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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件

深圳一公司副总亲自送货被压身亡 官方通报

2025年6月22日(农历2025年5月27日),深圳一公司副总亲自送货被压倒身亡!官方通报事故调查报告。
  一公司副总亲自送货被压倒身亡!官方通报调查结果。
  北京时间2025年6月22日,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官网2025年06月17日发布调查报告,内容如下:
  光明马田太阳路(松白路-南石路)公交站台安装项目“4·14”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
  2024年4月14日,在光明区马田街道太阳路(松白路-南石路)公交站台安装项目发生一起一般物体打击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为260万元人民币。事故发生后,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关于授权或者委托区应急管理局牵头组织事故调查组的批复》(深光府函〔2021〕139号)的规定,成立了由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光明公安分局、区住房建设局、区群团工作部、马田街道、区建筑工务署为成员单位的事故调查组,依法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事故发生经过2024年4月10日左右,深圳东驰公司胡松波与深圳粤通公司项目现场负责人郑晓锐沟通,预计4月13日(周六)或4月14日(周日)由深圳东驰公司胡松波和广东艾卓公司柳广缘一起送货。4月13日,广东艾卓公司副总刘勇军安排柳广缘从事其他工作,双方未进行工作交接。4月14日刘勇军在未通知深圳粤通公司与深圳东驰公司的情况下带队送货。2024年4月14日13时5分,广东艾卓公司工人郑礼成将载有玻璃的湘E114M9轻型载货汽车停至公交站台前外车道位置(靠路肩侧)。广东艾卓公司工人卢后佳、李永春、陈强等人在载货汽车到达之前已在公交站台处等候(见图1)。
  13时7分,卢后佳、李永春、陈强等人开始清理路肩与车辆之间路面的杂物,杂物清理后卢后佳等人解除固定玻璃架的2根绑带,此时赶来的刘勇军放下载货汽车尾板(见图2、图3)。
  13时8分,刘勇军从载货车上卸下铝合金人字梯和玻璃胶,卢后佳等人在地面铺放卸玻璃的垫木(见图4)。
  13时11分,卢后佳在地面解除固定大片玻璃的包装带,陈强在车上配合,李永春从车上取下装有玻璃吸盘的纸箱,放在公交站台上(见图5、图6)。
  13时13分,卢后佳将固定玻璃的包装带完全解除,郑礼成和陈强站在车上玻璃两侧(东西方向)用手扶住玻璃,防止失稳,卢后佳与李永春站在地面上(见图7)。
  13时17分,陈强和郑礼成用手固定住玻璃,卢后佳和李永春站在车上调整最外层大片玻璃位置,调整好之后李永春和卢后佳站在地面两侧,刘勇军站在中间(见图8)。
  13时17分,卢后佳替换陈强站在车上扶住玻璃,陈强站在地面卢后佳站立位置,刘勇军仍然站在中间位置。卢后佳左手放在外层第一片和第二片玻璃之间,右手放在外层玻璃上,郑礼成仍用手扶住玻璃,此时处于里层的3块大片玻璃瞬间失稳向地面方面倾倒,失稳倾倒的玻璃砸中站在中间位置的刘勇军,刘勇军被玻璃覆盖在硬质沥青地面上(见图9、图10、图11、图12、图13)。
  事发时,包括刘勇军在内的5名作业人员从放置玻璃的A型架上手工卸载大片玻璃,涉事车辆东西向停泊在路面横向(南北向)中间高、两侧低的公交站台前外侧道路上,涉事车辆货厢板因事故侧货物偏重和事故侧路面地势较低等原因向事故侧略有倾斜,即A型架向事故侧略有倾斜;作业人员将A型架的2根固定绑带和事故侧大片玻璃包装带解除后,2名作业人员站在车上大片玻璃两侧用手扶住玻璃,A型架上事故侧大片玻璃此时保持稳定,当一侧作业人员双手扶住最外层一块大片玻璃进行分离时,贴靠在A型架上里层3片玻璃因A型架倾斜,又无外力扶持,发生失稳,瞬间向事故侧倾倒,并推动作业人员分离的最外层一块玻璃一起倒向在地面准备接玻璃的刘勇军3人,因玻璃宽度有1810mm,长度有3800mm,重量有150Kg,刘勇军站在中间不安全位置,来不及躲避,被瞬间失稳倾倒的大片玻璃覆盖压倒在硬质沥青路面上。其余2名地面作业人员躲避后,未被失稳倾倒的大片玻璃压倒。
  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1.人员伤亡情况事故共造成1人死亡。死者刘勇军,男,45岁,湖南邵阳人。根据广东德方司法鉴定所出具的《法医病理司法鉴定意见书》,其鉴定意见:本例死者刘勇军符合巨大钝性暴力作用致全身多器官、组织损伤(尤其腹部及下肢损伤)并发急性创伤、失血性休克死亡。
  2.直接经济损失情况事故调查组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6721-1986)统计,核定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为260万元人民币。
  事故信息接报及响应情况
  事故发生后,广东艾卓公司工人立即拨打了120,光明区人民医院接报后于4月14日13时21分派遣120救护车前往现场抢救。13时39分患者被送达该院西院区抢救。15时15分患者经抢救无效死亡。4月14日14时45分,区总值班室接光明区人民医院西院区报告事故信息后,光明公安分局、区住房建设局、区应急管20理局、马田街道、区建筑工务署等部门有关人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进行应急处置。
  事故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分析
  1.人的不安全行为刘勇军站在玻璃易倾倒的不适当位置,存在发生物体打击的风险。
  2.物的不安全状态事故发生道路路面横向(南北向)中间高、两侧低,涉事车辆货物固定架事故侧玻璃较重,导致车辆货车厢向事故侧倾斜;绑扎物拆除后的玻璃未采取固定措施,均存在玻璃倾倒发生物体打击的风险。
  (二)间接原因分析广东艾卓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消除玻璃未有效固定易倾倒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和单位的处理建议
  根据事故调查情况,事故调查组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和单位的责任认定和追究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议免予追究责任人员
  刘勇军,广东艾卓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涉事工程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未能辨识现场安全隐患,站在玻璃易倾倒的不适当位置,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其在本次事故中死亡,建议免予追究其责任。
  (二)有关责任人员
  行政处罚建议广东艾卓公司主要负责人柳快良,未认真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未及时发现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五项[2]的规定,对本起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建议由深圳市光明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3]的有关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有关责任单位行政处罚建议
  广东艾卓公司未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消除玻璃易倾倒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4]的规定,对本起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建议由深圳市光明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5]的有关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事故调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
  深圳东驰公司作为专业分包单位,将涉事施工项目劳务作业分包给不具备劳务施工资质的广东城交公司,建议由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光明马田太阳路(松白路-南石路)公交站台24安装项目“4·14”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组
  2025年5月15日
  来源:光明区应急管理局
  (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