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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野史

古代情爱异事:在妓女身上找爱情的中国男人

嗜欲之心,如堤之来水,其溃甚易,一溃则不可复收也。——清张英《聪训斋语》

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古训一直影响着人们的性爱观念。为了生娃娃,性行为当然合情合理。皇上的三宫六院,百姓的娶妻纳妾,都不是为了淫乐,而是为了生殖,叫做“为后(代)非为色也”。

在这个原则的指使下,甚至可以冲破婚姻的戒律。《聊斋志异》把一个替恩人生子的未婚女性表扬为侠女,而在很多农村中,至今也不认为“借种”为多大的罪过,可见儒家思想的影响之深。

但是,这个原则客观上也就贬斥了一切与感官快乐或精神融合有关的性活动。从接吻、性爱抚、口交等性行为,直到展示和观看裸体,都被视为“不像话”或者“不正常”,哪怕是夫妻之间也不行,因为这些行为都与生孩子无关,或者不可能生出孩子来。

《诗经》中就有“君子之道,五日一御(性交)”的说法,但儒家反对任何形式的“寻欢作乐”。朱熹对此的解释是,“闺房之乐,本无邪淫;夫妻之欢,亦无伤碍;然而纵欲生患,乐极生悲。”也就是说:性交总会有乐,可以;若想主动去寻乐,不行。

对于一个正妻来说,正常女性的许多特点不仅毫无必要,而且没有才好。譬如年轻美貌,这不仅毫无必要,反而容易“朝秦暮楚”、“红杏出墙”,就连诸葛亮这样的大人物都说丑妻是福;再譬如床上功夫,也无必要,能生出孩子,尤其是生出儿子来才是真本事,才是真功劳,否则,一旦妻子欲火攻心,夫将不夫,家将不家;再者,便是情感丰富,这一点尤其没有必要,因为爱情原本就不存在。爱情不可以带来性,而且性中也不会有爱。所谓“一日夫妻百日恩”,有“恩”就行了,没有爱情什么事。

中国历代家训中都强调婚姻并非寄托情感的所在,婚姻的根本目的在于嗣续香烟。每一个家庭尽可能维持一夫一妻制的状况,这样方可最大限度地减少家庭矛盾,避免夫妻之间的嫉妒引起家庭混乱,妨碍生育的顺利进行。事实上,古人并非个个一妻一妾的,能够纳妾的还是少数。

男性择偶时对于异性的感官要求

女性曲线美是生命的奇迹。对于S形的女性美的赞颂,自旧石器时代的女神像中可见一斑。那些彩陶和无色陶质女像,大都赤身裸体、丰乳肥臀,显示出母系氏族社会时期的女性威严和以身躯壮硕为美的观念。西方出土的母系氏族社会时期的女性人体雕像,也是以全裸、夸张的大乳、腹部、臀部隆起为美,这可以称得上对女性乳房和臀部的崇拜。古人对女性乳房的崇拜一则因为它有吸引男性的极大的审美作用,二则因为它是哺育后代的典型象征。至于臀部,人们认为它(骨盆)与怀孕、生育密切相关,中国的古人一直认为妇女臀部肥大是“宜男之相”。

在我国,唐代张萱画的《虢国夫人游春图》中,可见靓女已穿低胸衫外出郊游;从出土的绢画中亦可见露女性乳沟之图。但是,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由于封建的种种礼教,乳房较大或臀部较大的女性,被视为多产之相。所以,她们设法用棉布缠住乳房,使胸部变小,走起路来也故意脚尖朝内,以期让人看起来臀部较小。

到了19世纪,人类对乳房美的表现从局部的表现到人体整体结构美的渲染,即所谓“三点式”。三点式是建筑学概念,指三个点之间的位置,其中一点相对于另外两点处于“最佳位置”,即最能给人以美感的位置上。而人类标准的女性的乳房相对于她的头和臀部来说也正处于这一点上。人体的构造就这一点而言真是无以复加,巧夺天工了。

