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三院:吴英杰受贿3.43亿余元被判死缓
2025年7月16日(农历2025年6月22日),受贿3.43亿余元,吴英杰一审被判死缓。
68岁原中央委员,吴英杰受贿3.43亿,被判死缓。
北京时间2025年7月16日,【一审宣判】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5-07-16下午17:23讯:十四届全国政协原常委、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原主任吴英杰受贿案一审宣判
7月16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十四届全国政协原常委、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原主任吴英杰受贿一案,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吴英杰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将追缴在案的吴英杰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经审理查明:2006年6月至2021年2月,被告人吴英杰利用担任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政府副主席,自治区党委常委、政府常务副主席,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和企业经营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43亿余元。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吴英杰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应依法惩处。吴英杰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吴英杰检举他人涉嫌违法犯罪经查属实,有重大立功表现,受贿犯罪中有未遂情节,且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大部分赃款赃物及其孳息已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宽处罚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新华社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官网)
【一审开庭】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5-03-20晚上19:10讯:十四届全国政协原常委、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原主任吴英杰受贿案一审开庭
3月20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十四届全国政协原常委、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原主任吴英杰受贿案。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起诉指控:2006年6月至2021年2月,被告人吴英杰利用担任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政府副主席,自治区党委常委、政府常务副主席,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和企业经营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43亿余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吴英杰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吴英杰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吴英杰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群众50余人旁听了庭审。
来源:新华社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官网)
【提起公诉】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5-03-13下午15:05讯:检察机关依法对吴英杰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记者13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十四届全国政协原常委、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原主任吴英杰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依法指定,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审查起诉。近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已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吴英杰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吴英杰,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吴英杰利用担任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区政府副主席,党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主席,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新华社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官网)
【依法逮捕】
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办公室官方微信公众号2024年12月24日09:59发布消息,内容如下:
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吴英杰决定逮捕
十四届全国政协原常委、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原主任吴英杰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吴英杰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众号)
【依法双开】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4-12-10下午16:00讯:十四届全国政协原常委、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原主任吴英杰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十四届全国政协原常委、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原主任吴英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吴英杰丧失理想信念和党性原则,背离初心使命,贯彻落实党中央新时代治藏方略不力,大肆插手工程项目,徇私谋利,严重影响西藏高质量发展,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助长贪腐问题滋长,破坏政治生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组织意识淡漠,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廉洁底线失守,收受礼品礼金,利用职权为亲属谋求特殊待遇;违规干预执纪执法;家风不正,对家属失管失教;把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吴英杰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吴英杰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官网)
【免去职务】
2024年6月26日,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主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免去吴英杰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主任职务,撤销其委员资格的决定(草案),提请全国政协十四届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2024年7月25日,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关于免去吴英杰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常委、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主任职务,撤销其委员资格的决定。
【违纪被查】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4-06-16上午11:00讯:十四届全国政协常委、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主任吴英杰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十四届全国政协常委、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主任吴英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官网)
吴英杰简历个人资料:
吴英杰,男,汉族,1956年12月生,山东昌邑人,1987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4年10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任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常委、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主任。
2024年6月,吴英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吴英杰履历:
1974.10-1977.10西藏自治区林芝种畜场知青
1977.10-1979.09西藏自治区拉萨西郊电厂职工
1979.09-1983.08西藏民族学院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
1983.08-1987.04西藏自治区教育厅普教处干部、副主任科员
1987.04-1993.03西藏自治区教科委中小学教育处副处长、接受援助办公室副主任
1993.03-1994.10西藏自治区教委接受援助办公室主任
1994.10-1998.05西藏自治区教委副主任
1998.05-2000.03西藏自治区教工委副书记、教委副主任
2000.03-2000.05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
2000.05-2003.01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党组副书记、厅长(2000.03-2001.01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2000.03-2003.01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在职研究生班中共党史专业学习)
2003.01-2005.06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
2005.06-2005.07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区党委宣传部部长
2005.07-2006.10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自治区政府副主席
2006.10-2006.11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政府副主席
2006.11-2011.11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主席
2011.11-2013.04西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主席,自治区行政学院院长
2013.04-2016.08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务副书记,自治区党委党校校长
2016.08-2016.09西藏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党委党校校长
2016.09-2016.11西藏自治区党委书记,西藏军区党委第一书记,自治区党委党校校长
2016.11-2021.10西藏自治区党委书记,西藏军区党委第一书记
2021.10-2023.03第十三届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023.03-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常委、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主任
吴英杰曾担任职务:
中共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中共十九大代表,第十二届、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常委。
