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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野史

珍妃被囚禁大揭秘:不为新政因卖官

导读:在清末历史上,除了慈禧之外,珍妃就是最具有传奇色彩受人瞩目的妃子。在世人的印象中,珍妃是因帮助光绪变法维新遭慈禧嫉恨,继而被打入冷宫最终惨死的牺牲品,是一个深明大义的正面形象。那么,历史真相又是如何呢?

历史真相并非如此简单。在全国政协《文史资料选辑》第92辑里,清末名流商衍瀛撰写的《珍妃其人》,却给出了我们不同的一个珍妃--不为新政而因卖官,因此才被囚的珍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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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妃也曾是慈禧的宠儿

1889年,对光绪皇帝来说是个重要的年份,这一年他大婚了。本该是高兴的事,光绪却怎么也开心不起来,因为选个啥样的媳妇,他根本做不了主。慈禧太后为光绪选取了一后两嫔,皇后是慈禧的侄女隆裕,两嫔就是15岁的瑾嫔和年仅13岁的珍嫔,也就是后来的珍妃。

三个女人之中光绪为何只喜欢珍妃?比较一下其他两位就显而易见了。隆浴皇后比光绪大三岁,虽说女大三抱金砖,可这块慈禧硬塞给他的金砖,光绪打心眼儿里不喜欢。另一个瑾嫔性情忠厚,没啥特色,与光绪相处漠漠。相比起来,13岁的珍妃就不一样了,不但容貌比起皇后和瑾嫔来要漂亮得多,而且生性活泼,再加上幼读诗书,琴棋书画无所不能,招人喜欢自在情理之中。可爱的珍妃给一直处于压抑中的光绪带来了一丝生气,所以光绪对珍妃是百般宠爱,连在御书房读书写字的时候,也不忘让珍妃在一旁伺候。

光绪对珍妃的宠爱,自然引起了隆裕皇后的不满,经常向姑妈慈禧打小报告抱怨。然而,慈禧并没有太过干涉光绪对珍妃的专宠,一是因为她自己的这个侄女也不是非常喜欢,二是因为慈禧起初对珍妃也是十分喜爱的。据曾侍奉珍妃的白姓宫女回忆:“珍妃貌美而贤,初入宫时,极为慈禧所钟爱。”的确,与木讷粗劣的隆裕皇后相比,聪明伶俐善于应对的珍妃更能讨慈禧的欢心。因为珍妃的字写得好,所以一段时间内,慈禧赐群臣的福、寿、龙、虎等字,均由珍妃代笔。为了提高珍妃的书画水平,慈禧还特地指派才女缪嘉惠做珍嫔的书画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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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位珍妃后辈人写的《我的两位姑母———珍妃、瑾妃》文中还提到,珍妃还曾经替皇后主持过继嗣典礼。想想看,在慈禧专权的皇家,要是她不点头,珍妃如何能主持这样一个大典?由此看来慈禧一开始十分喜欢珍妃。甚至有一年夏天,慈禧太后要去颐和园避暑,临走时还特意带走了皇后与瑾嫔,任由光绪帝与珍嫔在紫禁城里过二人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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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官受贿惹灾祸

珍妃思想开放,喜欢新生事物,这种性格,在规矩多多、礼法森严的皇宫大内显得格外另类,而顽固守旧的慈禧也渐渐对珍妃的行为产生反感。珍妃特别喜欢照相,她托人买来照相机,“不拘姿势,任意装束”,不仅在自己的景仁宫照,而且在皇帝的养心殿照。据说珍妃还暗中指使一个姓戴的太监在东华门外开设了一个照相馆,此事被慈禧听说后,以“宫嫔不应所为”斥责珍妃。照相馆被查封,戴姓太监被打死。再加上珍妃爱穿男装在宫里走动,这让慈禧更不能理解,认为给皇家丢了脸面。

照相、男装,不过是珍妃引发慈禧反感的开始,真正招致慈禧厌恶的事情,是珍妃参与了与其身份不相符的卖官活动。商衍瀛在《珍妃其人》中,讲述了珍妃卖官的缘由和经过。

珍妃之所以会走上卖官的道路,主要是由于自己的零花钱不够用。那时的内廷,不同的级别工资不同,比如皇后每年年薪是例银一千两,逐级递减,到了妃子这个等级,年薪就减到了三百两。这个花销放在老百姓身上是绰绰有余,但是珍妃自小就没有节省的习惯,花钱大方惯了,有事没事还会给宫中太监们一些小恩小惠。时间长了,亏空日渐增多,必须想点其他的生财之道,来弥补常年的花销不足。于是,珍妃就搞起了向外卖官受贿来赚取外块这项兼职。

