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代士人封建论及其成因简述
封建、郡县论是中国古代长期争论不休的一个问题。汉魏之后的晋代,由于社会的动荡,中原士人对历代的兴亡成败进行了广泛而深刻的讨论,封建论也是焦点之一。多数学者乃至史学家得出了近乎一致的结论:封建优于郡县,甚至在遭受八王之乱后的东晋也不例外。造成这一状况的原因在于特殊的政治环境和历史背景等。
关键词:晋代;封建;郡县
秦朝的统一对中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而其中尤为重要的则是政治体制的变化。“秦灭六国为吾国政治史上空前之巨变。政制则由分割之封建而归于统一之郡县,政体则由贵族之分权而改为君主之专制。” [1](P241)伴随着郡县制在中国的全面推行,关于封建、郡县之间的优劣利弊,从李斯与儒生之间的廷对,引发“焚书”之祸,到唐柳宗元的《封建论》、明顾炎武之《郡县论》,争论始终不断,其余波绵延至今。但是,不论秦、唐或明末清初,其时社会都已是稳定的郡县制度,诸人无法通过切身体会来比较两种制度,所以虽不乏精到的论断,终究只是落入空谈。而中国历史上却有一特殊时期,使诸多士子有了亲历两制之“良机”。这就是代三国而短暂统一天下的晋朝。
三国两晋时期,政治风云变幻莫测,皇朝兴衰更替频繁,社会矛盾尖锐,动荡不安。特别是两晋之时,短暂统一之后,出现八王之乱,演化出五胡十六国之乱局。面对这种形势,身居社会上层的士大夫们为解决现实政治问题,提出了诸多建议,撰写了大量论著。而在诸多问题中,最为人们所关注的,自然不外乎王朝的兴亡。因此,在汉初大辨论之后数百年,中原士人再次对朝代的兴亡成败进行了广泛而深刻的讨论。在此背景下,这个秦汉以来始终未得出定论的历史问题——封建、郡县优劣论,不可避免地又一次受到史学家乃至一般士人的重视。
一、晋前曹魏宗室的认识
在晋代之前,三国之曹魏政权建立后,身为魏氏宗室的曹冏首先对此开始关注。《三国志•魏志•武文世王公传》裴松之注中引用了曹冏的一篇长文(也就是著名的《六代论》),其中心即在于总结历代兴亡之教训。而他的结论乃是:“夏商周历世数十,”是因“三代之君与天下共其民,故天下同其忧”;“秦二世而亡,”是因“秦王独制其民,故倾危而莫救。”总之,分封则历时久长,夏、商、周皆得力于分封;郡县则享国短暂,秦朝二世而亡就是前车之鉴。曹冏敏感的意识到魏王朝将面临“疾风卒至”、“天下有变”[2]卷二十《武文世王公传裴注》的局面,并认为曹魏如果应用分封制,将可能是一个最好的预防方法。而作为曹魏皇位的有力争夺者的曹植亦曾上书,认为从历史上看,历代王朝没有一个是被同姓宗室灭亡的,并举例证战国时“取齐者田族,非吕宗也;分晋者赵、魏,非姬姓也。”所以“苟吉专其位,凶离其患者,异地之臣也,欲国之安,祈家之贵,存共其荣,没同其祸者,公族之臣也。”[3]曹冏、曹植均非史学家,但他们都把分封制作为曹魏政权延续的一个关键措施。不过,曹冏也认识到分封制的敝端:“然高祖封建,地过古制,大者跨州兼郡,小者连城数十,上下无别,权牟宗室,故有吴楚之患。”但如何解决这个问题,显然曹冏也不知如何是好,因为分封大者则有七国之患,小者则如“武帝下推恩之令,”导致“子孙微弱,不预政事”,以至“异姓秉权”“田常之乱”,[2]所以曹冏也只能避而不谈。
二、两晋士人的总结
