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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惠文王为什么一即位便杀掉了秦国的功臣商鞅?秦惠文王既杀商鞅,为什么不废其法?

公元前359年,商鞅辅佐秦孝公,积极实行变法,使秦国成为富裕强大的国家,史称“商鞅变法”。公元前338年,秦孝公逝世后,商鞅被公子虔指为谋反,战败死于彤地,尸身车裂,全族被杀。

秦国的崛起,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个是秦穆公灭西戎12国,扩土千里,确定了秦国春秋五霸之一的地位;第二个是秦孝公借助商鞅变法,收复河西之地,使得秦国再一次拥有了逐鹿中原的资本。

一、求贤若渴的秦穆公

别看秦孝公史书上形象似乎很辉煌,但这一切都离开他的军师——商鞅。

就单单河西之地这个战略要地,历时五代君王,就有秦简公、秦惠公、秦献公、秦孝公四位君王一心想要收复河西之地。河西之地对秦国来说就意味着向东发展,涿鹿中原的门户,魏国占领河西之地后简直就是讲秦国堵在门口打。

为了摆脱这一尴尬局面,秦孝公在亲献公去世后,颁布了震惊六国的《求贤令》:昔我缪公自歧雍之间,修德行武。东平晋乱,以河为界。西霸戎翟,广地千里。天子致伯,诸侯毕贺,为后世开业,甚光美。会往者厉、躁、简公、出子之不宁,国家内忧,未遑外事,三晋攻夺我先君河西地,诸侯卑秦,丑莫大焉。献公即位,镇抚边境,徒治栎阳,且欲东伐,复缪公之故地,修缪公之政令。寡人思念先君之意,常痛于心。宾客群臣有能出奇计强秦者,吾且尊官,与之分土。

在这封《求贤令》中,我们可以看到秦国的处境相当糟糕,内人才稀缺,外“三晋攻夺我先君河西地”“诸侯卑秦”。秦孝公知道自己秦国在诸侯中的模样,他很干脆地开出了丰厚地报酬:与之分土。

这封充满诚意的公告,在六国一经传扬,一些平时不得志的人便动身前往秦国,想要谋求一个机会,这批人里最有能力的还数商鞅了。

《魏书·卷一百一十一·刑罚志》:商君以法经六篇,入说于秦,议参夷之诛,连相坐之法。《史记·卷六十八·商君列传》:公叔既死,公孙鞅闻秦孝公下令国中求贤者,将修缪公之业,东复侵地,乃遂西入秦,因孝公宠臣景监以求见孝公。

二、特立独行的变法者

商鞅来秦国之前,混得是相当不如意,跟他同样处境的范雎李斯来秦国时,那态度也是非常友好,始终把自己的态度摆得很端正。可商鞅不同,他一来,先给了秦孝公炫耀了一波本领,顺便考验一下他配不配得上自己辅助。商鞅的态度是:我商鞅是能够治理天下的人才,来你秦国,是你的荣幸!商鞅也确实有这个骄傲的资本,不过,毕竟之前的他是默默无闻,刚一来就这么拽,秦孝公是非常不待见的。

商鞅第一次见孝公,讲的是道家“帝道”学说,结果秦孝公“时时睡,弗听”(经常打瞌睡,听不下去了)。事后,秦孝公把推荐商鞅的景监一顿痛批:“子之客妄人耳,安足用邪!”商鞅第二次见孝公,讲的是儒家的王道仁义治国,这一次秦孝公认为很好,却依旧不适合自己争霸的需要。直到商鞅三见秦孝公,给他讲了法家霸道治国的理念,才让秦孝公认识到他是个人才。

商鞅变法分为三个阶段,所有的内容总结起来最主要的内容是:

1,推行郡县制;2,承认土地私有制;

3,重农抑商;4,推行郡县制;

5,实行连坐法;6,推行二十功勋爵制;

7,统一度量衡;8,改良风俗陋习。

商鞅的变法对于增强秦国的综合实力是非常见效地,他使得秦国在经济和军事实力上,一改往日疲弱的状态。《史记》记载仅仅过了五年,秦国的富裕就到了让周天子派人来恭喜的程度:《史记·商君列传》:居五年,秦人富彊,天子致胙於孝公,诸侯毕贺。总而言之,此时的秦国,再不是当初诸国里被人嫌弃的模样了,而这一切的缔造者正是——商鞅。

三、商鞅之死

在秦孝公支持商鞅变法的过程中,可谓是不遗余力,商鞅的变法得罪了秦国老一辈的贵族,包括他的儿子、兄长,而这所有的麻烦,都被他压了下去。孝公晚年病危时,曾经发生了一件事情,孝公想起了《求贤令》上的承诺,于是他打算把君位禅让给商鞅,商鞅始终是拒绝这一提议的。《战国策·卷三·卫鞅亡魏入秦》:孝公行之八年,疾且不起,欲传商君,辞不受。

商鞅的待遇越好,其实他的处境就越危险,秦孝公和商鞅就像船长,指挥着船员驾驶着大船行驶在通往新大陆的海洋上。在孝公活着的时候,船员会听话,但船长没了,商鞅这个领航员的地位就远不如秦惠王这个副船长了。商鞅是个自信的人,他在秦孝公死后,依然固守着自己的传统,想在秦国继续名利双收,所以赵良劝他归隐的时候,商鞅并没有听劝。秦惠王对于商鞅这个对手,显然没有那么好的耐性,大权在握,便立马“发吏捕商君。”

秦惠王为何如此急于要杀死商鞅呢?

