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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妇女的元宵节是怎么过的?可从《金瓶梅》中了解

元宵节,或称“上元节”,在正月十五日以及之后的几天内,各地的人们都用自己的方式庆祝元宵节,如跳百索(即跳长绳)、蹴鞠、放烟火、击“太平鼓”、走马射箭、唱时兴的吉祥戏文等等。而平时难得出门的妇女们也在此时得到了自由,这时节城中解除了宵禁,入夜之后,她们往往结伴在城中四处游逛,或过桥,或拜庙,或摸黑去触碰城门上的门钉,以碰到者为吉。出游妇女之众,有时连男子都要“稍避”。这种习俗,时人称之为“走百病”。

《金瓶梅》第十五回中的西门庆一家老小也未能免俗,在正月十六这天,吴月娘、李娇儿、孟玉楼、潘金莲、李瓶儿、孙雪娥、西门大姐等女性,都“穿着锦绣衣裳,白绫袄儿,蓝裙子”,到大街小巷上去走百病、看花灯。

到了第二十四回,陈敬济又带着家中众人去“走百病儿”。但见那月色之下,穿着白衣的妇女们“恍若仙娥,都是白绫袄儿,遍地金比甲,头上珠翠堆满,粉面朱唇”,看的陈敬济眼花缭乱。

元宵节妇女穿白的习俗,最早见于宋代。白色虽然素雅大方,但在中国古代却是种禁忌的颜色,常常与不好的事联系在一起。明太祖朱元璋,就因为看白色不顺眼,下令国子监的学生全部改穿蓝色或青色的w衫。因此,妇女们虽然知道白绫袄好看,却也只有在元宵节期间走百病时才能放心大胆的穿着出门。

而走百病这一习俗包含的内容也十分丰富。据《宛署杂记》、《帝京景物略》等书记载,妇女们出门“走百病”,有几件事是一定要干的:其一,过桥,城中各处的桥都要走一遍,以祈祷每过一座桥,就渡一回厄。其二,摸门钉,不举灯火,到城门处摸着黑去摸城门的门钉,摸中者来年就有福气。其三,去城中大小庙宇烧香祈福,不管是哪路神仙,总之都拜一遍。

明代元宵节的另一风俗就是灯会,或称灯市。《金瓶梅》中描写的灯会就热闹非凡:“那灯市中人烟凑集,十分热闹。当街搭数十座灯架,四下围列诸般买卖,玩灯男女,花红柳绿,车马轰雷。”

所谓“灯市”,既有灯,也有市,白天是闹市,做买卖,晚上便开始放灯,自正月初八开始,至正月十七结束,总共长达十天。

明代大规模的灯市始于永乐年间。朱棣曾经专门下旨,元宵节前后取消宵禁,并赐百官十日假期,随意饮酒作乐,并要求从此之后,永为定例。永乐十年,又下旨允许百姓到午门观灯。自此,元宵灯市正式成为官方与民间共同开展的一项大型活动。

京城的灯市有官方参与,自然最为繁华。白天,东安门一带长达二里的街市人头攒动,人们都挤在这儿买东西,物价便往往虚高。入夜,则张灯结彩,鼓乐大作,富人在自家门前设立灯棚,穷人也至少点灯一盏。灯有通草灯、纱灯、珠灯、明角灯(用羊角制成的灯)等形制,五颜六色,上有鸟兽虫鱼等不同图案。

宫中的灯火被成为“鳌山”,即将成百上千的彩灯堆叠成山形,壮观无比。鳌山灯火太多,一时疏忽,火灾大起,被烧死的大有人在。正德九年,鳌山再度大火,火焰一直蔓延到乾清宫,皇帝朱厚照倒是淡定,在豹房望着乾清宫方向开玩笑说:“好一棚大烟火也。”他说的这句话后来传到百官耳朵里,大臣们纷纷上疏,把这句话当作由头,狠狠的批评了朱厚照一番。

其他各地民间的灯市与北京城相比也毫不逊色,尤其是东南一带,譬如福建莆田的灯市,家家灯火,照耀如同白日。有钱人家设灯棚之后,甚至门户大开,任由游人前来观赏,以夸耀自家的富裕。

又如浙江绍兴的灯市,绍兴是人烟稠密之地,人工便宜,制灯的工本低廉,而且家家户户都争着放灯,“以不能灯为耻”。绍兴人还习惯于在各种先贤祠庙前搭台唱戏,最常见的有《琵琶记》、《荆钗记》等。

除文字记载之外,尚有一些画卷更加直观的展现了明代元宵节的盛况。如反映成化年间北京元夕禁中鳌山灯火的《明宪宗元宵行乐图》、反映南京三山街灯市的《上元灯彩图》。

在古代生产力尚不发达的情况下,元宵灯市无疑是一项开支巨大的奢靡活动,在成化及万历年间,都曾有大臣上疏请求废除禁中鳌山灯。而对于一般人家来说,参与这十多天的活动也给他们带来了不小的经济负担,因此,明朝很多人都批评元宵节的大规模灯市是一种陋习。但另一方面,一些开明人士对此也持相反的看法,明人陆楫在《蒹葭堂杂著摘抄》中说:“舆夫舟子,歌童舞妓,仰湖山而待爨者不知其几……游贾之仰给于邑中者,无虑数十万人,特以俗尚甚奢,其民颇易为生尔。”他认为,正是这些活动给了许多人谋生的机会,看似无用的奢靡娱乐活动也能促进经济发展,这在当时可谓是相当新颖的观点。的确,“士女游观,亦足占升平之象”,元宵灯市之盛,正是富庶之地太平和乐的象征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