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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迷案:秦始皇为什么要焚书坑儒?

   导读:秦朝给我们印象最深的就是统一中国,修筑长城、焚书坑儒、昏庸暴君。先不说别的,就单说焚书坑儒这件事情,秦始皇真的杀遍了所有的儒生,焚掉了所有的书吗?焚书坑儒的真相究竟是什么?

历史上关于焚书坑儒是这样记载的:

焚书坑儒发生在中国古代的秦朝。在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博士齐人淳于越反对当时实行的“郡县制”,要求根据古制,分封子弟。丞相李斯加以驳斥,并主张禁止百姓以古非今,以私学诽谤朝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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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始皇采纳李斯的建议,下令焚烧《秦记》以外的列国史记,对不属于博士馆的私藏《诗》、《书》等也限期交出烧毁;有敢谈论《诗》、《书》的处死,以古非今的灭族;禁止私学,想学法令的人要以官吏为师。此即为“焚书”。第二年,两个术士(修炼功法炼丹的人)侯生和卢生暗地里诽谤秦始皇,并亡命而去。

秦始皇为什么要焚书坑儒?

秦始皇三十四年,淳于越在朝议中批判王朝统治,提议师古,分封同姓王以屏藩。始皇“下其议”,反对师古分封,引起朝廷的辩论。李斯认为私学有害于大一统,有损“主势”和“法令出一”应予以禁止。秦皇“可其议”,于是有焚书之事。

可以说,焚书是由于统治阶级内部观点不一、主张分歧引发的。以淳于越、王绾为代表的儒生,希望实现政治仁道化,希望自己的学说能付诸实行。而秦始皇当初重用这些儒生的目的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希望他们能尽力为其集权统治服务。两者的意图发生冲突。冲突本来可以温和的化解,可是秦始皇最终选择极端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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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焚书坑儒反映了一个沟通不畅的管理问题。兼听则明,偏信则暗。始皇偏听李斯一人,别人的意见在起点上就输了一筹。揣摩君王之心,阿其意,顺其志,正是李斯仕途腾达的秘诀之一。秦王曾因郑国间秦一事而下逐客令,人皆受撵,惟李斯紧紧抓住秦王欲兼并天下之野心,慷慨陈词:“不论曲直,非秦者去,为客者逐。”“此非所以跨海内制诸侯之术也。”结果,“秦王乃除逐客之令,复李斯官。卒用其计谋”。李斯因祸得福,从此青云直上。这样的人以唯上为出发点,只会助纣为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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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真的焚书坑儒了吗?真的很严重吗?

千百年来,许多人围绕着秦始皇编造了一个又一个故事,真假参半,添油加醋。他的家世,被涂抹得阴暗淫乱。说他的父亲是吕不韦,一个出身于外国的大商人,说他的母亲养面首生孩子,发动政变要夺秦王的权。他的为人,被渲染得暴虐恐怖,说他的声音如同豺狗,内心如同虎狼,说他焚书坑儒,灭绝文化。

近年来,我为撰写《秦帝国的崩溃》(中华书局,2007年4月)和《秦始皇的秘密》(中华书局,2009年7月)两书,着手考察秦始皇的历史,追究秦始皇的故事,清理有关秦始皇的传闻和神话,随着清查工作的进程,两千年来烧得通红的虚火渐渐熄灭,冷澈透明的真相一一浮现出来。

吕不韦不是他的父亲,她的母亲也不曾想要夺他的权。他有第一流的遗传基因,相貌堂堂,行动敏捷。他听信了亡国丞相李斯的坏主意,确是下了焚书令,但是,他不反儒,也未曾坑埋儒生。不但没有坑埋儒生,说他坑埋了四百六十名方士的故事,也是编造的谎言。现在看来,有关秦始皇的一生,多半要推倒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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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始皇三十四年,在咸阳宫的酒席宴上,博士们之间发生了争论,争论的主要分歧,在于秦政府是否应当以历史传统为师,修正全面实行郡县的政策。秦始皇将这个问题下到朝廷会议继续讨论。在廷议的讨论中,一贯主张全面郡县制的丞相李斯,大力强调薄古厚今,进而提出了焚书的建议。李斯的建议,被秦始皇采纳,作为法令,颁布执行。焚书这件事情,是秦帝国君臣间经过议论后,颁发并执行重大政令的政治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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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的记事中,时间、地点、人物、事情都有明确的交代,焚书诏令的产生和下达符合秦代政令的程序,史料来源也清楚,文本的信用度相当高。这件事情,《史记》以前的文献有记载,司马迁自己也另有直接的证言。

由此可见,焚书,作为历史事实,可以说是铁板钉钉,古今中外,没有人会去质疑,浪费时间精力。完全可以断言论定,《史记·秦始皇本纪》中关于焚书的记载,是可靠的信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