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辟谣:游客来贵阳旅游被嘎腰子?假的
2024年9月6日(农历2024年8月4日),贵阳警方辟谣“游客来贵阳旅游被嘎腰子”,造谣者已被行拘。
游客在贵州旅游被“噶腰子”?警方辟谣:假的。
北京时间2024年9月6日,贵州省贵阳市公安局南明分局官方微信公众号2024年09月04日10:48发布通报,内容如下:
外来游客被“噶腰子”!后来呢?
“昨天晚上广东来贵阳旅游的两小伙刚被割腰子!”
噶腰子?这样惊悚的犯罪出现在贵阳?
不信谣不传谣
图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的谣言图文
上图是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的图文,称“最近来贵阳旅游的游客些,千万不能住黄金路宾馆和旅社店哈,昨天晚上广东来的两小伙刚被割腰子,此案还在调查中。”
2024年8月14日,贵阳市公安局网安民警在网络巡查中发现该线索,要求南明公安分局立即处置。
经过走访调查和联动核查,该网民在短视频平台发布的图文——黄金路处发生外来游客被伤的恶性案件——情况不属实,系谣言,在“一亿游客在贵州”的关键时刻,爽爽贵阳怎么可能让这样居心叵测的人造谣抹黑呢?
南明公安分局民警闻讯而动、迅速出击,经过缜密侦查,锁定该网民经常出现在南明辖区。2024年8月15日,民警在其居住地依法将徐某某带回后巢派出所进行调查。
图丨民警将徐某某带派出所进行调查
经审讯,网民徐某某称发布图文视频的原因系生活压力过大,为发泄自我情绪,一时“上头”虚构言论在网上进行发布。
目前,徐某某已被南明公安分局依法采取行政拘留处罚。
徐某某的行为已构成虚构事实、散布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现决定对徐某某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网络不是法外地,造谣传谣非小事!网络谣言伤人害己,情绪发泄需合理,理性上网需谨记!
网络谣言需明辨,大是大非不糊涂。遇有信息不明时,多方核实辨真伪。
编造、故意传播网络谣言,轻则承担侵权责任,重则罚款拘留,甚至涉嫌犯罪。另外,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共同构建文明有序的清朗网络空间。
(贵阳公安南明分局公众号)
游客在贵州旅游被“噶腰子”?警方辟谣:假的。
北京时间2024年9月6日,贵州省贵阳市公安局南明分局官方微信公众号2024年09月04日10:48发布通报,内容如下:
外来游客被“噶腰子”!后来呢?
“昨天晚上广东来贵阳旅游的两小伙刚被割腰子!”
噶腰子?这样惊悚的犯罪出现在贵阳?
不信谣不传谣
图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的谣言图文
上图是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的图文,称“最近来贵阳旅游的游客些,千万不能住黄金路宾馆和旅社店哈,昨天晚上广东来的两小伙刚被割腰子,此案还在调查中。”
2024年8月14日,贵阳市公安局网安民警在网络巡查中发现该线索,要求南明公安分局立即处置。
经过走访调查和联动核查,该网民在短视频平台发布的图文——黄金路处发生外来游客被伤的恶性案件——情况不属实,系谣言,在“一亿游客在贵州”的关键时刻,爽爽贵阳怎么可能让这样居心叵测的人造谣抹黑呢?
南明公安分局民警闻讯而动、迅速出击,经过缜密侦查,锁定该网民经常出现在南明辖区。2024年8月15日,民警在其居住地依法将徐某某带回后巢派出所进行调查。
图丨民警将徐某某带派出所进行调查
经审讯,网民徐某某称发布图文视频的原因系生活压力过大,为发泄自我情绪,一时“上头”虚构言论在网上进行发布。
目前,徐某某已被南明公安分局依法采取行政拘留处罚。
徐某某的行为已构成虚构事实、散布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现决定对徐某某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网络不是法外地,造谣传谣非小事!网络谣言伤人害己,情绪发泄需合理,理性上网需谨记!
网络谣言需明辨,大是大非不糊涂。遇有信息不明时,多方核实辨真伪。
编造、故意传播网络谣言,轻则承担侵权责任,重则罚款拘留,甚至涉嫌犯罪。另外,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共同构建文明有序的清朗网络空间。
(贵阳公安南明分局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