汁要调到地方去,并最终如愿以偿。

到公元650年,即唐高宗永徽元年,唐朝的财政状况好一些了,于是有了月薪,当时叫做俸料。一品官的月薪是八千钱,另外伙食补助一千八百钱,办公用品费一千二百钱。这是最高的,九品芝麻官的月薪为一千五百钱,伙食补助二百五十钱,办公用品费二百钱。

其实这样看来,唐朝在中国历史上的影响力还不错,但是在那个时代的官员过得也并不是很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