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禧的禁忌比皇帝还多 为什么忌听羊字
在中国古代,演员被称为戏子,由于古代的艺术形式大多是戏曲,因此戏子也是古代戏曲演绎者的通称。早在汉代,史籍中就有了百戏的记载。然而,在等级森严的封建社会,皇帝贵为九五之尊,连当朝皇帝的名字人们都不能说不能写不能用,冒犯皇帝的名讳属“大逆不道”要被治罪,甚至被“诛杀九族”。那么,古代戏子可以演皇帝吗?可以穿龙袍、坐龙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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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戏曲艺术源远流长,古代戏曲主要由民间歌舞、说唱和滑稽戏三种不同艺术形式综合而成。历史上最先使用戏曲这个名词的是宋末学者刘埙,他在《词人吴用章传》中提出“永嘉戏曲”,即后人所说的“南戏”、“戏文”、“永嘉杂剧”。此后,“戏曲”二字渐渐成为中国传统戏剧文化的通称。中国民族戏曲从先秦的“俳优”、汉代的“百戏”开始,到唐代的“参军戏”、北宋的杂剧、南宋的南戏、元代的杂剧而日臻成熟,清代京剧的形成和各种地方戏曲的空前繁荣,更使古代戏曲艺术达到鼎盛。在古代的各类戏曲作品中,不乏涉及到皇帝内容的,对于古代演员来说,如果要扮演皇帝这个角色,是一件规矩极多极严、如履薄冰战战兢兢、弄不好还要招致杀身之祸的麻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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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戏子可以演皇帝、穿龙袍、坐龙椅,但只能通过借助艺术手段,使用象征性的动作和道具。道具中最重要的一项就是服装,在封建时代,等级制度反映在人们服饰上的禁忌尤其突出。据《东京梦华录·民俗》记载,不仅统治阶级中的人物要按官职品级穿戴,自一品至九品文武百官各不相同不能僭越,甚至连一般平民百姓即所谓的“士农工商,诸行百户”,其衣装亦“各有本色,不敢越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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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子在旧时一向被统治阶级视为“贱”民,被压在社会的最底层,统治阶级为了防止艺人在服饰上僭越,不同朝代还制定有专门的法律。《宋史·舆服志》规定:戏子的生活服装“不得与贵者并丽”。《金史·舆服志》规定:“倡优遇迎接、公筵承应,许暂服绘画之服。”也就是说,艺人到了舞台上要装扮各种各样的人物特别是统治阶级人物时,不能“照搬”生活中真正的服装,而只能是生活服装的一种绘画性的仿制品——“戏服”。当然,这种规定大多是指扮演上层人物,倘若扮演下层人物,用一些生活服装则无禁忌。一般说来,历代对本朝服饰限制很严,对“胜朝”亦即已灭亡的前面的朝代服饰的使用则要宽松些。
古代戏子在演出时,尽管可以穿龙袍,但却不是穿真正的龙袍,而只能用黄色蟒袍代替。舞台上皇帝的朝珠、朝服、朝帽也必须有明显的不同,比如朝服,皇帝是五爪金龙戏珠,王爷是三爪蟠龙,戏子的服饰只可以有五爪龙朝服,但不能与皇帝的标准朝服同等大小,必须以大袖、大腰的黄色袍子替代皇帝的黄色丝绸朝服以示区分;戏子的朝珠则有皇帝朝珠中特有的东珠,但朝珠数量、款式必须与皇帝的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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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扮演本朝皇帝,在提到皇帝的名字时,必须避讳,比如玄烨只能说成宣邺,音近但不同;提到自己时不能说只有皇帝才能用的“朕”字,只能用“寡人”之类的词,因为“寡人”二字在秦始皇称帝之后就废除了。古代演员扮演前朝的皇帝时,不能和本朝的事情有瓜葛,更不能和本朝的皇帝有丝毫的牵连;在扮演本朝的皇帝时,不能牵扯到本朝朝政与前朝事务,因为古代戏子在社会中的地位比妓女还要低,戏子谈论朝政一直被视为对皇帝和朝廷的侮辱,戏子干政与太监干政一样都要处极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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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戏子不仅演皇帝戏时必须格外谨慎小心,对君王的忌讳也要百般揣摩。清末的慈禧太后虽然是“垂帘听政”,但其禁忌比皇帝还多。慈禧太后生于1835年,属羊,所以一生忌听“羊”字,甚至把“羊”列为宫廷忌字,连御膳房做菜用的羊肉也被改成了“福肉”或“寿肉”。慈禧酷爱看戏,看戏当然也是忌讳听到“羊”字,带有“羊”字的戏名像京剧《牧羊图》、《苏武牧羊》等戏都不许在宫里演出。清同治年间,梆子名伶侯俊山被召进宫演出《玉堂春》,慈禧听得眉飞色舞,吩咐李莲英戏演完后要重赏演员。可是,当听到“我好比羊入虎口有去无还”一句唱词时,慈禧陡然色变,立即命令停演。而且,“犒赏”演员的金银珠宝变成了一顿棒打,责令其不准再入宫演戏。打那以后,宫里再演《玉堂春》时,苏三的那句唱词便改为“我好比入网的鱼儿有去无还”了。清光绪年间,名武生王福寿应召入宫,给慈禧演《挑滑车》。请赏时,慈禧却阴阳怪气地对王福寿说:“戏唱得不错,可我听说,你在外面与人合开了个羊肉铺子,每天一刀一刀地割羊,就凭这一点也不能赏你,不罚你就算便宜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