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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解密

雍正建立了什么制度使其统一西南少数民族,统治西藏?

雍正帝勤于政务,在位期做了一系列改革。为加强对西南少数民族的统治,实行改土归流。废除贱籍制度,实行摊丁入亩,减轻了无地、少地农民的经济负担,促进了人口增长。并且大力整顿财政,实行耗羡归公,建立养廉银制度等。雍正七年(1729年)出兵青海,平定罗卜藏丹津叛乱。在政治上,整顿吏治,创立密折制度监视臣民,设立军机处以专一事权。而且改善秘密立储制度,使得皇位继承办法制度化,也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康熙帝晚年诸皇子互相倾轧的局面。

秘密立储制度建立

雍正元年(1723)八月十七日,雍正帝召见总理事务大臣、满汉文武大臣、九卿于乾清官西暖阁,宣布秘密立储方法。他将选定的继承人之名亲笔书写后密封,藏于匣内,然后置于乾清宫正中由顺治帝亲笔所写的“正大光明”匾额之后,以备不测,秘密立储制度遂正式确立。雍正帝于乾清宫密诏之外,另书内容相同之传位诏书放于圆明园内。雍正帝密立太子,收到了立国本以固人心的政治效果,避免了历代皇子为争储位储君与皇帝争权,以致储君骄纵、皇帝身心忧瘁等弊端。该制度减少了政治混乱,有利于政局稳定。乾隆帝登基后,认为此法甚好,于是继续实行。

全国推行“摊丁入亩”

清雍正元年(1723)九月,清廷批准了直隶巡抚李维钓的建议,决定自翌年起在全国实行摊丁人亩政策。摊丁入亩,又称“地丁合一”、“丁随地起”,是雍正朝开始向全国推行的一项赋役制度的改革,旨在改变丁税的征收方法,即将丁银摊入地亩一起征收。具体办法是:把各省丁税原额分摊在各州县的土地上,每地税一两分摊若干丁银自一、二钱至七钱不等。这种方法使有田者增加赋役,贫者免 役,改变了过去丁役不均、放富差贫的现象。全国范围内的摊丁人亩到乾隆后期基本完成。

改土归流

改土归流是清统治者在西南地区实行的地方行政制度的改革,即废除土司,而代之以流官的统治。云南、贵州、广西等少数民族聚居地区,自元、明以来多实行土司制度。土司制度发展到清代,已进入了它的没落时期。土司制度不仅阻碍了封建经济的发展,而且不利于国家的统和巩固。随着清政权的确立和稳固,解决土司问题即提到了议事日程。雍正四年(1726)九月,云贵总督鄂尔泰正式提出改土归流建议。雍正帝决定推行改土归流。改土归流打击了土司割据势力,减少了叛乱因素,促进了国家的统一边防的巩固,同时促进了西南地区封建经济的发展,以及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

始设驻藏大臣

雍正二年(1724),清军将准噶尔力驱逐出西藏,又平定了罗卜藏丹津叛乱后,遂从西藏贵族中选出4人称为噶伦(当时汉文史籍写做喝布伦),组成“噶厦政府,负责管理西藏地方政务。这4人中以康济的势力最为强大,另外3人是隆布、扎尔和阿尔布巴。以阿尔布巴为首派与康济鼐的矛盾日益尖锐,雍正五年(1727),阿尔布巴杀害康济鼐,挑起瓶乱。雍正帝闻讯,任命内阁侍读学士僧格副都统马喇二人率满汉官兵万余人入藏,办理有关事务。在清军未抵藏之前,后藏台吉颇罗薰已经平定了叛乱,雍正帝遂赏他“贝子”衔,总理全藏事务。同时,为了分化削弱上层势力,雍正帝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设置驻藏大臣就是其中之一。驻藏大臣驻扎西藏,负责监督西藏的地方政府,统领驻西藏的满汉官兵。僧格和马喇是第一任驻大臣。自此以后,派遣驻藏大臣,形成一项制度。驻藏大臣正、副各一名,3年进行次轮换,以后经过不断完善,驻藏大臣之成为清朝有效治理西藏的措施之一。

军机处设立

雍正七年(1729)设立军机房,命怡王允祥、大学士蒋廷锡、张廷玉等密办军需事宜,赞襄军务。雍正十年(1732)正式改称为军机处,秉承皇帝谕旨办理各种机要事务,取代议政王大臣会议,成为处理军国大事的常设核心机构。军机处的设立,标志着清代皇权进一步的提高,封建专制已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

《 明史》编成

中国历来有“隔代修史”的传统,清朝人主中原后,为了从明朝历史中吸取经验教训和拢络汉族知识分子为己所用,在顺治二年(1645)下诏编纂《明史》。《明史》从康熙十八年(1679)开始,到乾隆四年(1739)最终修纂完毕,是中国历史上纂修时间最长的一部官修史书。《明史》先后由张玉书、王鸿绪、张廷玉等人任总裁,最后由张廷玉定稿,参加撰写的人很多,其中以万斯同用力最多。《明史》共有332卷,包括本纪24卷、志75卷、表13卷、列传220卷,另外还有目录4卷,记载了从洪武元年(1368)到崇祯十七年(1644)的明代历史。

