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从平民做到封疆大吏一生廉洁,谁说贫民高官必腐败
他就是清朝的吴棠。吴棠,字仲宣,号棣华,安徽盱眙(今安徽明光市三界镇)人, 史载吴棠少时“家奇贫,不能具膏火,读书恒在雪光月明之下”。
吴棠做官三十余年,历封疆大吏16年,是皖东清史上唯一的封疆大臣,安徽清史上屈指可数的名人,,在整个同治朝,一直与直隶总督李鸿章、两江总督曾国藩、陕甘总督左宗棠等疆臣齐名。
道光二十九年(1849年)以举人大挑一等授淮安府桃源县(今江苏泗阳县)令。在任期间,勤于政事,常改装出行,访贫问苦,以礼化民,以文治县,亲治匪患和水患,为政三年境内大治。
咸丰三年(1853年)初,吴棠又回任清河县令,时值太平军、捻军风起云涌,反清杀官、声振华夏,清廷摇摇欲坠。吴棠带兵征战于徐淮之间。
吴棠是清朝镇压捻军最著名的地方守令之一,因守城有功,政绩卓著,于咸丰十年补徐海道,旋授徐海道员(四品官)。咸丰十一年(1861年)擢江宁布政使(从二品官),代理漕运总署。同治二年(1863年)实授漕运总督。
1864年署江苏巡抚,次年署理两广总督。同治五年(1866年)调离任闽浙总督(正二品)(加都察院右都御史、兵部尚书衔),七年调任四川总督,1871年署成都将军。
吴棠不仅是位能力非凡的漕运总督,也是晚清时非常有名的廉吏,但是很多文学和影视作品中,却将吴棠描绘成一个只知闭关锁国、贪赃枉法和攀附权贵的庸吏和奸佞。
事实上,吴棠是中国历史上难得的一位不畏奸权的清官廉吏。
同治五年,吴棠出任四川总督,在任拨捐输银赈济灾民,疏呈捐输之弊,要求清政府“讲求吏治,尤当慎于序补之先”。而在同治十年,吴棠弹劾李光召一事更是让其声震朝野。
同治年间,商人李光召(有的资料上是李光昭。李系福建籍南洋商人,与太监李连英关系密切)与内廷权贵相互勾结,以重修圆明园的名义,从东南亚等地低价大量收购木材,然后高价卖与内务府,从中牟取暴利。
此事,导致了大量官银外流,加剧国库的空虚,因为此事牵涉官员众多,并且涉及到大学士、军机大臣、亲王贝勒等一批朝廷重臣和皇室亲贵,不少知情官员为保住自己的前程,均装聋作哑、三缄其口。
唯有四川总督吴棠得知此事后,毅然三次上书弹劾,请求清廷严厉追究此事,严惩大发不义之财的奸商李光召和与之狼狈为奸的贪官污吏,并向慈禧太后力陈此时重修圆明园有弊端。
此事在清廷上下引起了不小的震动,也足可看出吴棠不畏奸权的品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