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棍棒底下出孝子 那么在古代的时候为什么这一项也会出现在刑罚中呢?
在古代的时候一直有一句话叫做棍棒底下出孝子,一般孩子犯了错都会被打屁股,而这一项在刑罚中也是存在的,在影视剧中这项也是经常出现的,那么为什么古时候会那么热衷于这一项刑罚呢?
屁股,生理学上称为“臀”。对于臀,明代宁一玉在《析骨分经》中的“臀”条称:“尻上横骨为腰,挟腰髋骨两旁为机,机后为臀,属足太阳膀胱经。”与研究臀一样有历史的,则是体罚中的“打屁股”行为。
古代老师喜欢“打屁股”除臀部生理上适合体罚、不易致残和外露外,还与中国传统的教育方式有直接关系。“打屁股”这种教育方式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先秦时期,这从《易经》上可窥一斑,第43夬卦第四爻是“臀无肤,其行次且”,第44姤卦第三爻是“臀无肤,其行趑趄”。这两则卦爻意思相同,都用“臀无肤”来表述观点。为何“臀无完肤”?不就是笞打所致嘛,不然也不会连走路都不稳。
由于崇尚“棒打出孝子”的传统家教理念,远在先秦时,中国家长就把打孩子立为“家规”。《管子·形势》中称:“弱子,慈母之所爱也,不以其理动者,下瓦则慈母笞之。”这里的“笞”,可打背、臀、腿等部位,但出于避免实质性伤害的考虑,都选择打屁股。故这句话可这样理解:做母亲都是疼爱小孩的,但如果小孩任性拆房上的瓦,做母亲的不能手软,要打他屁股——民间流行的“三天不打,上房揭瓦”的说法,即由此而来。
在古人看来,家长打孩子是天经地义的事情。《礼记·内则》中有这样的说法:“父母怒不说(悦),而挞之流血,不敢疾怨,起敬起孝。”这说明,即使做父母的错了,打你你都得受着,应更加孝顺,孩子乖乖地挨打才是好孩子。据《孔子家语》,中华“五帝”之一的舜帝,小时候其父亲瞽瞍体罚他,舜很懂事,“小棰则待过,大杖则逃走”。
除与传统的教育方式有关外,打屁股还受到民族文化心理的影响,是“耻感文化”的一种表现。屁股毕竟属于敏感部位,打屁股,特别是扒掉裤子打,涉及隐私,一般人耻于“笞尻”,故打屁股的惩罚、训诫效果比一般的手段要好,且相对于“掴脸”什么的,尚有温情的一面。
但古代的“棒打”是有严格规定的,并非“随便打”。要讲“礼”,不能与儒家教义冲突。打学生屁股不宜打得太重太狠,不扒裤子,不摁地上,执行时喝令学生趴在条凳上再打。
明朝的皇帝最喜欢打官员的屁股,一开始用的是荆条打的,这一打皮开肉绽,但基本不伤筋骨。所以明朝的官员拿着小羊皮往鲜血淋淋的屁股上一贴,久而久之,长了个羊毛屁股。那就是身份的象征了,这些人就基本上不会再挨板子了。要打板子的衙役扯开裤子一看,立马跪了,“爷,您请回吧。”这就好比混江湖的混子,上门挑战,自己攮自己一刀,然后对方立马怂了类似。意思人家屁股都打了无数回了,都长羊毛了。还在乎你这一两次板子?
但是由于板子打的多了,打板子的人也长出了经验,为了打出节奏,也为了警示受刑人不要再犯法,一边拷打,一边有节拍地唱数。
“一二三四五,皮肉受点苦。六七八九十,回去坐上席。再打二十板,郎中抢饭碗。”
教书先生打学生以屁股为主,那么古时公堂审案最常见的刑法“笞杖刑”为何也选择打犯人屁股呢?原来,罚打犯人最初并没有固定的部位,臀部、腿或背部都可以打,以致很多犯人被活活打死。到了唐朝,太医们编写了集中医针灸之大成的《明堂针灸图》献给唐太宗看,李世民读完后掩卷叹道:“人的五脏六腑都连在背上,我记得刑法中有一条是打人背部的,这样岂不是会把人打死吗?”同时他发现相比背部,屁股部位的重要穴位就少得多。于是唐太宗便对刑罚中的罚打作了规定——对犯人不许打其胸背部,而把屁股作为罚打的部位。在公堂上打屁股的惩治手段由此沿袭下来。对此鲁迅也有同样的说法:“脖子最细,发明了砍头;臀部多肉,又不致命,就发明了打屁股”。
“打屁股”虽然是最轻的一种刑法,但也是技术含量较高的一种刑法。行刑人的岗前培训,可不不在于这些表面的调子,而在于苦练技术。
技术练好了,自然还有大把的银子赚。练打板子的技术很下苦工,用大板子打豆腐,声音巨响,豆腐却不能破;打包着纸的砖头,砖碎了纸却不能破。练成了,可以=达到万无一失、炉火纯青了,才能去执法打人。可以一板子下去,皮开肉绽;也可以打一百下一点伤都没有;甚至皮肤完好,但是内脏已经破裂。掌握了这样的本领,就有大把的“生意”可做了。
对于从未受过皮肉之苦的人来说,屁股挨打是一件痛苦的刑罚,于是,代人挨打的“专业人士”便“应运而生”,一般都是乞丐来扮演这种角色,按挨打板数计算钱。当然,找人代挨打必须事先买通衙役,衙役所得的钱往往比挨打的人还多。富户因欠交赋税被传讯时,一般都由仆人到堂受审,如果被判打屁股,就由衙役找人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