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代的行政区域是怎么划分的?以哪个地方为中心?
商朝约西元前21-16世纪间,曾多次迁徙都城,盘庚以后稳定在今河南安阳的小屯一带,为商王的王畿。《尚书·酒诰》指出商代有内、外服之分。内服是商王直接统治的王畿地区,外服是分封给邦伯的封地。只有商王直接统治的疆域内,才算是地方行政区划开始的标志。
商朝行政区划
商代行政区划首先是王都及王畿。兹邑、大邑商、夭邑商、商邑皆指商代后期的都城安阳殷墟;而中商和商(第一种用法)则是指商代的王畿地区,这一地区包括了今天河南省中北部、河北省南部、山西省南部以及山 东省西南一部分。
商统治者对直接控制地区进行了行政区域的划分:王畿以大邑商为中心,其外是单,再外是郊野,卜辞中称为鄙和奠。在鄙或奠的边境地区叫戈;而在鄙(奠)与戈中邑又是最基本的行政区划。
商代四土或四方是否属商的直辖行政区域,历来说法不一,由于方国和封国杂厕其中,被分封的诸侯国对商王朝时 从时叛,关系时常处于变动之中,这决定了四土或四方不能归入商的行政区划系统。
商代诸侯国的行政区划和商王畿基本一致,也是由鄙(奠)、戈和邑组成,这是商代行政区划的一个显著特点,也是商代专制集权国家的一个重要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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