曾有一本《汉杂事秘辛》的书,记载了汉桓帝刘志的选妃标准,女人身上各部分的尺寸被记得很具体——自颠至底,长七尺一寸;肩广一尺六寸,臀视肩广减三寸;自肩至指,长各二尺七寸,指去掌四寸,肖十竹萌削也。髀至足长三尺二寸,足长八寸;胫跗丰妍,底平指敛,约缣迫袜,收束微如禁中,久之不得音响。……不痔不疡,无黑子创陷及口鼻腋私足诸过。

这可以说是当时择偶的最高标准。大概也只有皇帝老子能够有这样的特权,试想,有几个人可以专挑这样标准身材的女人为伴?而且,那女人还必须没有麻子,没有口臭,没有鼻炎,没有腋臭,没有痔疮,更没有阴部瘙痒和脚气。

民间自然也有方法,这方法简单到八个字——眉清、目秀、唇红,齿白。这源于古代房中术的择偶需求,看似简单,却着实煞费苦心。

首先是眉毛,凡是一字眉的女人,被认为性交技术不佳,缺乏羞答答的姿态,不能得到男人的欢心。两边的眉毛相系的女人,其持续力衰弱,而且神经质。除了八字眉外,只有眉毛丛生的女人才最喜欢阴阳交接之道,她的床上工夫会使男人如醉如痴。这种女人的眉叫做“眉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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瞳偏向上方,会使媚眼儿的女性也会令男人销魂。这种女人称为“目秀”。瞳偏向下方的上三白眼的女人,则会使男人身体衰弱和生病,所以要严加警惕才好。

口唇血红,或者口唇紫色的女人,容易引起心脏麻痹。只有红色的口唇,才是一个健康女性的象征,这种女性的口唇,称为“唇红”。

齿白的女人,可谓阳气饱满,齿与肾的关系很深。牙齿不好的人,常因病弱而不能过度做爱。

大才子李渔在他那本被誉为天下第一风流小说的《肉蒲团》一书中,很冷静地指出,男人最喜欢的女人,乃是平凡而新鲜的,也就是要求精通床上工夫的。他讲到一个故事——有位名叫花晨的女人,她曾对未央生授以真传:“要先看书,接着一面行阴阳之道,一面要读书和听声音。”不过,一般人看过了几张图和几本书后,就没有作用了。应当备上数百张,或数百册书,要先看看书,不宜很快进入阴阳之道的境界,仅在十分兴奋时进入。在这一进一出的状态中,一面互相读书和听声音。待入兴奋状态,才开始运动。但是,事情并非如此继续下去就好,而是暂停片刻,让阳具依然放在阴户里,再次看书读书。

此外,再闻声音,也就是听人的声音,当然是指听在阴阳道上那个人的声音,而且单人做亦可。花晨叫女佣人单独使用道具,照这种方式表演。

边行房事边看书,这倒不是有多好学之故,全是为了刺激眼睛的感官享受。而听声音,则是刺激耳朵无疑。

《天地阴阳交欢大乐赋》

事事都有例外,以娶妻纳妾而言,除了生殖,当然不排除单纯的性爱目的。中国古代对于纳妾的宽容满足了一些性能力超强的人们对性爱的需求。

唐代大诗人白居易的弟弟白行简,曾作千古奇文《天地阴阳交欢大乐赋》传世。洋洋洒洒数万言,将性爱的诸般好处言说殆尽。直到今天,依然有很重要的指导意义。赋中采用当时俗语,如含奶醋气,姐姐哥哥等字,至今尚有流传。此赋堪称难得的性文学佳作。

此赋开篇就说:“夫性命者,人之本;嗜欲者,人之利。本存利资,莫甚乎衣食。‘衣食’既足,莫远乎欢娱。‘欢娱’至精,极乎夫妇之道,合乎男女之情。情所知,莫甚交接。其余官爵功名,实人情之衰也。”这白行简的性爱宣言——生命是人最宝贵的东西,欲望则是人生存的需求。保持生命的重要因素是衣食,衣食满足之后,还有功名利禄等欲望和要求,但这些要求比起夫妻性生活的欢快来,就显得微不足道了。宇宙和自然界已为万物生息安排得完美而奇特,天地交接(指阴阳交接),日月运转,保持均衡是生物界的巧妙结合。

