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门庆和潘金莲在一起都是因为王婆!王婆为什么要撮合他们?
在《水浒传》中的那些女人令人印象深刻的除了潘金莲之外还有一个女人同样是是印象十分深刻,这个人就是王婆,不过人们之所以对她印象深刻并不是因为她和潘金莲一样,她之所以让人印象深刻主要是因为她那阴狠恶毒的性格。要说到这个王婆啊,她可以说是在水浒传中是很出“风头”的,她的戏份要比大部分梁山好汉多得多,她完全可以算得上水浒传中一个中级骨干演员了。据说西门庆和潘金莲之所以可以在一起都是因为她呢。
“婆”并非尊称,更多的有一种老婆子的意味。王婆的丈夫是谁,书中并没有交代,王婆出场时,她已经是一个人生活的老寡妇了。王婆还有一个儿子,跟着别人去外地做生意了。王婆本人在东平府阳谷县紫石街开了一间茶馆为生,生意好像也不怎么样。
何以见得?书中写到西门庆几次到茶馆与王婆密谋,均没有一个茶客在;武松回来后,武大一家经常托王婆代为买菜买肉,说明王婆很闲;西门庆与潘金莲在王婆处幽会多日,也没见一个茶客前来打扰。
这些情况充分说明,王婆的生意实在惨淡得很。惨淡也就预示着贫困,否则王婆的儿子也不会跟着别人到外地做生意,若是像快活林那般生意,守着就够吃够喝、年年有余了。王婆的第一次出场,是武大巧遇武松,将武松接回家来后,“央了间壁王婆”,料理了一桌饭菜。
这个时候的王婆,显示出了她外向的性格,喜爱与人交往,这也符合她的职业特点。书中第二次提及王婆,是潘金莲央她代为“买下些酒肉之类”。大约潘金莲是个年轻少妇,在那个年代是不方便独自出门的,因此请喜欢与人打交道的邻居王婆帮忙也在情理之中。
读到这里,我们都能感知到:武大郎家里是没有什么好朋友的。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没有人缘的武家,却能轻而易举地请动王婆大姐帮助他们做饭,而他们自己却在楼上和武二弟弟聊天谈笑。以正常人的观点看来:王婆大姐的热心程度不是一般的高啊!
也正是因为热心程度如此之高,为自己埋下了祸根。
王婆撮合潘金莲和西门庆,无非是三点原因:钱财、虚荣和儿子
钱财与虚荣很好理解。作为市井小贩的王婆,对钱财的追求不亚于如今的我们;而贪慕虚荣,不过是为了让“土豪”西门庆当自己的靠山。这都非常容易理解,而“儿子”是最费解的。
其实为了儿子的原因的确很牵强,因为书中仅仅提到了一句:西门庆问王婆大姐他的儿子在哪,王婆大姐回答说是和别人走了,且是否活在人世尚都不知。于是西门庆大哥深切地对王婆许诺,若王婆大姐的儿子回来,他会给其安排个好工作,王婆大姐闻之,万分高兴。
可见王婆在当地并不出众,西门庆也并不了解王婆的底细,钱财和虚荣是成立的,作为一个母亲,儿子的原因同样成立。
王婆最后到底受的什么刑罚致死?骑木驴?活剐?都不是,是综合刑罚
大牢里取出王婆,当厅听命。读了朝廷明降,写了犯由牌,画了伏状,便把这婆子推上木驴,四道长钉,三条绑索,东平府尹判了一个"剐"字,拥出长街。两声破鼓响,一棒碎锣鸣,犯由前引,混棍后催,两把尖刀举,一朵纸花摇,带去东平府市心里,吃了一剐。
极刑分绞、杀、剐三个等级。绞刑一般适用于妇女,让她们得一个"全尸",算是当年对妇女的优待。像王婆、西门庆之类通奸杀人犯,罪大恶极,都应该判处"极刑"。所以王婆得到了当年的"最高奖赏":不但被判剐刑,还享受了"骑木驴"游街上刑场的殊荣。
一段描写,当然不一定是宋代刑罚的实录,而很可能是明代人加上去的。
朱元璋登基做皇帝以后,惩治贪官和淫妇特别凶狠:贪官只要贪污五十两银子以上者,就处"活剥皮"极刑,各地都设有"剥皮亭",剥皮之后,还要"揎草",放在剥皮亭内示众。妇女只要因奸情而谋杀亲夫,不但要受剐,而且要"骑木驴"游街。
真实的宋朝,相较于其他朝代的刑罚有何突出特点?
宋代刑罚的主要特点是:主要刑罚趋轻弱化,但附加刑的使用却逐渐重于主刑。与逐渐扩大使用附加刑的政策紧密相关,宋代刑罚是一个向两极分化发展的过程,呈现出轻者愈轻,重者愈重的趋势。
但宋朝刑罚的最大特点其实是“不杀文官”。
由于文官势力独大,宋朝基本没有太后专权、没有太监专权,也基本没有军事割据。有些人以此就认为宋朝政治开明、人权法制建设搞得好,那是大错特错的。言论自由、人权有保障,只是文官集团压制皇权、控制军权后可以享受到的特权而已,与普通老百姓并无关系。
相反,由于文官集团的腐化,老百姓所受的剥削和压迫,甚至比其他朝代更甚。
宋朝针对人民的刑罚之严酷,是超过了汉、唐和明朝的。宋朝不杀士大夫,但是老百姓贩卖私盐超过二十斤就是死刑,贩卖茶叶超过二十斤也是死刑,造反的就是凌迟处死。宋仁宗天圣三年(公元1025年),官方批准的大辟(斩首等死刑)人数就高达2436人,断死刑数比唐代增加几十甚至上百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