这件事情的原因是多年沉积,但最主要的恐怕是秦孝公临终前想要禅让商鞅导致,这件事对于秦惠王简直就是怀疑自己是不是亲生的那种尴尬局面。

除此之外,这件事恐怕还和赵良所说的几件事情有关:

1、商鞅损害了以太子为首的秦国老贵族们的利益,特别是割掉公子虔鼻子的事情,更是让两人关系极度恶化;

2、商鞅的重农抑商、严刑峻法,损害了百姓的利益;

3、商鞅在拒绝秦孝公建议的前提下,还在封地南面“称君”,这就是僭越,谋反罪名实锤了!

《史记》赵良:刑黥太子之师傅,残伤民以骏刑,是积怨畜祸也。教之化民也深於命,民之效上也捷於令。今君又左建外易,非所以为教也。君又南面而称寡人,日绳秦之贵公子。

多年积怨,加上商鞅自身的过错,最终招致了秦孝公刚死,秦惠王便对他挥舞屠刀。这也告诫我们,做人做事,要随时端正行为,因为敌人往往会在我们松懈时,一拥而上。

秦惠王杀商鞅为什么不废其法?

商鞅的新法维护的是帝王的利益,同时得到了底层市民的拥护。

商鞅新法都有哪些内容?这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孝公三年(前359)开始,内容主要有二条:鼓励耕织,以生产粮食布帛多少为标准,超出规定多的,可以免除其自身的徭役,奖励军功,以在前线斩获敌人首级多少来计算,按照军功大小授予不同爵位和田宅。贵族凡是没有立军功的就不再有爵位,同时不能享受特权。

第二阶段从孝公十二年(前350)开始,内容主要也是两条:实行郡县制,把全国划分为三十一个县,官员由中央政府直接任命,废除井田制,承认土地私有制,允许自由买卖。鼓励开垦荒地,平衡赋税。

从以上这些能容可以看出,商鞅新法削弱的只是王室贵族的利益,对于国君的利益不但没有削弱,反而有了增强。一般贵族再不能靠祖荫吃老本,而必须立有新功才能保住自己的利益。国君的权利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所有的官员都由国君任命,保证了国君的绝对权力,又消除了“国中之国”。

比如说商鞅的那个叫商地的封邑,在当时就是一个小国家。至于普通的百姓,他们不再限于出身时那个身份,只要是打得粮食多、织得布帛多,或者是斩敌首级多都可以获得爵位。也就是说,只要他们努力,提高自身地位的机会随时都有,这样的政策,老百姓没有理由不拥护。这种加强国君权力,能为老百姓带来好处,能得到国家多数人赞成的新法,作为当权者的国君不可能要废除它。

秦国已经见到了新法所带来的好处,秦惠王不会复归平庸经过商鞅的变法,几年后,秦国就看到了它所带来的巨大变化。秦孝公八年(前354),也就是商鞅变法的第六年,秦国和魏国在元里交战,取得了胜利。秦孝公十年(前352),商鞅率兵包围了魏国的安邑,安邑划入秦国的版图。秦孝公二十二年(前340),商鞅率兵打败了魏国,俘虏了魏国公子卬。秦孝公二十四年,秦国和魏国作战,又俘虏了魏国将军错。

此前秦国和其他国家打仗,虽然是胜多负少,但也有失败甚至是重大失败,都说“胜败乃兵家常事”,但自从商鞅变法以后,秦国几乎就没有失败过。这一时期,秦国没有出过名将,但士卒能战,这不能不说是变法带来的巨大变化。变法还带来了社会的安定、经济的发展和国家的强盛。变法十年,秦国百姓都感觉到了他的好处,路不拾遗,山无盗贼,百姓家家富裕。人民勇于为国家作战,不敢为私利争斗,社会秩序安定。人人都在自觉遵守着法律法令。后来公子虔告发商鞅造反,商鞅出逃,想住旅店,竟然没有人敢收留他。那个理由更是对商鞅一个极大的讽刺:“商君有令,没有证件不能收留。”

在秦孝公执政第十九年上,周天子送来了霸主的称号,第二年,天下的诸侯都来朝拜秦国。这样的荣耀,是秦国历代国君梦寐以求的事情,而得到这一切的原因都是因为变法所赐。这些功绩虽然都是秦孝公所获得,但国家得到好处,作为太子的秦惠王是看得见的,他没有理由不要这样的荣耀和尊崇,而使自己复归平庸,再回到西域那个犬戎一般的弱国中去。新法已经成为国策,废新法会引发国家动荡,政权不稳

秦孝公十二年(前350),秦国修造了咸阳城,筑起了公布法令的门阙。城修好后,秦国迁都咸阳。这个门阙的修建表达了两层含义:一是将法令公之于众,让所有国人都来遵照执行,二是让新法成为一种国策固定下来,子孙后代只能执行,不能更改。秦惠王当然知道这个门阙的意义,他不会也不敢废除新法!如果他敢废除新法,就是违背了父亲所定的国策,真要那样,他的执政的合法性都成了问题,又何谈治理国家称霸天下?

如果说,整个封建社会都在实行商鞅所制定的法,是因为它符合社会发展的规律,那么,历代秦王不敢废除这个法,就必须加上秦孝公建造法令门阙这个告示意义。迁都咸阳同样有两重意义:政治中心东移,这样可以更快地对中原各国用兵,从此以后,秦国作战的间隔明显缩短,另外也有摆脱旧贵族束缚的含义。既然变法的内容之一是行政官员由世袭制变为任命制,秦惠王不会废除新法削弱自己的权利而增加自己的束缚。

后来,秦惠王任用阴晋人犀首为大良造,后来又在十年(前328)任用魏国人张仪做了相国,都是新法给予君王权力带来的便利。否则,这些职位只能是为秦国公室贵族所占有。秦惠王懂得什么是对他有利的。车裂灭族,作为君主制下的臣子,商鞅是悲哀的,新法不废,作为政治家,商鞅又是幸运的,他的名字永远都会在历史的长河中闪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