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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史风云

失败的光绪元宝一两 新旧货币制度碰撞的牺牲品

一两制银币是清末自铸银元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光绪十年吉林希元将军铸造的中国第一套机制银币——厂平银币,采用的就是一两制。银两是中国传统的白银货币,值大量少,几百年来,畅行于流通领域,无论是政府收支方面,还是民间普通交易活动。然而,到了清末,与银两单位保持一致的一两制银元却受到了商民的抵制,无法顺利地在市场上流通。十余年来,由于银元的“两”或“元”单位问题的不确定,清廷各派为此一直争论不休。其间户部、湖北、奉天、吉林,北洋等造币厂也相继试铸过一两制银币,但都因种种原因,皆未被市场认可。这不仅暴露出清末币制的混乱状况,而且从一个侧面揭示了新兴的改良观念与守旧的传统观念的碰撞。

一.一两制银元的铸造背景

自光绪十五年(1889)年张之洞奏准在广东设厂铸造银币之后,各省纷纷开铸银元,式样平色,都不一致,导致流通困难。且当时所铸银元是模仿墨西哥鹰洋,重量为七钱二分,与中国传统的银两制不符,造成了计算困难。为此,其后不久就有人提出币制改革,建议改铸与银两制相符的一两制银币。光绪二十二年(1886)九月总理衙门给事盛宣怀奏请改革币制:“墨西哥国以九成之银铸钱,运行中国,易我十成之银,岁耗以亿万计。近来广东湖北北洋南洋先后铸造银元,分量轻重、悉准墨银,既不能废两为元,各库出入,及需元宝,必致无银可铸。拟请在京师特设银元总局,以广东湖北天津上海为分局,开铸银币,每元重京平九成银一两,再酌铸金银及小银钱,使子母相权而行。”(1)此外,顺天府伊胡监察御史王鹏运也提出了改革币制的建议。

1900年以后,世界银价暴落,跌至百分之五十至六十,而中国甲午、庚子两次战争所担负的巨额赔款,合计达六亿八千万两,折合英镑一亿零五百十八万一千八百八十四磅。这意味着,中国不但损失了巨额白银,还有忍受磅亏造成的附加损失。至此,清政府才意识到原有的银本位制已不能适应时代的变化,到了非改革不可的时候。与此同时,英美各国在商业贸易中,颇感货币兑换的不便,为了扩大各自在华的经济利益,也对清政府施加压力,迫使其改革币制。1902年中英签定的通商行船条约以及其后签定的中美、中日商约都有统一币制的规定。光绪皇帝于光绪二十九年三月二十五日颁旨:“时局艰难,财用匮乏,国与民交受其病。自非通盘筹画,因时制宜,安望财政日有起色。著派庆亲王奕、瞿鸿机,会同户部认真整顿,将一切应办事宜,悉心经理。即如各省所用银钱,式样各殊,平色不一,最为商民之累。自应明定划一银式,于京师设立铸银钱总厂,新式银钱铸成足敷颁行后,所有守纳钱粮关税、厘捐,一切公款,均专用此项银钱。”(2)接着,户部遵旨特设财政处,专门整理财政和着手解决币制混乱问题,并在天津勘察地势,积极筹建造币厂总厂,准备铸造新式国家银币。光线二十九年(1903)户部造币总厂试铸了一两制银币五种,这是清政府为改善财政状况,统一币制而试铸的第一种国家银币。光绪三十一年(1905)十月二十三日上谕:“财政处奏酌拟铸造银币分两成色并行用章程,开单呈览一折,据称从前各省所铸银元,系属一时权宜,未可垂为定制。现在明定国币,拟铸造重库平一两银币定为本位;更铸五钱、二钱、一钱三种银币,与现铸之铜元旧有之制钱相铺而行等语。整齐圜法为当今财政要图,著户部造币总厂按照所拟章程行知直隶、江南、湖北、广东各分厂赶紧铸造,嗣后公私收发款项,均应行用银币,以垂定制而昭大信”。(3)这表明清政府正式认定一两制银币为国币。光绪三十二年(1906),户部造币总厂试铸了丙午一两制大清银币一套。湖北造币厂于光绪三十年(1904)在张之洞的提议下试铸了一两制银元一种,北洋造币厂、奉天造币厂、吉林造币厂也相继试铸过一两制银币,可以说这些一两制银元是清末币制改革的一个组成部分,在一定程度上显示了清政府进行币制改革的决心。

