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王带领士兵吃了福王吗?农民军那么残忍吗?
朱常洵是明神宗最宠爱的妃子郑贵妃在万历十四年所生,为第三子。而明神宗宠爱郑贵妃,想废长立幼,被众大臣、孝定李太后极力反对,史称“国本之争”。 神宗不得已让步,立皇长子朱常洛为皇太子,朱常洵为福王,封地为河南。
不久后,福王完婚,婚费达三十万金。在洛阳修盖壮丽的王府,超出一般王制十倍的花费,并一次赐河南良田四万余顷。河南本来是富有之乡,但连年灾害,加之明廷七藩封于此地,土地高度集中,贫困人民非死即逃。李自成进入河南之始,手下仅有一千左右兵士,势单力薄,几个月便发展到数万人,农民军一举攻克宜阳、永宁、偃师、灵宝、宝丰等地,杀明朝宗室万安王以及各县官员数百人。农民军在河南,最大的目标自然是洛阳的福王朱常洵。
张献忠吃人,许多史料和传说中都有记载。而在民间野史中,也流传了一桩李自成活煮分食福王朱常洵的故事。
明思宗朱由检当政期间,北方灾情不断。旱灾、水灾、蝗灾,连绵不绝,以致赤地千里,寸草不生。河南也不例外。1634年,家住河南的前兵部尚书吕维祺给朝廷打报告,报告了河南的灾情,称:“盖数年来,臣乡无岁不苦荒,无月不苦兵,无日不苦挽输。庚午旱;辛未旱;壬申大旱。野无青草,十室九空。……村无吠犬,尚敲催征之门;树有啼鹃,尽洒鞭扑之血。黄埃赤地,乡乡几断人烟;白骨青磷,夜夜似闻鬼哭。欲使穷民之不化为盗,不可得也。”
在吕维祺的报告里,河南“人相食,草木俱尽,土寇并起”,简直就是人间地狱。然而,吕维祺的报告没有引起朝廷的重视。或者说,当时整个北方都陷入空前的大灾害、大饥荒,区区一个河南,算不了什么。
面对河南的灾情,朱常洵在做什么呢?什么都没做,依旧过着花天酒地的日子。洛阳城内城外灾民的呼救声,对他来说如世外烟云。不仅如此,朱常洵还照旧收敛赋税。当时,明朝派去征伐李自成部队的援兵经过洛阳,看到富丽堂皇的福王府时,怒道:“洛阳王府富于皇宫,神宗耗天下之财以肥福王,却让我们空肚子去打仗,命死贼手,何其不公!”
朱常洵,是崇祯皇帝的叔叔,万历皇帝的第三个儿子。他的母亲是万历最宠幸的郑贵妃,因为这层关系,万历曾想立朱常洵为皇位继承人。但在大臣们的极力反对的,万历皇帝才不得不把皇位传给崇祯的老爸朱常洛,而把朱常洵封为福王。
朱常洵整日沉湎酒色、养尊处优,对外面发生的事情不闻不问,只顾自己享乐。养得是肥头大耳,重达三百斤,整个一个大肉团子。
崇祯十四年春,李自成大军攻破福王王府所在地洛阳。大胖子福王逃入郊外的迎恩寺中,但很快被义军发现,把他押回城中。传说福王见到闯王,吓得浑身哆嗦,跪爬到李自成面前,声泪俱下地祈求李自成饶他一命。
李自成命人把福王绑起来,去掉毛发和指甲,清洗干净,然后宰杀,再在福王的后院捕杀几只鹿,把鹿肉和福王扔到一口大锅中烹煮,命名为福禄宴。崇祯十四年(1641年)正月二十日,河南洛阳福王府邸里,人声鼎沸,烈焰腾腾。王府中堂广场上,烘烧着一口从洛阳郊外迎恩寺抬来的“千人锅”。巨大的铁锅内,撒满姜、葱、蒜、桂皮、花椒以及无数高汤炖煮用料,奇香扑鼻。
熊熊烈焰中,最骇人心目的是,巨锅之中,除七、八只剥皮去角的梅花鹿外,还有一个光头的三百多斤的巨胖活人在里面,他盲人游泳一样瞎扑腾着,时而窜上水面,时而沉入水底,边嚎边叫,好不凄惨。
锅中被剥光剃毛干净的巨胖,不是什么寺中和尚,也不是在表演什么“绝世武功”。此人乃明朝当今皇上崇祯皇帝的亲叔父、明神宗最宠爱的儿子——福王朱常洵。大锅周围兴高采烈围观的人,乃李自成手下农民军,他们正在欣赏的“活物”,正是马上要享受大餐的一味主菜――“福禄(鹿)宴”中的“福”菜。
一个时辰过后,煮得烂熟的福王朱常洵以及数只锅中的梅花鹿已经被几千兵士吃入腹内,成为大家的美味晚餐。
事后,李自成手下搬运福王府中金银财宝以及粮食,数千人人拉车载,数日不绝,皆运空而去。福王朱常洵的财产,成了李自成的军队在此之后几年的军费的来源。
“福王常洵遇害。自成兵汋王血,杂鹿醢尝之,名福禄酒。”《明史》记载的死法有点血腥,不过民间野史似乎还觉得不够悲惨,于是就有了朱常洵的另一种死法。据说李自成觉得直接杀了这位老王爷不够解恨,于是下令将其和几只草鹿一锅煮,美其名曰“福禄汤”。
除了正史和野史外,近年出土的福王括地志的碑文上面还记载了朱常洵的另一种死法。李自成率兵攻洛阳,朱常洵组织军队抵抗,城破,朱常洵被活捉。面对闯王李自成,大明福王朱常洵破口大骂,遂遇害。两名承奉(太监)对着尸身哭了半天,对李自成的部下说:“王爷死了,我们也不想独活了!”于是,请求弄口棺材收尸,看守的士兵答应了。如果这个记载属实,那么朱常洵死得还算体面,至少没被煮成汤。不过,福王括地志的署名作者是朱常洵的儿子朱由榔,儿子将老子写得体面点也无可厚非,其真实性同样值得推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