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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件

警方辟谣:杀人犯逃亡到昆明官渡区?不实

2024年10月27日(农历2024年9月25日),“杀人犯逃亡到官渡区”?昆明警方:杨某,行拘!。
  杀人犯逃亡到昆明官渡区?警方回应:编造发布虚假信息,行拘!。
  北京时间2024年10月27日,云南省昆明市公安局官方微信公众号2024年10月26日10:38发布一则案例,内容如下:
  造谣“杀人犯逃至官渡区”,杨某,行政拘留!
  “杀人犯逃亡到官渡区,看见请打110”
  近日
  一张附带高清人像
  内容包括“杀人犯”“官渡区”“110”等字眼
  的视频
  引发大量网友转发关注
  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
  在工作中发现该情况后
  立即开展核查
  确认该视频为不实信息
  民警经工作核实
  该视频发布者为杨某
  其与沈某某发生纠纷后
  出于报复心理
  便截取沈某某父亲的人像
  恶意剪辑、编造发布该虚假视频
  严重损害他人名誉
  引发群众恐慌
  扰乱社会公共秩序
  民警依法对杨某
  处以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警方提示
  网络无边,法律有界
  请广大网民遵守法律法规
  规范网上行为
  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
  自觉抵制网络谣言
  昆明警方
  将持续开展
  网络谣言打击整治专项行动
  依法打击处置网络谣言
  希望广大群众和“春城好网民”
  积极提供违法犯罪线索
  共同维护网络清朗环境
  举报方式
  一、昆明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举报方式
  1.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站
  http://www.km12377.cn/
  2.举报电话
  0871-67443542
  3.举报邮箱
  kmsjbzx 126.com
  4.举报微博:昆明市互联网举报中心
  二、昆明市公安局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0871-63865952
  2.举报邮箱:kmwjjbyx 163.com
  三、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方式
  0871-12315
  END
  素材:网安支队
  发布:昆明市公安局新闻宣传办公室
  (昆明警方发布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