(综合自百度百科)
68岁原中央委员,吴英杰受贿3.43亿,被判死缓。
北京时间2025年7月16日,【一审宣判】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5-07-16下午17:23讯:十四届全国政协原常委、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原主任吴英杰受贿案一审宣判
7月16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十四届全国政协原常委、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原主任吴英杰受贿一案,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吴英杰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将追缴在案的吴英杰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经审理查明:2006年6月至2021年2月,被告人吴英杰利用担任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政府副主席,自治区党委常委、政府常务副主席,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和企业经营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43亿余元。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吴英杰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应依法惩处。吴英杰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吴英杰检举他人涉嫌违法犯罪经查属实,有重大立功表现,受贿犯罪中有未遂情节,且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大部分赃款赃物及其孳息已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宽处罚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新华社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官网)
【一审开庭】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5-03-20晚上19:10讯:十四届全国政协原常委、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原主任吴英杰受贿案一审开庭
3月20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十四届全国政协原常委、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原主任吴英杰受贿案。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起诉指控:2006年6月至2021年2月,被告人吴英杰利用担任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政府副主席,自治区党委常委、政府常务副主席,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和企业经营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43亿余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吴英杰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吴英杰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吴英杰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群众50余人旁听了庭审。
来源:新华社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官网)
【提起公诉】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5-03-13下午15:05讯:检察机关依法对吴英杰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记者13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十四届全国政协原常委、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原主任吴英杰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依法指定,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审查起诉。近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已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吴英杰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吴英杰,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吴英杰利用担任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区政府副主席,党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主席,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新华社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官网)
【依法逮捕】
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办公室官方微信公众号2024年12月24日09:59发布消息,内容如下:
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吴英杰决定逮捕
十四届全国政协原常委、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原主任吴英杰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吴英杰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众号)
【依法双开】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4-12-10下午16:00讯:十四届全国政协原常委、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原主任吴英杰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十四届全国政协原常委、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原主任吴英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吴英杰丧失理想信念和党性原则,背离初心使命,贯彻落实党中央新时代治藏方略不力,大肆插手工程项目,徇私谋利,严重影响西藏高质量发展,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助长贪腐问题滋长,破坏政治生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组织意识淡漠,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廉洁底线失守,收受礼品礼金,利用职权为亲属谋求特殊待遇;违规干预执纪执法;家风不正,对家属失管失教;把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吴英杰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吴英杰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官网)
【免去职务】
2024年6月26日,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主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免去吴英杰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主任职务,撤销其委员资格的决定(草案),提请全国政协十四届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2024年7月25日,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关于免去吴英杰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常委、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主任职务,撤销其委员资格的决定。
【违纪被查】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4-06-16上午11:00讯:十四届全国政协常委、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主任吴英杰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十四届全国政协常委、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主任吴英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官网)
吴英杰简历个人资料:
吴英杰,男,汉族,1956年12月生,山东昌邑人,1987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4年10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任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常委、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主任。
2024年6月,吴英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吴英杰履历:
1974.10-1977.10西藏自治区林芝种畜场知青
1977.10-1979.09西藏自治区拉萨西郊电厂职工
1979.09-1983.08西藏民族学院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
1983.08-1987.04西藏自治区教育厅普教处干部、副主任科员
1987.04-1993.03西藏自治区教科委中小学教育处副处长、接受援助办公室副主任
1993.03-1994.10西藏自治区教委接受援助办公室主任
1994.10-1998.05西藏自治区教委副主任
1998.05-2000.03西藏自治区教工委副书记、教委副主任
2000.03-2000.05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
2000.05-2003.01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党组副书记、厅长(2000.03-2001.01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2000.03-2003.01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在职研究生班中共党史专业学习)
2003.01-2005.06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
2005.06-2005.07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区党委宣传部部长
2005.07-2006.10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自治区政府副主席
2006.10-2006.11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政府副主席
2006.11-2011.11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主席
2011.11-2013.04西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主席,自治区行政学院院长
2013.04-2016.08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务副书记,自治区党委党校校长
2016.08-2016.09西藏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党委党校校长
2016.09-2016.11西藏自治区党委书记,西藏军区党委第一书记,自治区党委党校校长
2016.11-2021.10西藏自治区党委书记,西藏军区党委第一书记
2021.10-2023.03第十三届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023.03-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常委、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主任
吴英杰曾担任职务:
中共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中共十九大代表,第十二届、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常委。
(综合自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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