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官员迟到怎么办?古代官员迟到也要扣工资
在中国的一线城市交通最恐怖的时候大概就数上班高峰期了,公路交通瘫痪,公车挤不上眼看这公司就在前面了还是活生生得迟到了。因为所有的人都挤在这一个时段上班,所以工作日的这一个时段也因此被成为上班高峰期。其实固定上班时间并不是现代才有的,早在春秋时期,古人就有了“鸡鸣即上班”的传统,往后,这个时段就定型为“卯时”,即早晨五至七时。清朝规定春夏下午4时下班,秋冬下午3时下班。
皇帝每天早上要举行“朝会”,也叫“上朝”,属最高国务会议。上午九点“散朝”后,各官员在宫门外吃完皇帝恩赐的“早点”后,就各自回衙门,或落实皇帝在“朝会”上的最新旨意,或处理日常工作。
古代官员以“清、慎、勤”为原则,“勤”的起码要求,便是按时上班下班。对迟到早退,缺勤或朝班失仪等“庸懒散”行为,历朝均有惩治办法。明朝“治庸”流行“打屁股”,规定缺勤1天处笞20小板,每再满3天加一等,满20天处杖打100大板。对于迟到缺勤,除了“打屁股”外,还有扣工资、降级、撤职甚至“坐牢”等五花八门的处罚措施。
唐玄宗时,“文武官朝参,无故不到者,夺一季禄”。到肃宗时,“朝参官无故不到,夺一月俸”。再到文宗时,“文武常参官,朝参不到,据料钱多少每贯罚二十五文”。再说“缺勤被撤职”的,清乾隆时,一个叫钱在上的翰林给皇孙当老师,只因连日缺勤,便奉旨革职留任,由此失去了外放考差、收受孝敬的赚钱机会。还有“因旷工而坐牢”的规定,唐律规定:“旷工满35天判处有期徒刑1年。倘是军事重镇或边境地区工作的官员,还要罪加一等”。
因此,从上述的这些说法来看,在古代官员迟到的惩罚比现在的惩罚要严重得多了。其实这种差距主要是因为古代社会的人权比较底下,所以对待这些迟到犯错的人惩罚才有尤其得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