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权借荆州给刘备因迫不得已?孙权为何借给刘备?
历史上都有刘备借荆州的说法,而且是一借不还,是一个彻头彻尾的老赖。孙权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好心没有得到好报,是一个令人同情的受害者。但问题是像孙权这样绝顶聪明的人,怎么会犯这种低级错误呢?因此现在很多人认为,所谓借荆州是东吴苦心编出来的剧本,替自己到处击鼓鸣冤,把刘备推到了不义的一方。在刘备看来,从头到尾就不存在借的问题,凭什么要还?双方没有打欠条,史书又是各家写各家的,自然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那么我们可以做一个法官,看看原告孙权、被告刘备怎么各自陈述理由的。
当时荆州有七个郡,分别为南阳、南郡、江夏、武陵、长沙、桂阳、零陵。南阳基本在曹操手里面,江夏基本为孙权占有。南郡有17个城,主要在江北,行政中心在江陵(今湖北荆州)。争论焦点有三块地。一是油江口。这块地很小,周瑜接到命令后把江陵的长江对岸,叫油江口的地方给了刘备,于是刘备就在这里住了下来,改名为公安(今湖北公安)。原告孙权:这是周瑜给你的地方,明显是借给你的。被告刘备:不算借,因为我也参加赤壁之战了,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分得江南一小块地,是劳动得来的。相当于我也参加投资了,这块小地方是应得的分红。
第二块地:荆州江南四郡。荆州在江南有四个郡,分别是武陵、长沙、桂阳、零陵。赤壁之战后被刘备攻下后占有。原告孙权:南方四郡,虽然是你打下来的,但前提是周瑜率兵和曹操争夺江陵。经过无比惨烈的战争,挡住了曹军疯狂进攻,才使你顺利南下夺取四郡。你不和周瑜协同作战,还趁机抢占胜利果实,即使不算我借给你的,也不能全算你的。相当于是我投资,但钱是被你赚了。我不投资,你一分钱也赚不到。被告刘备:这是我自己派兵打下来的,与你一毛关系都没有,凭什么说借?况且天下是汉朝的天下,荆州又不是你孙权的。相当于是我自己投资赚的钱。第三块地:南郡长江以北土地。周瑜花了一年左右时间打下来的,但后来都到了刘备手里。原告孙权:这块地肯定属于我的。现在给了你,当然是借给你的。
被告刘备:这是你主动给我的。说我借,有借条吗?或者请你拿出其他证据。这块地何时到刘备手里的,是以什么样的方式到刘备手里的,历史记载都很含糊。说明双方当时没有明确的约定,这给刘备有了申辩的空间。如果你看这些觉得乱七八糟搞不明白,不要紧,只要简单地算一笔账就清楚了。赤壁之战前,刘备是逃兵,相当于已经破产。孙权是主力,击败曹操,是主要投资方。事后孙、刘赚钱了,最大的利润就是荆州,但绝大部分却被刘备拿走了,孙权几乎什么也没有得到,这让孙权大受刺激。从此后的态度看,刘备是理亏的,虽然不承认是借,但一直含含糊糊,承认会还的,时间上却是一拖再拖。如果一个人确实没有借钱,早就理直气壮地顶回去了。刘备显然不是这样。
但给人带了一个疑问,孙权为什么会做出借荆州这种很傻很天真的事呢?其实孙权一点都不呆,实在是迫不得已。曹操资本雄厚,可以东西两边同时开战。孙权在东边和曹操对攻,已经投入了绝大部分本钱。如果西线再和曹操硬拼,资金链肯定断裂。所以孙权把荆州的部队全部撤回,无偿送给刘备,就是要刘备正面和曹军作战,孙权在西边可以长长松一口气了。这就是孙权虽然吃了亏,但当时不吭气的原因。这也是刘备后来始终不肯还的原因,因为刘备也愤愤不平,如果不是他镇守荆州,说不定早被曹操攻下了,孙权还会天天嚷着催曹操归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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