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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野史

古代男子娶不到老婆,历朝历代都是如何解决的?清朝的这个方法最让人不耻

中国古代封建社会,存在着一夫多妻制度,但是不论在哪个朝代都不可能做到真正的男女平均的,这也导致了许多的男子娶不到老婆,那么在古代历朝历代的朝廷又是如何解决的呢?今天就由小编来说说,清朝的这个方法最让人不耻。

大秦时期,秦朝是历代王朝中唯一一个不以年龄硬性规定结婚法令的王朝。《分户令》中记载,男子身高在1米49以上必须结婚,女子在1米43以上必须结婚,不然就是违法行为。官府为了促进结婚,还对检举揭发不按规定结婚的人有奖励呢,反之如果发现而不检举则会受到处罚。所以说假如各位生活在秦朝,如果不想结婚,那可是五星级难度噢,年龄可以乱说,身高可藏不了哦。

唐朝时期,朝廷为了帮助娶不到老婆的男子,往往会鼓励寡妇再嫁,其实女子为亡夫守节的传统,是在宋朝才开始流行起来的,连贞节牌坊这种东西也出现了,唐朝时朝廷是鼓励寡妇再嫁的,而男子娶了寡妇,往往会得到朝廷的补贴,而且每次战争都会有不少士兵战死,这些士兵的老婆就成了寡妇,如果不鼓励他们再嫁,这也是一种资源的浪费。

宋朝虽然把妇女的三从四德大力推行,不过宋朝也是逼婚最强的朝代,为了解决男子娶不到老婆,朝廷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女子到了规定年龄不嫁,就是一种违法行为,还会让全家连坐,史料有记载:"女子十五岁不嫁,家人坐之。"这样一来,女子到了规定年龄,全家人都要忙活着给把她嫁出去,女子要嫁人,男子自然就娶到老婆了。

总的来说在古代最多的方法分为四种:

第一种方法:嫁娶寡妇

古代的女子最注重的就是自己的贞洁问题,并且在古代有着“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说法,即使是在自己的丈夫去世了也不会选择再嫁,而在当时男多女少的社会现象中,在官府的支持下,一些女子的封建思想也开始慢慢的转变形成“二婚”的习俗。尤其对于那些找不到老婆的男子,就鼓励他们娶寡妇,《唐律·户婚》甚至还规定:祖父母、父母可以要求寡妇再嫁,就是要寡妇必须再嫁,不嫁还不行。

第二种方法:限制贵族纳妾特权

从古到今,每个社会都有贫富差距,有钱可以取三房四妾,没钱的一个都论不到。对于很多有钱人和官僚来说,不仅小妾很多,家里的婢女那也是无数,因此,大量的女性资源被束缚在豪门大院之中不能出来。因此,历朝历代都限制官宦家族娶小妾的数量。限制贵族纳妾特权,也是一方面缓解男子娶不到老婆的因素之一。

第三种方法:官府指定婚配

在古代的时候,会出现一些女性不愿意出嫁,或者没有按照规定年龄出嫁的,官府会宏观调控,指定婚配。如在晋朝时期就规定“制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长吏配之”。也就是说,只要是女子,17岁了还不愿意,或者还没嫁出去的,就会让官方政府强行给她分配男子。而这些男子肯定是当地没找到老婆的人中间来选择。到这时候,无论分配给你什么样的男人,都只能接受了。

第四种:相亲

古代也存在官媒这样的机构,协助哪些娶不到老婆的人相亲,《周礼》中记载道“中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可见在周朝时代就有了官府相亲,在此后的王朝这类相亲就更多。现在,这种方法在也非常常见。

但是到了清朝时期,出现了一种制度,就是“典妻”,什么是典妻呢?简单说就是买卖婚姻的一种方式,最早的时候可以追溯到汉朝,根据《汉书·贾捐之传》记载“嫁妻卖子,法不能禁,义不能止。”买卖妻子,是律法不能够容忍的,可是又没有办法阻止。

汉朝时期就出现了典妻的现象,从这之后,历朝历代的朝廷都是禁止典妻的。毕竟这属于不道德的。古代的时候,王权贵族是可以娶妾室的,但是平常百姓家,根本没有这个实力。即使是能够娶妾室,也是养不起的。典妻其实就是古代一种陋习。

典妻先是女方嫁入到男方,女人会被“典雇”给男方家,两人生活几年之后,有了男孩之后,女子再回到娘家。被典雇的妻子为受雇人生育子嗣、繁衍后代,这种做法在现如今已经是不能够想象的了,古代的时候,女子地位低下,所以才会出现典妻。

古代虽然是冷兵器时代,但是战争带来的伤亡无疑是巨大的,由此说来百姓没有什么太平日子可以过。男子出门征战,假如回到家之后,几乎也是没有女子能够生育的。古代的战争,大部分都是无论男女都要上战场的,只不过女子可能是后勤。

战争带来的伤亡是惨重的,在这样的情况下,生育率肯定是低下的,其次经济的发展也是不可能很快恢复的。由此男子娶不起老婆是很正常的。由此也发展出了典妻。对于古代的男子来说,典妻是给自己传宗接代的一种方式,这种方式只不过不太好。

清朝时期,穷人家的男子没有金钱娶妻生子,就会大量的采用典妻。曾国藩手下名将鲍超就是一个例子,史书对此记载为“鲍忠仕超未贵时,贫甚,典其妻与人。”就是说鲍超年轻的时候没有钱娶妻生子,于是就采用了典妻的方式繁衍后代。

历朝历代都会有典妻存在,只不过在清朝时期,典妻的发展达到了巅峰。太平天国出现之后,男子和女子的数量骤然减少,其次就是战争带来了大量的伤亡,对清朝经济的影响更是非常严重的。当时的清朝国库几乎都是空虚的。

这时候的清朝社会中下层百姓家徒四壁,吃饱穿暖都难以实现,这样的情况下就别说是娶老婆了,能够活命就已经是不错了。没有金钱娶老婆的情况下,典妻就出现了,这时候的典妻更是非常受欢迎。没有能力娶老婆,就会产生大量的“剩男”。

这时候的典妻就发挥了作用,男子有老婆可以娶,同时也会有属于自己的后代。史书对此记载为“浙江宁、绍、台各属,常有典妻之风”,根据《粤游小志》记载,很多寡妇都是不再嫁人的,她们会做这种典妻。“贺县桂岭乡俗最陋,嫠妇鲜再醮,有独而鳏者,则纳之生子,委之男后不复通问,谓之寄肚。”

贺县的寡妇很少再嫁,没娶老婆或者死了老婆的男人,就专门租来生孩子。孩子稍稍长大之后,就会让男方独自抚养。后来随着时代的发展,典妻已经彻底被禁止。

古代封建典妻的制度,简直是对女子的无人,把女子当成物品一样买卖,简直让人难以想象,最为让人不耻,对此你怎么看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