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暹战争的详细经过是如何的?最后结果如何
法属印度支那总督让·德·拉森派奥古斯特·帕维亚去曼谷讨要老挝地区。曼谷当局错估了形势,以为英国人会帮他们,于是拒绝割让湄公河以东地区,并向该地区增兵。
战争的导火索是两起孤立事件,1892年甘蒙省和廊开府的暹罗官员驱逐里三名来自中湄公河地区的法国商人,其中二人——Champenois和Esquilot,被指控走私鸦片。不久,法国驻琅勃拉邦领事Massie在回西贡途中自杀。法国国内的殖民派便利用这两件事煽动反暹罗的民族主义情绪,为之后的侵略制造舆论。
1893年4月,法国人向争议领土派了3个军团。北面法军在东孔岛被围困,军官Thoreaux被俘,南面推进的顺利些,但还是中了暹罗人的埋伏,巡官Grosgurin被杀。
法国在曼谷大皇宫训练炮兵,在7月20日向暹罗发出最后通牒,要求暹罗交出老挝、撤出守军,赔付法国200万法郎赔款,并惩戒在争议领土杀伤法军者。暹罗人拒绝无条件服从,于是法军突破了暹罗的海岸线。
最终暹罗人发现得不到英国支持,只得向法国投降。
暹法冲突结束后,英法两国就双方在中南半岛划分势力范围事宜进行多次谈判,1896年,两国达成协议,维持暹罗当时的边界,不允许任何第三国在暹罗挑起事端(也就是说将暹罗变为英法的禁脔)。1907年3月,暹罗又割让马德望、暹粒、诗梳风三府,以换取法国放弃在暹罗的治外法权,法国则将丹赛府和达叻府归还给暹罗,并从尖竹汶府撤军。这是拉玛五世外交路线的新变化:他以割让边远属地和附属国土地为代价,换取了法国从暹罗领土上撤军以及放弃法国公民在暹罗的治外法权,维护了暹罗在行政和法律上的独立。1909年3月,暹罗对英国如法炮制,以放弃马来省(包括吉打、吉兰丹、丁加奴、玻璃市四个土邦)的主权为代价,换取英国取消其公民在暹罗的治外法权。这些领土变更后来成为二战期间泰国同英法交战的根源。
1897年4月,拉玛五世成为东亚和东南亚国家首位出访欧洲的君王,先后访问了法国、俄国、德国、英国、奥匈帝国、意大利、瑞典和比利时等国,还会见了丹麦和卢森堡的王族,在此之前,还没有哪位东方国家的君主出访过这么多欧洲国家。在出访中,拉玛五世身穿西服,头戴礼帽,用流利的英语同各国国王和总统交谈。在法国,福尔总统与拉玛五世乘坐敞蓬马车经过巴黎大街时受到了法国人的夹道欢迎,法国人在暹罗那种趾高气扬的姿态不见了。在英国,拉玛五世与威尔士亲王(后来的爱德华七世)相谈甚欢,还去温莎城堡拜会了年事已高的维多利亚女王。1907年,拉玛五世再次出访欧洲,回国之后颁布了与西方法律接轨的《刑法法典》和《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