这个卖官小集团除了珍妃,还包括珍妃的胞兄志琮和一干小太监,大概的流程是这样的:第一步是先串通奏事处的太监,奏事处乃是太监与朝廷官员传达沟通之处,由他们探听有何官缺,再告知志琮等出面寻找买家。珍妃的作用,就是找个适当时机在光绪面前美言几句,成功之后,大家都有钱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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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珍妃的卖官事业中,有一次甚至卖出了个上海道员。据胡思敬的《国闻备乘》记载:“鲁伯阳进四万金于珍妃,珍妃言于德宗,遂简放上海道”。鲁伯阳虽买得了上海道员的官职,却在上任一个月后被江督刘坤一弹劾罢免。

卖官这种是事再一再二难再三,珍妃替人拉关系跑官的事情在光绪面前还是会败露。珍妃向光绪举荐了一个叫玉铭的人出任四川盐法道,这个职位在四川相当重要。可这个玉铭不争气,在光绪面试中露了陷。光绪问玉铭此前在哪里当差,玉铭竟然回答在木厂当差,光绪当场就愣住了,继而让玉铭写写自己的简历,可玉铭却半天写不出来,居然是个文盲。光绪只好把玉铭开缺回家,而对推荐玉铭的珍妃却未加追究。

说起来,在清代捐纳买官其实也不算违法,而是一件政府许可的选官途径。在康熙时,就正式颁布捐纳制度,直到1901年才明令禁止。这期间,很多名人都是通过捐纳买官走上仕途的。比如洋务运动中起重要作用的徐寿、郑观应、薛福成,还有甲午战争中牺牲的管带邓世昌,甚至还有“戊戌六君子”之中的谭嗣同等等。这也就是说,珍妃卖官称不上违法,可却违背了后宫不得干政的祖训,同时也得罪了慈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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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人胡思敬的《国闻备乘》上,记载着这样一个故事:李莲英为自己的四个养子向慈禧托情,希望能在朝中谋个差事,慈禧召见刑部尚书葛宝华,望其给个方便,结果被葛宝华以“补缺当遵部例”的理由给驳了回来,而珍妃却通过光绪为他人谋到了四品的“道员”。这怎能不让慈禧对珍妃心生厌恶。在当年慈禧六十大寿后,本已从嫔升妃的珍妃被降成了贵人。虽说慈禧处分珍妃是为了打击帝党,但珍妃也的确因卖官违犯了祖制家法,再加上她举荐自己的老师文廷式给光绪,影响了皇帝的决策。这种“干预朝政”的事慈禧自然不能容忍。

慈禧就珍妃受赂卖官一事斥责珍妃坏了祖宗家法,岂料倔强的珍妃反唇相讥慈禧,“祖宗家法亦自有坏之在先者,妾何敢尔?此太后之教也。”意思是你自己垂帘听政有违祖制,否则我怎么敢这样做呢?我收贿卖官还不都是向你学的!慈禧最听不得的话就是讽刺其垂帘听政,当场大怒,命剥去珍妃衣服“袒而杖之”。在清朝的历史上,皇妃遭受这样的处罚还是第一次。此事在清宫档案中有过记载,溥仪在《我的前半生》中也有记载。

随后,珍妃被慈禧幽闭于宫西二长街百子门内牢院,被太监总管严加看守,从此与光绪隔绝,不能见面。据此,商衍瀛写道:“珍妃于甲午十月幽闭,距戊戌尚有四年,外闻传说因赞助新政而被罪的话,证诸史实,毫无其事,不辩自明。”也就是说,珍妃因收贿卖官而获罪,而非什么襄助新政。况且1894年10月后珍妃已不能接近光绪,而维新运动是在1895年4月所谓的“公车上书”后才真正发动,此时珍妃已无法参与其事,更不可能因维新而获罪。

珍妃虽然只活了短短的25年,但至今人们依然对她的故事津津乐道。人们对珍妃与光绪的爱情报以同情,对慈禧的霸道与残忍进行鞭挞。然而,直到今日,我们才真正了解到,珍妃被囚禁的真正原因:因卖官而与慈禧结怨,并因此被囚的珍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