曹魏的骤兴骤亡,使得在两晋有更多的人士开始关注这个问题。魏代虽然名义上实行分封制,但根本徒有虚名,陈寿曾评论说;“魏代王公,既徒有国土之名,而无社稷之实,又禁防壅隔,同于囹圄,位号靡定,大小岁易;骨肉之恩乖,常棣之义废。”[2]卷十九《任城陈萧王传》再加上曹冏的预感成了现实,所以西晋时期,诸多士人在总结曹魏失国的教训时,几乎一边倒地认为魏代无实封之国是极其重要乃至决定性的原因。在武帝登位不久,段灼即上疏明言应借鉴周汉“神器夺于后臣,国祚移于他人”的历史教训,认为“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而魏法禁诸王,亲戚隔绝,不详莫大焉。”所以“于今国家大计,使异姓无裂土专封之邑,同姓并据有连城之地。”不仅如此,他不顾汉代的前车之鉴,直言不讳的建议晋王朝应让分封诸王“听于其国缮修兵马,广布恩信,”“百世不迁,连城开地,”如此才能形成“盘石之宗,天下服其强矣。”[3]卷四十八《段灼传》晋初名士袁准亲眼见证了曹魏的灭亡,在总结魏王朝的经验教训时,一方面为魏代宗室抱不平,“虽有王侯之号,而乃侪于匹夫,”“有违宗国藩屏之义”;另一方面又钦羡“昔武王既克殷,下车而封子弟同姓之国五十余,然亦卜世三十,卜年七百,至乎王赧之后,海内无主三十余年”;感叹“周以千乘之赋封诸候,今也曾无一成之田。”建议朝廷“虽不能尽建五等,犹封诸亲威,使少有土地,”“如是则国有常守,兵有常强,保世延祚,长久而有家矣”。[4]陈寿对魏代分封制则明言“为法之敝,一至于此乎”。[3]曹志上奏认为“干植不强,枝叶不茂;骨骾不存,皮肤不充”,提议效法周代“内有鲁卫之亲,外有齐晋之辅,坐而守安,此万世之基也”。[3]卷五十《曹志传》名臣刘颂明确指出“为社稷计,莫若建国,”而且应“率由旧章,一如古典”,否则“法同郡县,无成国之制”,并建议“更大量天下土田方里之数,都更裂土分人,以王同姓,使亲疏远近不错其宜,然后可以永安”。[3]卷四十六《刘颂传》王豹称赞周初分封曰:“昔武王伐纣,封建诸侯,…,及至其末,霸国之世,不过数州之地,四海强兵不敢入窥九鼎。”[3]卷八十九《王豹传》西晋名士陆机在他的《五等论》中,详细比较了封建五等爵位制和郡县制。(晋朝历史 www.)他认为五等爵制可以使举国上下“知国为己土,众皆我民;民安,己受其利;国伤,家婴其病。故前人欲以垂後,後嗣思其堂构,为上无苟且之心,群下知胶固之义。”而郡县制则利私不利公,“是故侵百姓以利己者,在位所不惮;损实事以养名者,官长所夙慕也。君无卒岁之图,臣挟一时之志。”总之,只要实行封建五等爵制,“八代之制,几可以一理贯;秦汉之典,殆可以一言蔽也。”[3]卷五十四《陆机传》
甚至在经历了八王之乱,王室凋蔽,偏处江南一隅的东晋时期,也甚少有人见识到分封制的严重后果。素以直笔闻名的史学家孙盛、袁宏在总结汉魏封建之制经验教训时,仍是不吝言辞对古之封建制大加赞叹。孙盛对曹冏的《六代论》的思想十分认同,而且以之来批判魏代封建制,认为曹氏分封“不度先王之典,不思藩屏之术,违敦睦之风,背维城之义”。对魏建国后吸取汉代七国的经验教训,没有给予诸王实封则批评为“矫枉过也”,以至于曹魏王朝后期“势同瘣木,危若巢幕”。和诸多西晋士子的认识相同,孙盛也把魏败亡的原因归结为曹氏自身的“雕剪枝干,委权异族”。[2]卷十九《任城陈萧王传,裴注》袁宏称封建制“历载弥长,君臣世及,莫有迁去”。他详细论证了封建的优势,以为在三代“虽元首不康,诸侯不为失政;一国不治,天下不为之乱。故时有革代之变,而无土崩之势。”于此对立的,批评“郡县之立,祸乱实多”,并一一列举,秦汉之郡县“君无常君之民,尊卑迭而无别,去来似于过客。人务一时之功,家有苟且之计。机务充于王府,权重并于京师”,与封建相比较,实行郡县将会导致“一人休明,则王政略班海内;元首昏闇,则匹夫拟议神器。是以闺闼不净,四海为之鼎沸;天网一弛,六合为之穷兵。”袁宏对魏代诸王的虚封制度大加鞭挞,指出魏朝“诸侯禁网,日月增密,末世衰微,遂以卑弱。宗室惧于罪败,同姓挫于庶民,一夫攘臂,故以能乱天下矣”[5],把秦、西汉、东汉的灭亡都归结为封建制的衰弱。
三、两晋士人对分封制弊病的认识及解决办法