之后,他便从洞房花烛夜写起,写到一年四季的性爱生活,写到性爱的诸多姿势,每一个细节,毫不隐讳,以今天的眼光来看,堪称极度色情文学了。

最让人心惊神荡的当属对于“偷情”的描写。

嗟乎!在室未婚,殊乡异客,是事乖违,时多屈厄。宿旅馆而鳏情不寐,处闺房而同心有隔。有素之花貌,每恳交欢;睹马上之玉颜,常思匹偶。羡委情於庭弊,愿掷果於春陌。念阳刚之欲断,往往癫狂;觉精神之散飞,看看瘦瘠。是即睡食俱废,行止无操,梦中独见,暗处相招。信息稠于百度,顾眄希于一朝。想美质,念纤腰,有时暗合,魄散魂消。……或有因事而遇,不施床铺;或墙畔草边,乱花深处。只恐人知,乌论礼度!或铺裙而藉草,或伏地而倚柱。心胆惊飞,精神恐惧。当匆遽之一回,胜安床上百度。

这段文字可以对中国古代性爱的“惟生殖目的论”做一个有力的驳诘。倘若仅仅是为了生子,何必惦记旅店隔壁的美丽女子?又何必为之辗转反侧?何必为之癫狂?又何必于梦中请人为之说媒?甚至在梦中与美女交合,弄得自己魂飞魄散,肝肠寸断?当真是“妻不如妾,妾不如偷”。虽然偷情是快乐的,但心中的担忧和恐惧还是有的。有些男女随便野合,没有床铺,为怕别人发现,在背墙角、草坪、草木深处等地草草行事,或铺裙子,或在身下垫些草;或弯腰从背后插入,或站立靠着柱子交合,虽然有些担惊和不适,但这种幽会和交合,胜过床上的百次。

这篇奇文中也提到了古人的一种性爱养生法——还精补脑。即指当性高潮即将到来时,有时故意不射精,使精液回转而不泄,再深深地吸气,并吞咽口中津液,据说此法可以益寿养生。近世有医家指出,所谓的还精补脑,不过是古人的一种臆测,毫无科学根据,而且,这种做法还易导致前列腺炎,使人过早丧失性功能。可惜此说已无法告知古人。

不可解的方法与不可解的爱情凡欲令妇人爱敬,子日取东南引桃枝,则作木人,书名,安厕上,验。--敦煌唐人《攮女子婚人述秘法》

中国古人素以含蓄著称,帏幄秘事于外人是万万不能讲的。于是,关于此类问题的探讨也就显得尤其少。所幸的是,开放的大唐帝国为我们留下了弥足珍贵的史料,足以填补我们的某种欲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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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敦煌唐人中,由于性爱习俗的泛滥,产生了一系列奇异的男女求爱的新方法。《攮女子婚人述秘法》就是奇异的求爱法之反映。所谓“攮”,通“禳”。即祈禳,意为祈求福祥,祛除灾变。“婚人”指结过婚的男人。

已婚女子在得不到丈夫的爱情时,有许多方法向丈夫求爱。譬如用赤着的脚放在丈夫肚脐处抓痒;譬如把丈夫的大拇指甲烧作灰,用来饮酒,表示对丈夫极为尊敬,以赢得丈夫的怜爱;譬如取自己下眼睫毛14根烧作灰,用来饮酒,用这种轻微的苦肉计赢得丈夫的怜爱;譬如将自家门户下方五寸范围的泥土取出得到魔力,表示对自己丈夫极度的爱,以赢得丈夫的畏敬与爱情。