二.赫德的金汇兑本位制理论为一两制银元的铸造提供了理论依据

清末币制改革主要是围绕货币本位制和货币重量单位两个问题进行的。清朝朝野大臣纷纷上书提出进行币制改革,同时对银元重量单位或“元”或“两”发生一场争论。光绪三十年(1904)二月,办理商约大臣吕海寰、盛宣怀致外交部电,报告税务司请铸一两银币,用于完纳各项税项。然而,最具影响的还是海关总税务司英国代理人赫德(robter hart)于光绪二十九年(1904)八月提出的《中国银价确定金价论》,主张采用金汇兑本位制。其主要内容如下:1.设立统一的造币厂,以库平两为单位,铸造一两、五钱、二钱五分、一钱银币四种,另铸一分、一厘铜币二种;2.银与金的比价永远固定,新币八两等于黄金一磅;3.各省造币厂一律停铸,合并于总厂之内;4.银币成色定为一两及五钱者九成,其余八成;5.旧币暂准流通,限于一定期间内收回;6.金银价格如有变动,以上谕定之。此制先以库平一两银币为主币,与英镑相联,如金银价格变动时,则金币之价格随着真实的金价为转移。这就是金汇兑本位制的主要内容,它与中国传统的银两制无大差别,仅是将银锭改铸为银币,基本符合中国人的习惯,因而得到了清政府大多数官员的赞同。赫德在这次币制改革中是一个举足轻重的人物,清政府曾有意让其主管造币总厂。赫德于光绪二十九年(1904)四月二十日电告驻伦敦办事处税务司金登干(t.d.camplell)云:“中国政府决定建立国家造币厂,并以管理权等等委交于我手。”(4)户部在其后便着手试铸了一套面值为库平一两、五钱、二钱、一钱、五分,含银量主币为90%,辅币为83%的新型银币。其与赫德提议的银币在形制、成色等方面基本相同,显然是受了其货币理论影响的结果。

