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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5年如何处置剩余293战犯?毛主席批示:都放了算了

1975年3月19日宣布特赦战犯的场景

8月24日,媒体报道,为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我国对2015年1月1日前正在服刑、释放后不具有现实社会危险性的四类罪犯实行特赦。

大家都知道,这不是我国第一次实行特赦。

1959年8月24日,毛泽东在杭州致信刘少奇:“我想到,今年国庆十年纪念,是否可以赦免一批(不是‘大赦’,而是古时所谓‘曲赦’,即局部的赦免)确实改恶从善的战犯及一般正在服刑的刑事罪犯。”

根据毛泽东的提议,当年12月4日,我国首批特赦释放33人,包括杜聿明、王耀武、溥仪、宋希濂、曾扩情等人。【资料扩展:1959年毛主席为何要特赦一批战犯?迎接国庆10年纪念】

此后,中央决定以后每年特赦一批战犯。于是从1960年到1966年之间,除了1962年和1965年没有进行特赦外,又特赦了5批战犯。至此,共有改造好的296名国内战犯获得了新生。

文革发生后,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我国没有实行特赦。期间,关押在抚顺、济南、西安、北京等地战犯管理所中尚未批准释放的国民党及其他国内战争罪犯,不仅没有继续因其改造状况得到审理或释放,甚至还有一些战犯因年老体弱不幸病殁的情况发生。

鉴于这种情况,1970年以后,战犯管理所的管理者开始给公安部打报告,包括每名战犯的历史罪恶、改造表现、处理意见等等。公安部全部都给否决了。当时的政治环境,也不容许特赦战犯。

直到1975年2月25日,公安部向中央提交了《关于第七批特赦问题的报告》,这份报告来到了毛泽东的案前。

2月27日,毛泽东在报告上作了批示:“都放了算了,强迫人家改造也不好。土改的时候我们杀恶霸地主。不杀,老百姓怕。这些人老百姓都不知道,你杀他干什么,所以一个不杀。气魄太小了。15元太少,13人不放,也不开欢送会。放战犯的时候要开欢送会,请他们吃顿饭,多吃点鱼、肉,每人发100元零用钱,每人都有公民权。不要强迫改造。有些人有能力可以做工作。年老有病的要给治病,跟我们的干部一样治。人家放下武器25年了。”

2月28日,毛泽东的这一意见印发给在京的政治局委员。

3月17日,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举行第2次会议,讨论了周恩来根据毛泽东2月27日的指示提出的关于特赦全部在押战犯的建议。会议决定,对全部在押的293名战争罪犯,实行特赦释放,并给予公民权。这个决定由最高人民法院负责执行。

3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向特赦战犯颁发了释放通知书。特赦仪式在抚顺、西安、济南和北京同时举行。早上,战犯集中到大食堂听广播,当听到“释放全部在押战犯”的消息,许多人都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没有想到在有生之年还能活着出去。

当日,293名在押战犯全部释放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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