男子求爱方法并没有比女子高明多少,然而,其使用率却远远超出女子。

桃枝求爱“凡欲令妇人爱敬,子日取东南引桃枝,则作木人,书名,安厕上,验。”男人得不到妻子的爱,便以为是有鬼将自己妻子的魂勾跑了。于是在某月第一天取东南桃枝做一个木人,上面写上所爱女子的名字,将它安放在厕所上,就可得到这个女人的爱情了。

关于桃枝的神奇色彩,文献屡有记载。《事物纪原》卷八引《玉烛宝典》云:“元曰施桃版着户上,谓之仙木,凶郁垒山桃,百鬼畏之故也。”《山海经》曰:“东海度朔山有大桃树,蟠屈三千里,其卑枝门东北曰鬼门,万鬼出入也,有二神,一曰神荼,一曰郁垒,主阅领众鬼之害人者,于是黄帝法而象上,驱除毕,因立桃版于门户,画郁垒以御凶鬼,此则桃版制也。盖其起自黄帝,故今世画神像于版上,犹于其下书右郁垒,左神荼,元日以置门户间也。”

庚子书女名“凡欲令女爱,以庚子日,书女姓名,方圆,无主,即得。”这是未婚少男求其所爱的姑娘之法。意为,凡欲取少女之爱者,在“庚子日”(吉日)写上这女孩子的姓名,贴在其处,如果女方无主,便可得到她了。现代人看来虽觉可笑,但敦煌唐人却是虔诚信之。为什么一定“庚子日”才能书贴呢?因为庚子是吉日,据佰三二四七《大唐同光四年(926)具丙一卷》所记:“(正月)十二日庚子土执,修寨穴吉。”“(四月)十五日庚子土危,镇吉。”“(六月)十六日庚子土执,裁友吉。”所以必需在庚子吉日书名才有效。

喝发灰酒这一方法与女子喝丈夫的指甲灰酒有一拼。“凡男子欲令妇爱,取女头发,烧成灰,以酒和成服之,验。”这是一种感化之法,认为一个男子对一个女子爱得要命,为了要得到她的爱情,想方设法弄到她的数根头发,将它烧成灰,和酒饮下肚,便能使女子感动得爱他了。

上述种种方法,是敦煌唐人认定的求爱药方。

但奇异的是,吃药在男方(或女方),却治好了对方之病,召回了对方之魂,这就是敦煌民间求爱法的神秘有趣之处。总之,在敦煌唐人看来,爱情是神秘不可解的,吃这种不可解之药,便能得到这种不可解的爱情。

这其实是巫术在情爱中的应用。

利用巫术来求爱,主要遵循如下两种原则。

其一为感应律。凡曾经接触过的两种东西,以后即使是分开了,也能互相感应,这种叫做“接触巫术”,比如一个人的衣物或东西,因为曾经接触过这个人的身体,施巫术于此物,这些衣物或东西就能与人体互相感应,其人必然受其影响。敦煌唐人认为女子将赤足触夫脐处,必得爱敬,就是典型的接触巫术。还有写着妻子姓名吉日,必得女爱,也是这种巫术恋爱之反映。

第二种原则为相征律。这种也叫“模仿巫术”。一般来说分为两种形态,一种是同类相生死,如仿照某人形状做木偶,此木偶便与某人同类,置木偶于死地,也象征着某人已亡。另一种是同类相疗法,这是最早的巫术医学产生的原则,即吃动物的某一部分器官,就能补救人的某一部分器官。