三.“两”“元”之争以“两”失败而告终是新旧势力碰撞的结果

一两制是源于旧有的银两制度,“七钱二分”制则是模仿流入的外国银元。在广东,湖北等省制造“七钱二分”之后,就有人指出银元应以一两为单位,以便与银两兑换使用。光绪二十五年(1899)冬,军机处电询各省督抚,银元应否改铸一两、五钱、二钱、一钱四种?两江总督刘坤一、湖广总督张之洞、福建巡抚许应等复电不必改铸,请仍其旧。这是“两”“元”之争的开始。因为当时人们对于现代货币的知识极为缺乏,不懂国家应确立货币本位制度,也不知道货币单位的重要性,各省铸造银元也是应一时之应。光绪三十年(1904)清政府开始意识到货币本位制的重要,全国上下一致主张采用银本位制,于是银元单位“两”“元”之争又旧话重提。光绪三十年八月湖广总督张之洞上疏力陈“两”单位的便益:“以前各省所铸银元,均依照墨西哥银元之重,合中国库平七钱二分。中国从前尚未有定划一币制之议,所铸龙元,专为行用各口岸,抵制外国银货进口起见,并未为厘定通用国币起见,本属依仿洋银办法……中国一切赋税,皆以两钱分厘计算,而地丁漕项、为数尤为至纤至繁,每县串票不下数十万张,每人丁漕,多者几两几钱,少者几钱几分,几厘几毫,几丝几忽,畸零繁重,若改两为元,实难折算。……若现定者既名为国币,然仍仿墨西哥银元成式,以库平七钱二分为率,则历年墨元已操积重之势,中国权力事势断难阻使不行。……兹拟即就鄂造库平一两重银币,先行试用,以商情民情,兼体察各国商人情形,出纳利弊”。(5)这个主张得到了不少拥护者,光绪三十一年(1905)那桐等与袁世凯商量币制,都主张铸造一两银元。为此财政处于同年十月二十三日奏准币制单位,定为库平一两。然而客观实际已经不适应这种新币制的推行,清政府又不得不取消原议,到光绪三十三年(1907)三月度支部以“原拟一两银币,与各省旧铸龙元,重量不同,奏定以来,外间多以为不便,鄂厂试铸一两银币,未甚行用,旋即收回熔毁,各省所铸龙元,沿江沿海习用已久,若新币照此鼓铸,自可无滞碍之虞,即用以折合铜币制钱,如大银币一元折合七分二厘小银币十角,小银币一角,折合十文铜币十枚,铜币一枚折合制钱十文,均以十进位,亦易于操纵,似不如改从七钱二分之制,以便推行。”(6)遂于同年七月初九颁布《新币分两成色章程》。但是银元单位之争并未就此告终。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清政府就银元单位和成色问题又征询各省督抚意见。结果是主张一两制有十一省、七钱二分有八省,主张足色十成的有四省,主张九成的有四省。可是度支部也不示弱,当即驳斥:“欲顺商民之习惯,求货币之流通,似不如七钱二分之为便。又中国宝银,向无十足成色,以近日化验,责成银行相机操纵,以为补助金币之预备;一面设币制调查局,宽其期限,广征专家,以求至当。”双方意见相持对立不下,清政府也难以下决断,不得已下令会议政务处及资政院总裁等会同妥议。但终因议论纷纷,毫无结果。光绪三十四年八月爱国大臣唐绍仪回国,奏请实行商约,速定币制。于是清廷再令会议政务处速议,九月十一日政务处始会同咨政院复奏,主张先采用银本位,以一两为单位,成色用十成或九成。同时上谕:“中国两钱分厘年用已久,实难废改,着即定为大清币一权,计重库平一两,又多铸库平五钱之银币,以便行用。并附铸减成之库平一钱暨五分小银元,以资补助。其两银币,按九八足银铸造,两种小银元,按八成八铸造。”至此,争论数年的“两”“元”之争似乎告一段落。但在这以后的二月间,光绪皇帝和慈禧太后相继病逝,政局变动,过去的成案,都成了空文。上海总商会首先上书度支部主张银元单位采用七钱二分。宣统元年(1909)度支部尚书载泽再议币制,积极主张实行“元”单位,认为过去采用两单位,是由于张之洞、袁世凯两人的独断。并非出自慎重决议。宣统二年四月度支部颁定《币制则例》,规定以“元”(七钱二分)为单位,定银元为国币,积极废除银两制度,并确立成色,停止各省铸造,将铸币权统一于中央。这才真正结束了长达数年的“两”“元”之争。以银两制为基础的“一两”制银元从此消失。

银元单位“两”“元”之争几乎与清末银元制度相伴而行。主张“七钱二分”为单位的人认为,当时已习惯使用以“七钱二分”银元,如果改为一两只会造成金融混乱;主张“一两”为单位的人习惯传统的银两制,认为银元应是银两的新形式,应与银两相匹配,这是新旧观念在币制方面的反映。然而,“两”“元”之争并不能缓和清末币制的矛盾,也不能解决币值混乱的局面。清政府对任何改革币值的建议,均采用观望的态度,忽此忽彼,摇摆不定。及至宣统二年,(1910)颁布《币制则例》才正式确立“七钱二分”银币为主币,但为时已晚。清末铸造一两制银币的情况完全可以证明清末币制改革的不成熟。

注释:

1,张家骧《中华币制史》第三编第六页

2,《中国近代货币史资料》第一辑下册p814

3,《中国近代货币史资料》第一辑下册p734

4,《中国近代货币史资料》第一辑下册p1098

5,《张文襄文集》〈奏请自铸一两银币疏〉

6,度支部《奏请先行试铸通用银元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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