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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野史

在明朝皇帝不敢杀孔子和张天师的后代

在明朝一般犯了非常严重的大罪,处以死刑是很正常的,但是如果犯人的身世背景是千古名人的后代,结果可能就不一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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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化二年(公元1466年)三月癸卯,居住在山东曲阜的衍圣公孔弘绪,因为奸淫妇女四十余人,无辜杀死四个平民,被官府捉拿归案,按《大明律例》应当斩首。鉴于孔弘绪的特殊身份,当地官员不敢擅自处置,将此事上报朝廷。

明宪宗看了卷宗之后,为了给孔圣人面子,没有批准孔弘绪的死刑,只是将孔弘绪衍圣公的爵位削去,革职为民。然后让孔弘绪的弟弟孔弘泰继承衍圣公的爵位。孔鸿泰死后,又让孔弘绪的儿子孔闻韶继承衍圣公的爵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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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成化皇帝对孔圣人后裔的纵容和对孔子的敬重。如果是一般人犯了这样的大罪,早就死了几十回了。

无独有偶,同一年四月,张天师的后人,正一嗣教大真人张元吉,也犯了大罪,而且被官府判处凌迟处死。那么张元吉究竟犯了什么罪呢?据官府档案是:僭用器物(用了超出身份的器物)、擅易制书(擅自更改皇帝发给的制书)、强夺子女(暴力抢夺别人家子女),先后杀平人四十余人(杀死无辜百姓四十多人),有的一家三口都被张元吉残忍杀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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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此事上报朝廷之后,按照《大明律例》本来应该被凌迟处死的张元吉,只被成化下令打了三百大板,然后发配到了铁岭。至于张元吉正一嗣教大真人的职位,则由张元吉之子继承。

过了没多久,张元吉上书说母亲年纪大,自己想回去伺候母亲,然后成化皇帝就恩准了。张元吉在铁岭免费旅游一圈之后,毫发无损的回到了家里,继续享福,寿终正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