上面所述,敦煌唐人认为凡欲取得妇人爱敬,“子日取东南引桃枝,则作木人,书名,安厕上,验”。就是模仿巫术恋爱。其特征是以“木人”象征所爱对象。

在宋代仍有模仿巫术,是用寺庙中的土偶来治疗男子的遗精、性衰竭、阳萎等病。据宋朝洪迈《夷坚志》甲志卷十七说,宋代有一姓黄的行者,看见寺庙中有尊泥菩萨乳房垂于被外,便用手去抚爱,以后每到庙里来烧香,便来摸乳房,后来他便有幻觉,感到泥菩萨眼睛动起来,和他一起到屏内去做爱,自是日以为常,经月以后他便病了。庙里的老和尚暗地里偷看,跟着那泥胎演化的妇人上山,后来有一天,等到那妇人又来时,便用手杖打她,她铿然扑地,泥菩萨成了碎土块,奇怪的是在土中得到一个泥儿胎,好像怀孕数月的娃娃。老和尚令黄某人把泥胎带回家,弄成屑末,和药以食,终于治好了性虚。这就是模仿巫术治病虚构的故事,用来迷惑更多人。

妓女是叫许多中国人尝尝罗曼斯的恋爱滋味。而中国妻子则使丈夫享受此比较入世的近乎实际生活的爱情。——林语堂

名妓对中国文学的推进作用无可置疑。这笔旧账翻开来,恐怕不风流的古代作家寥寥无几。妓女对于作家心灵的宽慰自然是作家们才思涌泉的好引子,更为直接的,以妓入文,吟咏风月,才子佳人故事成了重要的创作题材。南齐苏小小,唐朝的李冶薛涛鱼玄机,宋代的李师师,明清之际的李香君、柳如是、顾眉,近代的赛金花、小凤仙等都属于这一类喜爱结交名流的风尘女子。她们沦落风尘,完全违背三从四德的古训,本应受到封建礼教的绝对排斥,可是,众多有不凡见识的文人墨客却对她们表示出极大的宽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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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唐朝薛涛为例,她遗留下的诗大部分是赠答相知者的,其中有头有脸的人物就有韦皋、高崇文、武元衡、李德裕元稹、刘禹锡、萧岉等等。元稹、白居易等著名诗人都有诗赠她。这种一唱一和,无疑提高了薛涛的社会地位。一千多年下来,薛涛的诗尚传世90首,李冶的也有14首,实属不易。而且,她们的诗作都被收入了《全唐诗》中。

然而,仅仅有文采就可以逾越男性所设置的道德标准吗?个中秘密何在?

原来,在男性设置的道德规范下,有文采的风尘女子适应了他们的一种需求——为寻求异性刺激和抒发抑郁感情,为研讨诗文,为显示雅士风度,为出风头和提高名声——从某种意义上,能够与有文采的风尘女子在一起,是一种身份的象征。如薛涛一般的风尘女子聪慧过人,修养也很好,是文士雅聚的理想坐客和监令。有她们出场,男士们兴致就上来了。据《唐语林》记载,一次西蜀官员聚会,薛涛在座,行酒令,要求语带禽鱼鸟兽内容,一位刺史说“有虞陶唐”,其实“有虞氏”非鱼,说错了,大家忍住没笑出来;轮到薛涛,她说“佐时阿衡”,众人说她话里没有鱼鸟,应当罚酒,她却笑着辩解:“衡”字里有小鱼子,刺史大人的“有虞陶唐”才没有一点鱼呢!说得众人大笑起来,那位刺史也才恍然大悟。薛涛机智风趣的应对,令满座生辉,妙趣横生,士大夫当然要征召她们游宴了。

元稹《寄赠薛涛》说:“言语巧偷鹦鹉舌,文章分得凤凰毛。纷纷词客皆停笔,个个公侯欲梦刀。”薛涛写了那么多的赠答诗,原因就在这里。在“伴君如伴虎”的年代,官员地位不稳定,妓女年老色衰就更悲惨,两者之间有着命运无常的共同点。被贬江州的白居易,见到“老大嫁作商人妇”的长安妓,同病相怜,写出了“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的著名诗句。

正是因为上述原因,风尘女子想要在社会上立足,就必须遵守这个规则,想方设法得到士人的赏识。因为士人不仅能抬举她们,也能贬抑她们。据说以写侠士诗闻名的唐人崔涯,每将诗题于娼肆,不胫而走。他的毁誉,能令这个娼馆或者门庭若市,或者门可罗雀。他写诗嘲笑李端端,李忧心如焚,请他可怜,另写一首好的,他应允了,于是豪富争到李家去。