不过,虽然两晋士人基本上都对封建制持拥护的态度,但并不是盲目的信任,他们大多也都对分封的弊病有所认识,并能够结合历史事实分析其原因,提出自己的应对策略。袁准认为汉氏封国“连城数十,廓地千里,自关以东,皆为王国,力多而权重,故亦有七国之难”,显然他也认识到了分封大国会有灾难性的结果,但其对策却仅是“制朝聘会同之义,以合亲戚之恩;讲礼以明其职业,黜陟以讨其不然”,[4]一是要用恩亲礼义以德服人,二是等出了问题再行讨伐,显然这只是不切实际的迂腐之谈。陆机则以为汉代分封制失败的原因在于“远绩屈于时异,雄心挫于卑势”,把汉代七国之乱归因于时势的变化,而且“汉矫秦枉,大启王侯,境土逾溢,不遵旧典”,使得“诸侯岨其国家之富”,但他所认为的时势乃是“上非奥主,下皆市人,师族无先定之班,君臣无相保之志”,失败是汉“过正之灾,而非建侯之累也。”[3]卷五十四《陆机传》孙盛则说“汉初之封,或权侔人主,虽云不度,时势然也。”[2]他同样认为吴楚之乱是客观形势造成的,而不是分封制的后果。刘颂则以为“汉之树置君国,轻重不殊,故诸王失度,陷于罪戳,国随以亡”,而其解决之道乃是“修周旧迹”:第一,“建国无灭”。封国国王即使无道或无子嗣,也应由旁支继承封位,而不是除国;第二,“宜都宽其检”,即对封国放宽政策,因班固称“诸候失国亦由网密;”第三,封国后应“书之玉版,置诸宗庙”,使封国无忧;第四,“令诸王国容少而军容多”;第五,“境内之政,官人用才,自非内史、国相命于天子”,刘颂认为这样既可避免再次“汉之敝”,又可达到“藩屏强御”[3]卷四十六《刘颂传》的目的。
四、晋人封建优于郡县思想产生的原因
综上所述可知,晋代士人大致都对郡县制持否定态度,而对三代的封建制赞美有加。之所以形成如此普遍的历史认识,原因应该是多方面的。第一,郡县制的真正优势并未被士大夫阶层所认同。晋代以前,史家所称颂的夏、商、周三代皆是实行封建制,而且享国长远,汉初将郡县制与封建制杂而取之,而且分封的诸王对平定吕氏乱汉的确起到了一定的作用,真正实行郡县制的只有秦、魏,而秦魏都是短命王朝,汉代自武帝施行推恩令后封国形同郡县,而又形成权臣政治,并导致西汉被王莽篡夺。这些给晋代士人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是以无不把秦二世而亡的史实看作是分封行郡县的结果。所以陆机提出“假使秦人因循其制,虽则无道,有与共亡,覆灭之祸,岂在曩日!”[3]卷五十四《陆机传》刘颂感叹“秦世罢侯置守,子弟不分尺土,孤立无辅,二世而亡。”[3]卷四十六《刘颂传》第二,儒家思想的强大影响。儒家总是提倡尚古、法先王的。而“圣王经国,义在封建,”“五等之制,始于黄唐,”是先王古制,“郡县之制,创自秦汉”是后王创举,“先王知帝业至生,天下至旷,于是乎立其封疆之典”,这样才能“万国相维,以成磐石之固。”[3]卷五十四《陆机传》孙盛肯定“五等之制,万世不易之典”。袁宏也有类似见解。而儒家家天下的传统思维也使得晋人以为“开启土,封建戚属”,“使同姓必王,建久安于万载”是“公理然也”,甚至“纵复令诸王后世子孙还自相并,”“其于神器不移他族,则始祖不迁之庙,万年亿兆不改其名也。”[3]卷四十六《刘颂传》第三,郡县制必然要求高度强化的中央集权,而两晋时期是门阀政治的顶峰阶段。两晋时,门阀士族的地位并不是政治所能改变的,门阀士族的命运也不是与皇朝的兴衰直接相关,而是与家族的传承和兴衰相联系,后期士族的权力已几乎可与皇室分庭抗议乃至跃居其上。而中央集权的郡县制则必然会严重削弱士族的既得利益,使其权力基础受到损害。因此,在门阀政治统治时期,无法形成较为统一的赞同高度强化的中央集权的社会意识。
参考文献:
[1]肖公权。中国政治思想史(二) [M].辽宁:辽宁教育出版社,1998.
[2]陈寿。三国志。 [M].北京:中华书局,2005.
[3]房玄龄。晋书。 [M].北京:中华书局,2000.
[4]严可均。全晋文。卷五十五。袁准。经国[M].北京:中华书局,1958.
[5]袁宏。后汉纪。卷第七。光武帝纪[M].北京:中华书局,1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