《明史》在修纂过程中吸收了许多著名史学家参与,保证了这部官修史书的质量。《明史》在《明实录》、《大明会典》、档案、文集、方志、传记中广泛收集资料,在体例上则有自己的创新,设立了《土司传》《流贼传》、《阉党传》和《七卿表》突出地反映了明代的主要社会问题,具有很高的史料价值,《明史》体例严谨、叙事清晰、文字简明。后世学者对它的评价都比较高,认为它是历代官修纪传体史书中最好的一部。当然由于各种局限,《明史》也存在种种不足和缺陷,比如纪事比较简略,尤其对建州女真的情况和明朝的关系故意删略,对南明历史的记载多有遗漏和失真等。但瑕不掩瑜,总体上来说《明史》的纂修是比较成功的。

雍正执政期间除了在行政和经济上作出很大的整顿,推进了当时社会的发展以外,在文化和民族的方面所推行的良政,也做了很多的贡献。

土司制度是在唐朝和宋朝的时期朝廷用来笼络州县地区的基础上发展而成的一个制度,而这个制度的本质,就是用他们当地的土官来治理当地的土民。承认少数民族里面一些世袭首领的地位,并且授予他们官职让他们去管理当地居民,而朝廷就进行间接的统治,事实上中央的管理权力并没有得到真真正正的贯彻。因此其实早在明朝时期就已经有小规模的改土归流政策,这是因为长期的当地土司割据积下了弊端。因此雍正爷登基,就针对西南地区的少数民族施行了改土归流的政策,就是废除了土司制度,实行了流官制度的政治改革。这个政策把少数民族由原来当地的土司统治改成了由朝廷派政府官员到当地进行治理。雍正使用了从上而下的政策,先对土府进行改革,然后在对土州进行改革。

但毕竟少数民族始终是一个相对封闭的地区,因此政策不能够一次推行,必须捉住时机。例如当地区中出现了土司后继无人的时候,又或者是当族中出现了土司之间的矛盾而相互发生仇杀的时候以及有的土司在犯罪被镇压了以后,都是朝廷能够改土归流的一个好机会。改土归流的政策废除了原有的土司制度,使得社会上原有的叛乱因素减少了,减少了少数民族地区的压迫与剥削,也加强了朝廷权力的集中以及巩固了对边疆地区的统治。并且这一举措十分有利于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对后来中国的多民族统一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雍正刚刚继承皇位的时候,大清朝的朝廷就调整了当时在西藏驻兵的政策,将当时在西藏驻守的所有大清官兵撤回了内地。但是没多久,青海地区的罗卜藏丹津就发生了叛乱事件,因此当时的朝廷只能再度派兵进藏进行驻守,直到将叛乱平息为止。为此年羹尧更是写出了一个涉及整个西藏地区的治理策略方针,首先是要严格控制青海地区的蒙古和硕特部,然后需要加强康区的安防事务,最后清兵就可以再次从西藏地区撤离了。并且自此之后清朝廷就开始了对西藏地区进行行政区域的划分。

而僧格和马喇两位大臣从京城出发到西藏,也预示着驻藏大使这一职位的设置正式生效了。刚开始时清朝廷为了以防发生什么变故,发生正面的冲突,都没让军队跟着大臣们进藏的。直到后来的卫藏之战的胜利,并且周瑛和迈禄两个人在抵达了拉萨之后,才让二人领了两千的士兵进藏区,这个时候的驻藏大臣们才正式的有了军队的力量的保护和保障呀。

在驻藏大臣这个职位刚开始设立的时候,这个职位还设置多少人,任期是多久也都是未知之数,当时也没有一个明确的制度,只是尝试通过轮换去任职。直到有一次要护送七世的达赖喇嘛到里塘这个地方,驻藏大臣的人数才从两个人增加到了三个人。到了包进忠进藏的时期,驻藏的大臣人数才又有了增减。而原来的轮换制度也并非按照岳钟琪所设想的进行三年一次的轮换,当时的朝廷还没有对与驻藏大臣的轮换制度作出任何的安排。但毕竟西藏是一个大猪骨头,不是谁都可以啃得下的,所以每当驻藏的大臣们有了新的轮换的时候,清朝廷又怕新上任的官员不熟悉当地的情况,难以施政。因此就想出了一个办法,让最先参加驻藏工作的两个大臣,一个回朝,另一个就留下来带着新人们继续进行一年的工作。清朝廷在驻藏工作方面通过不断的探索和改进,并且通过这种以旧带新的方式,逐渐完成大臣们驻藏制度建立的一个过程。这些制度不仅对后来中国民族的统一有很大的帮助,也对西藏地区的长治久安带来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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