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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野史

古代妓女地位为什么高?宋大将军与妓女泣别贻误军机

唐代是一个开明的时代,不仅官方容忍,而且由于西域文化的输入,少数民族崇母观念的影响,女子的禁忌较前代大为减少。唐代公主再嫁的多达23人。社会底层的女子做妓女,也为人熟视。不少达官贵人和文人与之相往来。宋代的狎妓之风较之唐代有过之而无不及。一代名相寇准,抱负远大的范仲淹,文学家欧阳修,均与歌妓保持一定友谊。柳永、苏轼辛弃疾、陆游更是在青楼里觅了知音。“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柳永的词句道出了他与妓女们的深情。难怪有人说宋词的发展与妓业的兴盛有千丝万缕的关系。更有甚者,大将王权被派屯边抗金,竟与几十名妓妾泣别三日,没能成行,以致贻误军机。朱熹有首著名的《自警》诗:“十年浮海一身轻,归对梨涡却有情。世上无如人欲险,几人到此误平生。”朱熹是感叹名臣胡铨贬官十年,召回京师途中即作诗赠妓黎倩一事。如果说狎妓之风于文人墨客尚弄出点趣味的话,其于社会各阶层别种影响就太多了。自西汉有了董仲舒的“三纲”理论,东汉又有了班昭的《女诫》,女子被好好地调教了一回。但是唐宋以来,戒命日弛,不惟家庭夫妻关系受影响,而且此风弥漫于社会,尤其浸染了士风。儒家学说的宇宙观有周敦颐著《太极图说》加以发展,而伦理一脉,老的历经魏晋南北朝以来的佛学冲击,已支离破碎,没了说教的本本。二程就是在这种关头开始发挥他们的理论的。

这一理论并无歧视女子的原则,而是对男女各打五十大板。至于“夫唱妇随”之说,至今还是一种理想的婚姻模式,有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蕴涵于其间,并非全无道理。而“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经后人无限发挥,确实危害不小。二程对女子讲贞节,对男子讲灭欲。他的灭欲思想来源于孟子养气说。所谓“孟子言养心莫善于寡欲,欲寡则心自诚”(《二程集》卷二上)。男人不灭欲,心不诚,气不养,则何心报国?而女子坏了贞节,则男子寡欲就保不牢了。二程倡导的夫妇伦理,其理论根据是《大学》和《周易》。“有天下国家者,未有不自齐家始”(《二程集》卷四),这是《大学》的意思。“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义有所措。天地,万物之本。夫妇,人伦之始。”(《周易程氏传·家人》)这是他们对《周易》的一种解释。他们把人伦说得很重。但是宋代除男女淫逸流行而外,婚嫁观念也有了较大改变。北宋时婚姻关系中的财产观念已代替了魏晋南北朝以来的门第观念。

当时厚嫁之风盛行。据吕祖谦《宗法条目》载,嫁女费用100贯,娶妇50贯。官方文件规定,兄弟分家财时,女儿的嫁妆要计算在内。据《夷坚丙志》卷一四《王八郎》载,富人王八郎,每年去江淮经商,与一妓相好,日厌其妻。其妻告到官府,官府判他们离婚,平均分配财产。真宗时,宰相薛居正之子薛惟吉遗孀有“十万囊家产”,向敏中张齐贤这两位宰相争娶,闹得不可开交,最后只能由皇帝裁夺。厚嫁之外,当时再婚之风也颇盛。上自宗室,下到普通百姓,对再嫁都不嫌弃。英宗、神宗对宗室之女再嫁还专门发了诏令。范仲淹在其子范纯佑死后,即劝其妻改嫁门生王陶。王安石因其子嫌妻,怕儿媳受屈,遂为其选人另嫁。范仲淹还办义庄为再嫁女提供资金。理学家们觉得社会纲纪的改善,必须有赖于调整这一倒错现象。胡瑗就说,嫁女儿须是胜过我家的,这样嫁过去便会有人调教;娶媳妇必须是不如我家的,这样婆婆便可行妇道。这只是说说家常话,二程的见解就上升到社会学、政治学高度了,后来为皇帝资鉴。

不过二程的说教在当世并无多大市场。北宋理学只是草创,南宋朱熹才集大成。但即便在南宋中后期,理学还屡屡遭禁。朱熹的《性理大全》以及由他注的四书之作为科举教材,那是宋代以后的事。而在明清之际,这种理论的负面作用确实是相当大的。二程贞节观男女并重,不过是一个善良愿望。在二程伦理观中,夫妇之道为三纲之首,根本的却是君臣之道。但男性统治天下,其自制便不能保持,克制色欲便要渐渐淡化,所以明清士大夫蓄婢狎妓之风较前朝有过之而无不及。这样,贞节问题便单一地指向女子,最后便是“好男不事二君,好女不事二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