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内阁制度对历史有着什么影响?结果是好是坏
皇权加强
大学士的票拟直接听命于皇帝。清初的票拟不是阁臣根据自己对问题的理解提出处理意见供皇帝采纳,而是揣摩皇帝的旨意起草谕旨,不可丝毫专擅。当时,大量题本由皇帝首先阅看,然后,再由内阁根据皇帝旨意拟旨,最后获皇帝认可后下达执行。顺治十七年(1660年)五月,顺治帝令:“今后各衙门及科道各官本章,俱著于每日午时进奏,候联披览,次日发下拟旨,以便详阅批发。”更重要的是,和明朝“天子与阁臣不常见,有所谕,则令内监先写事目付阁撰文”的情形不同,“世祖章皇帝亲政之初,即日至票本房,大学士在御前票拟” 。大学士在御前票拟,当然只能老老实实做皇帝的秘书,而不享有任何政务裁决权。
相权削弱
康熙帝即位之后,鳌拜等辅政大臣改内阁为内三院,后世一些史家将这一变革视为四大辅臣在制度上恢复关外政治传统的典型事例。其实不然,康熙初年内院继承了顺治年间内阁的票拟权,作为清朝中央政府,这时的内院和原来的内阁在基本职任上并无原则性差异。由于辅政大臣亲自参加票拟,大学士的政治权力也未因皇帝不能亲政而有任何扩大,他们在和辅政大臣发生政务分歧时只能委曲周旋,而不敢直抒已见。一些重要决策大学士也无权参与,像康熙六年(1667年),鳌拜罗织苏克萨哈罪名,“集中定谳”,因国史院大学士巴泰拒不附和,遂“弗使与闻”,而大学士苏纳海竞因反对圈换土地,被鳌拜矫沼处绞。
降及康熙亲政以后,重新将内三院改为内阁,内阁负责处理日常政务的职能进一步明确下来,随之而来,内阁权力有所加强,因而出现了纳兰明珠、徐元文、李光地等在朝中有一定影响的大学士。然而,明珠等人绝不可能危及皇帝的绝对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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