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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件

河南一官员被双开:携带违禁书入境【杨蕾落马】

2024年8月2日(农历2024年6月28日),“私自携带违禁书籍入境”的厅官,河南省民政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杨蕾被“双开”。
  河南省民政厅原副厅长杨蕾被“双开”:携带违禁书入境。
  北京时间2024年8月2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4-08-02 09:20讯:河南省民政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杨蕾被“双开”  
  【依法双开】
  据河南省纪委监委消息:经中共河南省委批准,河南省纪委监委对省民政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杨蕾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杨蕾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私自携带违禁书籍入境,不按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事项,与他人串供并伪造证据,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利用职权无偿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出行服务;违背组织原则,隐瞒不报房产,在干部选拔任用、录用中,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违规经商、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利用职务影响为亲属谋利;漠视群众利益,在扶贫资金分配中优亲厚友;违反工作纪律,执纪违纪,干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和执纪执法活动,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安排他人以“白条”形式报销费用,违法设立基金会;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项目承揽、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杨蕾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河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河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杨蕾开除党籍处分;由河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河南省纪委监委)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4-01-23 16:00讯:河南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杨蕾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违纪被查】
  据河南省纪委监委消息:河南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杨蕾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河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河南省纪委监委)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官网)
  杨蕾简历个人资料:
  杨蕾,男,汉族,1969年3月生,河南汝南人,博士研究生学历,哲学博士,1991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2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河南省民政厅副厅长。
  杨蕾履历:
  1988.09-1992.07河南大学中文系编辑专业学习
  1992.07-1997.07河南大学宣传部工作
  1997.07-1997.11河南大学宣传部新闻科副科长
  1997.11-1998.12河南省委政研室农村处干部(试用期)
  1998.12-2002.03河南省委政研室农村处主任干事(1998.03-1999.03在南召县留山镇对口扶贫;1996.10-2000.09在河南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2001.10获文学硕士学位)
  2002.03-2004.04河南省委政研室农村处助理调研员
  2004.04-2005.01河南省委政研室农村处副处长
  2005.01-2007.07河南省纪委研究室副处级纪检监察员(其间:2006.08-2007.01借调全国纪检监察系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2002.09-2005.07在南开大学哲学系逻辑学专业研究生学习,获哲学博士学位)
  2007.07-2012.03河南省纪委宣教室副主任(正处级)
  2012.03-2014.05河南省委巡视组正处级巡视专员(同室主任)(2010.12-2012.12挂职任鹤壁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委员、管委会委员、副主任)
  2014.05-2015.02河南省纪委法规室主任、研究室副主任
  2015.02-2017.05河南省纪委研究室主任(其间:2016.08-2016.12在河南省委党校第59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17.05-2018.01河南省信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2018.01-2021.09河南省信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2021.09-2024河南省民政厅副厅长
  (综合自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