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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野史

朱元璋欲立朱棣为皇储?实为其在史书上做手脚

朱标死后,悲痛欲绝的朱元璋在大臣们的劝解之下,稍稍整理了一下情绪,就开始重新考虑皇位继承人的问题。根据明成祖朱棣钦定的《明太祖实录》记载:就在朱标太子死后的第三天,朱元璋在明皇宫的东角门召集朝中重臣,讨论未来皇位继承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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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说:“朕年事已高,太子朱标又不幸夭折,我大明遭此厄运,都是命中注定的。有句古话说得好:一个国家要是有年长的皇位继承人的话,那是天下苍生的福分啊。朕的第四子燕王朱棣贤明仁厚,英勇威猛,雄才大略。他在某些方面和朕很像,朕想立他为太子,诸位爱卿认为怎样?”

朱元璋话音刚落,翰林学士刘三吾马上应对说:“陛下所言极是,但是陛下要是立了燕王为太子,那么将燕王前面的两个哥哥秦王朱樉和晋王朱棡放在什么位置了?”

朱元璋无法回答老臣刘三吾所提的问题,兀自伤心痛哭起来,重立太子之事也就此打住。

我们从朱元璋与刘三吾君臣的这段对话中来看,刘三吾的潜台词是在说,皇帝您要是跳过老二、老三,立老四为太子,这么做只会为自己的帝国带来无穷尽的麻烦与危险。

朱元璋是何等聪明之人,当然能够听得出刘三吾这番话的弦外之音。他最终放弃了“立爱”的念头,而采用最为稳当的君位继承法嫡长子继承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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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上面的事例是记录在朱棣钦定的《明太祖实录》中,其真实性是要大打折扣的。因为朱棣在起兵夺了自己侄子朱允炆的江山后,为了证明自己夺位的合法性,在官修的史书上曾经做过大量的手脚。如果这个说法成立,那么朱棣无疑将他的老子朱元璋当作了一个“政治白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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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知道在朱标死的时候,朱棣前面的两位皇兄朱樉和朱棡还是活蹦乱跳的,而且这两个皇子也不是什么省油的灯,即使朱元璋立好四弟为帝位继承人,他们兄弟俩也绝对不会善罢甘休的。如果朱元璋立了朱棣为皇太子,那么在其百年以后,朱棣的那两个也有资格入継大统的兄长肯定会兵戈相向。其他的诸子藩王暂且不说,就此“三王”已经先乱了。

一旦这种局面出现,就有可能会演变为西晋末年“八王之乱”似的大劫难、大祸害,朱元璋苦心经营的大明江山就会变得岌岌可危,这是朱元璋最不愿意看见的一幕。

如果真是到了这种地步,朱元璋倒不如遵循最为安全的历代通用的“嫡长子继承制”,立太子之子为未来的帝国一把手,这样也就名正言顺,至少没有为其他皇子藩王起兵作乱留下借口。这是朱元璋明智而又无奈的一种选择,但绝对不算是一个错误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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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种:嫡长子继承制:古代皇帝拥有“三宫六院七十二妃”,生出的龙子龙孙可能多得连皇帝自己都记不住名字。要想在这些子孙中寻找未来的皇位继承者,不能随便抓阄,必须得有规则,否则的话就有可能诱发皇子们之间骨肉相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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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此,前任皇帝设计出了在立嫡无望的情况下立庶长子的规则,也就是在自己的所有孩子中立年龄最长的那个为太子。这种皇位继承法则的优点在于继承者的既定性,谁有好运气最早来到这个世界上,谁将来就当这个家。因此相对于皇位继承法,嫡长子继承制可以杜绝皇位继承所引发的祸端和危机,所以符合中国古代传统社会的权力诉求。但这并不意味着每朝每代都能很好地照此执行,恰恰相反,真正做好这种皇位继承制的皇帝与朝代并不是太多,但在家国一体化的传统社会里,暂时还找不到比这更好的皇位继承法。所以说,在诸多的皇位继承法中,最为安全的储君方法应该是这种“嫡长子继承制”。在这一点上,朱元璋有着更为清醒的认识。

为了确保皇权的和平过渡,朱元璋并不愿意冒险,他还是作出了最为理性的选择。

洪武二十五年(1392年)九月,朱元璋正式册立了朱标太子的儿子朱允炆为未来的皇位继承人。对于选择嫡长子储君法,朱元璋给出的解释是:现在我开创的大明帝国及其一切章法都是要传之后世的,如果我不遵守自定的祖制,将来子孙后代就会仿效,这就与确保大明长治久安的根本精神背道而驰,子孙后代的乱与治不仅与我立的祖制有关,而且与我是否率先按照祖制执行有着很大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