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妓女的待遇和现在的公务员没差
从古自今,这个世界上的男人大多都是喜欢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了,追求这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的人生享受。特别是在古代那个男的三妻四妾的时代,男人不仅娶妻纳妾甚至还喜欢去逛妓院追求不同的享受。再加上古代的妓院是合法的,据说在古代当妓女的待遇和现在当公务员的待遇相当。
中国历史上的妓女是由宫妓、营妓、官妓、家妓和民妓组成。她们地位卑贱,生活却相当优裕,编入国家正式编制,由国家财政供养,当然,也服务于国家和国家象征的皇帝与官僚的需要。至于后两类,相当于个体私人经济,体制外生存,不向国家伸手,不给政府添乱,独立经营,自负盈亏。
在中国的历史上,春秋时期的齐国管仲设立国营妓院,收取税金,据说是国家发展妓女事业的开始,后来汉武帝又创立营妓制度,让妓女作为慰安妇为军人服务,体现出雄才大略的皇帝善解人意,关心士卒性苦闷的仁慈心肠。而到了隋朝,隋炀帝设立教坊,广纳歌舞艺人,纵情声色。唐朝沿袭了隋朝的教坊制度,风流皇帝唐玄宗更是扩大教坊机构,教坊艺人达到11409人,他还不满足于此,又设立梨园,极尽荒淫无耻之勾当。
唐玄宗设教坊、置梨园,统4万宫妓作乐以及和杨玉环风流韵事传遍朝野后,各级官员极为羡慕,纷纷仿效。地方上诸道、方镇、府司、州县军镇都设有官妓,每逢节日宴游,迎送官员,招待宾客,都要分配妓女前去歌舞陪侍。
到了清朝,雍正皇帝下令全国废除乐籍制度,国家不再正式供养妓女。从那时到现在,官员嫖妓在制度上是被禁止的,但不可能被禁绝。只是,没有了国家财政供养的官营妓女供享乐,官员嫖妓如果不是自掏腰包,就一定是有人为了某种利益为他买单,甚至是贪污公款或巧立名目用公款做嫖资了。
后来社会实行一夫一妻制,妓院的这个行业也开始勒令禁止,不再是一种合法的存在的行业。虽然国家现在禁止涉黄,但是还是有很多的人偷偷从事这个行业,一般这种地方在现在都有一个比较集中的地方,我们现在叫做“红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