士人的社会生活需要捧出名妓,名妓更需要士人的扶持。双方实现了生物学上的共生关系。

“娼圣”

三百六十行中,有一个不成文的习惯,就是为自己所从事的行当找一个“开山鼻祖”或圣达贤人。比如教书先生把孔夫子当鼻祖,木匠认为鲁班是鼻祖,音乐界推李龟年为“乐圣”,爱茶人称陆羽为“茶圣”,就是这个道理。娼妓也不例外,为了表示这个职业的合理合法,她们也找到了自己的“娼圣”,也就是娼妓神。

是谁当此重任呢?据称是春秋时的大政治家管仲。清代的纪昀在《阅微草堂笔记》中云:“娼族祀管仲,以女闾三百也。”关于“女闾三百”一事,《战国策·东周策》云:“齐桓公宫中七市,女闾七百,国人非之。”明人谢肇浙的《五杂俎》云:“管子之治齐,为女闾七百,征其夜合之资,以佐军国。”由于管仲是历史记载最早公开地、大规模地设娼者,所以被后世妓女奉为祖师与神明。

除管仲外,古代娼妓还信奉白眉神。明人沈德符在《万历野获编》中说,白眉神长髯伟貌,骑马持刀,与关公像略肖,但眉白而眼赤。京师人相詈,指其人曰“白眉赤眼者”,必大恨,其猥亵可知。徐珂的《清稗类钞》说他又叫妖神:“娼家魔术,在在有之,北方妓家,必供白眉神,又名妖神,朝夕祷之。”千百年来,娼妓对白眉神十分恭敬,“初荐枕于人,必与艾僸(老公猪,指嫖客)同拜此神,然后定情,南北两京皆然也”。

娼妓为男人们提供的效率与公平

中国古代社会,对于男性实行的是一种有限的性自由。它的限定条件就是:只要是不会破坏婚姻和家庭的性关系就允许;凡是有可能破坏婚姻家庭的性关系,则必定严厉谴责与禁止。也就是说,一个拥有相当的财产和社会地位的男人,在家里完全可以除了妻子以外,再拥有妾(小老婆),拥有婢(丫鬟)。他可以只跟妾过性生活(但是不能因此而抛弃正妻),也可以与婢发生性关系(只要事后把她“收房”,纳为妾)。但是在家庭以外,他却不能与任何女性通奸,也不能拥有任何现在意义上的“情人”或者“第三者”。这是因为,如果女方已经结婚,这就会破坏别的男人的婚姻;即使女方还没有结婚,她的失贞也会破坏她将来的婚姻,或者使一个其他男人无法找到老婆。这就是中国古代儒家思想里非常根深蒂固的“社会公平”的内涵在性关系方面的具体化。

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限定,就必然会有让步和另外的宽容。那就是允许娼妓的存在和男人有限度的嫖妓。这是因为,娼妓的社会身份往往是非自由人或者半自由人(所谓“卖身”、“养女”等等),不可能与一个有一定财产和地位的男人结婚,充其量也不过是被男人“赎身”而成为他的小老婆。这虽然往往会使这个男人很丢脸或者没面子,但是却并不违反社会制度。怪是怪了一些,但是毕竟无伤大雅,于别的男人无妨,社会当然不会大加干涉,笑话笑话而已。对于低阶层的男人来说,就是明媒正娶一个妓女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只要那个妓女在婚后能够恪守妇道就行。

这样一来,妓女的等级实际上就与社会上男人的等级相一致了:贫寒之男只能去烟花巷里的娼“寮”(寨子般的),找那些惨不忍睹的烂娼;小康之男可以去一些有头有脸的妓“院”(像个家居),找那些类似小家碧玉的妓女;而那些体面的男人则去那些够得上“楼”(富贵显赫之处)的地方,找那些往往是远远胜过妻妾婢尼的高级妓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