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战时,八路军娶妻生子的标准,“二五八团”
“二五八团”其实并非一个团的番号,它只是当时残酷战争环境下的一个特殊产物——娶妻子的标准。
这条标准就是:年龄在25周岁以上,党龄(或军龄)在8年以上,职务是团职以上,简称“二五八团”。
抗战爆发时,“八路军”中的战斗骨干,长征中幸存的不到三万人,绝大部分成员来自江西、湖南、湖北等南方各省,其家乡在红军撤离后先后被“血洗”,家属幸存者凤毛麟角。新四军的情况也大致如此。
因此,在抗战初期的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我军诸多中高级干部,孑然一身。为解决这个问题,部队抓住一切机会和可能,为部队丧偶或失散妻子的中、高级指挥员,尤其是高级领导人重新组成自己的革命家庭。
考虑到当时战斗不断,部队面对的伤亡很大,起表率作用的营连级干部往往都是在战斗的最前沿,随时都有牺牲的可能,部队从人道主义角度出发,遂制定了军官结婚必须符合“二五八团”标准这一明文规定。
值得一提的是,对于 “二五八团”中“团”这一条件,一般是比较难达到的。这是因为蒋介石出于自己利益的考虑,只给了八路军三个师四万余人的人员编制。
考虑到部队的实际情况,我军还一度制定出台了“335营”政策,即革命将士如果实在大龄,还可以参照335营的标准,就是35岁以上,3年党龄(或军龄),营级干部以上。
这个规定只针对男性,女性干部则很宽松。
革命年代,就是拿生命在为主义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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