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的上海娼妓之都:20名女性就有一名为妓
导读:卖淫嫖娼现象由来已久,可以说是伴随着人类文明史的产生、发展而产生、发展。在我国卖淫嫖娼与几千年的社会发展史更有着不解之缘。王书奴在《中国娼妓史》(1934年)中认为,我国最早的娼妓起源于商代。纵观数千年的中国娼妓历史,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br/>第一阶段,即宗教卖淫时期。娼妓起源于“宗教卖淫”,或称“神圣的卖淫”。这种卖淫源于古代巴比伦女子在神殿以“承迎过客(发生性关系)为拜神”的奉献。我国商代的“巫娼”即属于这种性质。当时的“巫娼”多是一些擅长言辞、装饰华丽、歌舞动人的美貌少女。《尚书》中就有“酣歌恒舞,苟于货色”的记载。<br/><img src="http://data.jianglishi.cn/pic/63/D5/63D55F5F66C3671503C18E4B7FBD76A3.jpg" class="cont_pic" target='_blank'>管仲设立七市,置有女闾七百人,征收夜合之资以作军费,开创了国家经营“官妓”的先河。至唐代,官妓制度才得正式确立。其时,由国家设立教坊(执掌倡优的专门机构),规定凡在京师的官妓统由教坊管理并在教坊登记注册。除京师教坊官妓外,全国各大都市都有为当地不带眷属的官吏、幕僚而设立的官妓,这些妓女由政府统一供应衣妆脂粉,随时准备承应宫差。以后历朝,基本沿袭了唐代的做法,直到明宣德初年取缔了官妓,一改唐宋以来的乐户娼妓制度,成为中国古代娼妓史上的一大改革。营妓作为官妓的一种,则始创于汉武帝统治时期。当时汉武帝为拓宽疆土,征战频繁。为鼓舞士气,他下令在军中配备女乐,慰劳无妻室的士兵。“营妓”自汉代以来,历经南北朝、唐、宋几代不衰。<br/><img src="http://data.jianglishi.cn/pic/3E/4A/3E4A7D41F7222217643137AEDCF9A1C6.jpg" class="cont_pic" class="cont_pic" alt="民国时期的上海娼妓之都:20名女性就有一名为妓"/><br/>改革开放以来,各地公安机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公安部的统一部署,持续不断地开展禁娼斗争,取得了显著成绩。据统计,1985年至1998年,全国公安机关共查处卖淫嫖娼案件147.6万起,查获违法犯罪人员291万余人,1991年到1998年,共收容教育卖淫嫖娼人员25.08万余名。其中,1998年各地公安机关即查处卖淫嫖娼案件18.9万余起,查处卖淫嫖娼人员39.9万余名,收容教育3.3万余名。<br/>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这短短十六个字即体现了新中国执法工作的精神和原则。作为禁娼工作,也不例外。<br/>