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的奇葩皇帝,在大殿上打大臣的屁股,仇人也不会这么做吧。
虽说大明王朝实力还算雄厚,但是有几个皇帝确实是奇葩,尤其是宦官问题,对明朝造成了实际上非常严重的伤害。
明朝皇帝除了“天子守国门,君王死社稷”这句似是而非的话,确实也找不出多少可以点赞的地方。据说明朝迁都北京是为了对抗北方的劲旅蒙古,其实说穿了就是他们的祖宗朱棣得国不正,从侄儿手中抢来了皇位,住在南京心里有鬼。
明朝皇帝的混蛋之处,还在于死到临头,刚愎自用的崇祯皇帝还在那里说“大臣误我”,“文臣个个可杀!”从来就不去想一想,自己犯了哪些错。
大臣凭什么就要为你朱家王朝卖命呢?
所谓“彼以国士待我,我以国士报之;彼以众人待我,我以众人报之”。仅以明朝的廷杖为例,就可以看出这些明朝皇帝的嘴脸。
廷杖始于东汉,廷杖之名则始于三国吴。在中国古代,不是没有皇帝杖责大臣的事情,但古往今来,象明朝那样丧心病狂、制度化地廷杖大臣的情况,还真没有出现过。
自朱元璋开始,廷杖大臣就成为常刑。几乎明朝每个皇帝都曾对大臣施行过廷杖。
廷杖的一般程序是先由皇帝发出“驾帖”,载明应责打大臣名单和责打数目,经刑部给事中签押登记,下令锦衣卫行刑。锦衣卫将驾贴上开列的大臣带到皇宫前,大臣还要跪下朝宫殿叩头“谢恩”后,再解衣趴下挨打,挨打完毕还要叩头谢恩。皇帝另派东厂太监到场监刑。
朱国桢《涌幢小品》卷十二记载:“成化以前,凡廷杖者不去衣,用后棉底衣,重毡迭帕,示辱而已。正德初年,逆瑾(刘瑾)用事,恶廷臣,始去衣,遂有杖死者。”
正德十四年(1519年),明武宗要大肆南巡,结果遭到群臣的公开劝谏。为谏止南巡,“廷杖舒芬、黄巩等百四十六人,死者十一人”。也就是说明武宗大怒,下令廷杖劝谏南巡的146位大臣,结果打死11人。
嘉靖三年(1524年),明世宗宣布尊崇自己的生父兴献王为“皇考”,是为明朝著名的“大礼仪之争”,大臣纷纷上书反对。因为明武宗无子,明世宗以藩王身份继承皇位,大臣们按照儒教礼仪要他算是过继明孝宗这一房,应尊崇明孝宗为皇考;出继后本房亲等应降一级,应该尊崇自己的生父为“皇伯考”。明世宗因此下令廷杖134人,打死17人。
天启四年(1624年),大臣上书弹劾阉党首领魏忠贤。魏忠贤以皇帝名义下令廷杖工部侍郎万憬100次。太监们先把万憬痛打,后拖至朝门前由锦衣卫行刑。万憬四天后不治身亡。
对于读书人而言,被脱裤子公开打屁股,实在是斯文扫地,颜面无存。
经过这样的羞辱,你还想文官为你卖命、死节?
这也是为什么明清鼎革之际,很少有文官为明朝殉情死节的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