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的女人离婚之后为什么可以带走一半的财产?
古代讲究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并且她们地位那么的卑微,所以对于那些结了婚的女人一般都是从一而终,就算受到了再大的委屈也不会走离婚这条路。为什么?因为古代的女人离婚太不划算,毁了自己的名声不说,自己更是变得一无所有了。但是这种情况在宋代就有了很大的变化,宋代妇女离婚时,不仅家里的资产夫妻一人一半,甚至还可以带走用嫁妆购置的财产,因此,宋代妇女离婚才叫真正的扬眉吐气。
《后汉书》中就有这样一位女中豪杰。这个汉代女子叫夏侯,是黄允的结发妻子。黄允是当时有名的才子,当地太守袁隗看过黄允的诗文后道:“我能有像黄允这样的女婿,此生足矣。”黄允一听觉得机会来了,回家就写了一纸休书。突然被休的夏侯氏如遭五雷轰顶,在多次恳求无法唤回丈夫后,她痛定思痛,决定离开时好好惩治一下这个负心郎,也让自己走得风光。
这天,夏侯氏对婆婆说:“明天媳妇就要离开黄家了,心里还真有点儿舍不得,还是举行个告别宴会吧,我也好当着客人的面,好好倾诉离情。”此时婆婆也同情儿媳,见儿媳说得有情有理,便答应了。那一天,四方客人一共来了200多位。当大伙都举起酒杯时,夏侯氏把黄允平日干的那些见不得人的丑事当众数落了一遍,并大骂黄允无情无义,说完便跨步登车,扬长而去。黄允被骂后结局悲惨,不仅名誉扫地,而且太守碍于面子,决定不将女儿嫁给他了。
在汉代,像夏侯氏这样“牛”的媳妇应是凤毛麟角,要说古代妇女能扬眉吐气地离婚的,应该是在宋代。宋代妇女离婚时,不仅家里的资产夫妻一人一半,甚至还可以带走用嫁妆购置的财产,因此,宋代妇女离婚才叫真正的扬眉吐气。
宋朝的法律也保护妇女主诉离婚的部分权利,不过古代毕竟是男权社会,离婚需要丈夫写一道“放妻书”,作为法律上的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